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信托和单一信托的区别?

黄玥蕾 2019-11-03 15: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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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信托与集合信托的区别是什么?
通俗点说,集合信托就是受托人(信托公司)把众多委托人(信托购买者)的资产集合成一个整体加以管理和处分。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的不同就在于委托人一般只有一个。
第一,从交易主体上,两者没有本质区别。
第二,从资金运用方式上,单一资金信托的资金运用方式更为单一,贷款运用型所占比例更高,投资和交易性的比例更小,主要原因是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多数对资金运用对象有相当充分的了解,希望借助单一资金信托的通道借款给资金使用者。如果是投资运用资金,机构多数会选择自己直接通过股权投资方式进行,一般不会借助信托公司的渠道。
单一信托与集合信托两者交易结构上的主要区别,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经常借助于受益权分层分级,将受益权分为劣后、优先等层级,以增强信用等级,保障社会投资者的权益,尤其是在股权投资类、证券投资类产品中更是如此。单一资金信托比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更加单纯、简洁。另外,单一信托资金几乎都是运用于一个对象、一个项目。
一般来说,集合信托计划都是信托公司先找项目,然后设计产品的结构期限,最后发起后在对外募集信托购买者,信托公司在其中占据了主导作用。
而单一信托计划往往是委托人主动找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自身的意愿协商投资的期限和方向。委托人在其中占据了较大的作用。目前比较常见的单一信托计划就是银信合作项目。银行主动找上信托,把单一资金委托给信托然后指定贷给某些企业,信托在这里面只是起了一个通道的作用.
齐春玲2019-11-03 16: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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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从资金运用方式上,单一资金信托的资金运用方式更为单一,贷款运用型所占比例更高,投资和交易性的比例更小,主要原因是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多数对资金运用对象有相当充分的了解,希望借助单一资金信托的通道借款给资金使用者。如果是投资运用资金,机构多数会选择自己直接通过股权投资方式进行,一般不会借助信托公司的渠道。
    喋喋以喋喋唧唧复唧唧2019-11-10 02:18:26
  • 从交易主体上,两者没有本质区别。
    齐春春2019-11-03 16:01:30
  • 单一信托与集合信托两者交易结构上的主要区别,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经常借助于受益权分层分级,将受益权分为劣后、优先等层级,以增强信用等级,保障社会投资者的权益,尤其是在股权投资类、证券投资类产品中更是如此。单一资金信托比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更加单纯、简洁。另外,单一信托资金几乎都是运用于一个对象、一个项目。
    齐景岳2019-11-03 16:00:00

相关问答

房地产信托,就是信托投资公司发挥专业理财优势,通过实施信托计划筹集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委托人获取一定的收益。房地产信托是信托产品的一种,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是房地产信托产品的一种表现形式。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亦是当地产证券化的重要手段,就中国而言,尚没有真正国际意义上的REITs。房地产依托机构筹措资金的渠道、方式与银行大不相同,其主要方式有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房地产信托存款、集资信托和代理集资、资金信托、共同投资基金等,形成了房地产信托融资。

房地产信托有几个优势:

1、不受银行贷款约束可以不受通过银行贷款是企业自有资金应不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0%的约束,也能弥补121号文规定的只有主体结构封顶才能按揭所造成的中间消费融资的断裂。

2、创新空间宽广,具有巨大的灵活性。信托具备连接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长夜市场的综合融资平台优势。可以针对房地产企业本身运营需求和具体项目设计个性化的信托产品,突出表现在信托对不同阶段、不同水平的项目都可定做解决方案。

3、具有“一法两规”支持的财产隔离功能。信托设立以后,其财产处于一种“特殊状态”:技能充分体现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医院、利益和特殊目的,又不记在委托人所有权益项下,独立于委托人其他自由财产而存在;它名义上为受托人所有,但又不失为委托人的自有财产。

与类似的法律制度相比较,信托是一项更为有效的进行财产转移与管理的制度设计,它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信托制度有利于长期规划
信托存续具有连贯性,信托不因受托人的死亡、解散、破产、辞任、被解任或者其他情形终止而终止,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因而更适合于长期规划的财产转移与财产管理。
第二,信托制度运用较为灵活
信托财产多元化,凡具有金钱价值的东西,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物权还是债权,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都可以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信托目的自由化,只要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共秩序,委托人可以为各种目的而创设信托;信托应用领域非常宽泛,信托品种繁多。
第三,受益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一方面,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受益权分离。在法律上,信托财产被置于受托人名下。受托人根据法律和信托文件,享有信托财产上的财产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委托人和受益人无权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但是,信托所产生的利益归受益人享有。另一方面,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这使信托财产免于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债权人的追索,从而赋予受益人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于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债权人的权利。最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信托具有保密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