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信托有人尝试过吗?怎么样啊?

黄礼光 2019-12-21 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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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信托是由中国海油总和中信集团共同投资设立的国有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前身为中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6月18日按照信托业“新两规”规定成为较早完成换牌的信托公司之一,公司更名为中海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后台财团十分强大,而且公司本身运营情况也较为不错,前几年还获得了业内大大小小许多的奖项。虽然近几年业内排名有所下降,但是总体来说还是值得信赖,风控一直做的不错。
车建仁2019-12-21 20: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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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国内排名比较靠前的信托公司,比较靠谱。
    赵颖轶2019-12-21 20:41:04
  • 还不错的信托公司,虽然近几年业内排名有所下降,但是总体来说还是值得信赖,风控一直做的不错。
    边华涛2019-12-21 20:00:52
  • 业内口碑一直不错,公式实力也雄厚,是个靠谱的信托公司。
    齐明弘2019-12-21 19:42:29

相关问答

与类似的法律制度相比较,信托是一项更为有效的进行财产转移与管理的制度设计,它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信托制度有利于长期规划
信托存续具有连贯性,信托不因受托人的死亡、解散、破产、辞任、被解任或者其他情形终止而终止,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因而更适合于长期规划的财产转移与财产管理。
第二,信托制度运用较为灵活
信托财产多元化,凡具有金钱价值的东西,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物权还是债权,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都可以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信托目的自由化,只要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共秩序,委托人可以为各种目的而创设信托;信托应用领域非常宽泛,信托品种繁多。
第三,受益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一方面,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受益权分离。在法律上,信托财产被置于受托人名下。受托人根据法律和信托文件,享有信托财产上的财产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委托人和受益人无权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但是,信托所产生的利益归受益人享有。另一方面,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这使信托财产免于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债权人的追索,从而赋予受益人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于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债权人的权利。最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信托具有保密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