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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副总经理辞职需要召开董事会吗
桂顺党
2019-11-03 17:39:00
推荐回答
1、《公司法》规定,最长不超过3年;2、《公司章程》规定,每家可能都不太一样,可以找来看看;3、《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都有类似于“任期届满如果不能及时改选,则由原董事会成员继续履职,直至改选出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表述,所以,董事会任期这个事,得这么看:理论上是不超过3年,实际上如果企业总是不改选,除了看着觉得这情况怪怪的以外,也没有违背什么硬性规定……这一点,不管是不是新三板企业,情况都是一样的。
龙小胖
2019-11-03 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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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一、《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米大斌
2019-11-03 18:36:05
不可以,如发生董事会决议,是必须要联系主办券商进行公告的。如未及时公告,有可能被认定信息披露不及时,需要接受股转公司的自律监管措施。
赵颖霞
2019-11-03 18:18:06
一、新三板定向增发发行股份需要经过董事会审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票发行业务细则及其认购价格、数量或量上限、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办法等事项。应当明确有股东放弃优全文。
黄益波
2019-11-03 17: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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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后来怎么办的啊,新三板必须公司给解禁才行吗?我的股票就是公司不给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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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中,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应该参与的事务有哪些?
首席运营官COO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公司的日常营运,辅助CEO的工作。一般来讲,COO负责公司职能管理组织体系的建设,并代表CEO处理企业的日常职能事务。如果公司未设有总裁职务,则COO还要承担整体业务管理的职能,主管企业营销与综合业务拓展,负责建立公司整个的销售策略与政策,组织生产经营,协助CEO制定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并对公司的经营绩效进行考核。一。管理权限:经总经理授权负责统管公司经营工作,建立统一的经营管理方针政策,行使对公司经营工作的指导、指挥、监督、管理的权力,并承担执行各项规章、工作指令的义务。二:管理职责:1.负责抓好公司经营规章制度和细则制定、系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经总经理批准后监督执行。2.负责为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数据支持和专项研究报告。负责定期为公司提出定题企业经营状况分析和前景预测报告。3.管理协调市场部和技术部工作,确保公司经营系统整体功能发挥,对重大问题上报总经理裁决。4.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制度和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按月考核评分及时公布。5.主持公司经营系统总体设计方案,负责全公司经营投资预算方案、在批准后组织实施。6.密切关注国际国内信息产业动向和趋势,评估重大信息技术的影响,为公司引进先进信息技术提出意见和建议。7.负责审查部门提交的各种工作汇报,评估工作效率并对存在的问题加以处理,定期听取直接下级述职,并做出工作评定。8.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各部门下属人员的业务工作,改善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做好下属人员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惩罚。9.负责组织完善各部门制定与其专业管理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10.负责组织对公司人员的业务培训;11.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工作。新《公司法》在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五节“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中,对上市公司董秘的职责做出了规定: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目前实施的《股票上市规则》主要规定了董秘的六大类职责:与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股权事务管理、三会组织与文件的保管。下面就董秘针对不同职责需要做的工作进行简要介绍。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三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四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五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六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交易所报告;七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八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本规则、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九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本规则、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并立即向交易所报告;十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公司应当为董秘参加交易所的业务培训提供保障;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报告。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不知道你指的CCO是什么,现在叫这个的有好多,是不是你打错了,不过我也帮你找了点首席信用官”ChiefCreditOfficia1建立信用CCO的目的1.可实现信用资产的保值增值,降低企业的市场交易成本2.完善企业内部治理,防范信用风险CCO的职能首先应该是在企业内部制定一个科学的信用风险制约机制,将信用管理的各项职责在各业务部门之间进行合理的分工,针对不同部门制定相应的信用约束,1对销售人员制定合理的监管和历政策,2对经销商建交食用评定审核制度3进行客户资信调查和评估CCO——“首席危机官”ChiefCrisisOfficia1是一种危机发生时专门成立的以克服危机为目标的项目式组织制度,它更多的是一种象征性的称号,而并非一个像CEO、CFO、cOO那样的常设职务。尽管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职位名称,但是首席危机官的提出,还是反映了企业和各类组织对危机管理的重视。首席危机官要开展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调动内外部资源,制定危机管理的各种决策二是代表组织形象,开展危机公关。CCO---首席企业文化官为了更加合理地为企业进行资源优化配置,以实现更为有效,更为科学的动作,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优化和再造治理机制的迫切需要企业文化是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内容,现在很多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基本上没有这个机制。
新三板定增合同必须经过董事会审议吗
是的。按照董事会召开的信息披露,根据公司法和股转公司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则来执行。董事会决议应该在董事会召开后两个转让日内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公告平台上进行披露;若非重大事项公司未披露董事会决议,券商督导与股转公司监管员未发现,公司过了披露日自查发现,做一个情况说明,好像也能通过。如果是审议重大事项而董事会决议未披露,则需要补充披露。另外,董事会会议通知不需要披露。
作为新三板上市的公司总经理离职需要做什么交接工作
。你可以到你公司这边去处理一下啊。
新三板上市公司,是不是必须有专职的董事会秘书?
不一定,新三板没有要求。新三板只需要一个信息披露专员。全文。
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谁的职位更高
可以的,但是总经理不可以担任财务总监。
公司的董秘辞职,需要再招聘,要具备哪些要求
首要条件是有类似工作经历,其实是学历,长相身高等等,以及其他要求。
新三板可不可以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不说明时间
是的。按照董事会召开的信息披露,根据公司法和股转公司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则来执行。董事会决议应该在董事会召开后两个转让日内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公告平台上进行披露;若非重大事项公司未披露董事会决议,券商督导与股转公司监管员未发现,公司过了披露日自查发现,做一个情况说明,好像也能通过。如果是审议重大事项而董事会决议未披露,则需要补充披露。另外,董事会会议通知不需要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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