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和信托公司之间有什么联系吗?

黄用全 2019-12-21 19: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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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不同

信托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是由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移转或设定于管理人,使管理人为一定之人之利益或目的,为管理或处分财产。

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资金的基金,投资起点通常较高,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等组织机构,一般都要求具备特定规模的财产。
齐明强2019-12-21 19: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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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契约关系不同

     信托通过合同来联系当事人双方的关系,需与每一位委托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委托期限、相关费用,盈亏责任等。私募基金则通过基金契约或基金章程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对所有的投资者应一视同仁。

    毁她爱我好不好2019-12-29 21:01:11
  • 产品管理人不同

     信托产品的管理人是信托公司,私募产品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资公司,这是两类产品最本质的区别。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流行阳光私募,这是私募基金和信托的综合体。 阳光私募大体是用信托公司来发行产品,实际的管理人是私募基金公司。私募公司则利用信托监管的规范性,来保证投资者资金的安全,例如不被挪作他用,定期披露净值等,至于收益和操作上,跟普通的私募基金一样。 

    banbanggan2019-12-29 21:01:11
  • 资金用途不同 

    私募基金的资金主要运用于证券市场,而信托资金运用的范围更广一些,在国外是一种非常成熟的金融方式产品期限不同。 私募基金针对的是一些短期闲置资金,而信托计划的运行期一般较长,一般至少要一年。

    beiyeduo2019-12-29 21:01:11
  • 投资渠道不同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监管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可投资于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如红酒、艺术品等其他投资标的。 而信托产品的投资范围也相当广,既可以投资证券等金融产品,也可以投资实业,两者投资范围限制区别不大。 

    bengyingqia2019-12-29 21:01:11
  • 投资者门槛不同

     信托: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新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人民币。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2、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canpouhua2019-12-29 21:01:11
  • 收益性不同 

    目前,市面上的信托产品多为固定收益,收益区间在10%以下。 而私募基金随标的不同,收益构成也不同,浮动收益较多,不能统一比较。

    bibingguan2019-12-29 21:01:11
  • 监管主体不同

    信托计划受银监会监管,而私募基金受证监会监管。

    因为监管的主体不一样,所以监管的要求也会有不同,信托的监管相对更严。
    米多多2019-12-21 20:01:11
  • 购买私募基金,受益人一定是自己,增值的财富会回到购买人的账户。但是,信托计划可以改变受益人,比如可以将信托产生的收益指定给子女,因此深受国外富人的青睐,家族信托就是一种。
    车巧林2019-12-21 19:42:50

相关问答

因市场情况、项目情况、投资者经营水平等因素时刻发生变化,投资者在持有信托产品 期间必须全面收集产品信息,及时了解产品动态,以便尽早发现问题并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结合当前的信托实践,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获得信托产品信息:
(1) 向产品发行方获取产品信息
信托产品发行公司当然对产品信息掌握最为透彻与全面,一般来说,信托公司 每个季度都会在其网站发布产品季度管理报告。但是投资者需要了解,信托公司内部部门职能存在较为明确的分工,业务部门一般从事产品设计与运营管理,销售部门(如财富管理中心)则负责产品营销,对产品信息掌握最为全面的实为业务部门的产品设计者、产品后期管理者,因此,投资者最好详细了解其通过销售部门(一般为客户经理)获得的产品信息是否经过了业务部门的筛选、过滤、剔除,了解确定是否隐藏了诸多重要或不利信息。
(2) 向产品推介方获取产品信息
当前诸多产品发行公司并未设立销售部门(如财富管理中心),即使设有销售部门其产品营销能力也极为有限,在此情形下其产品多由外部机构代为销售,如银行、第三方理财机构、券商 等。投资者若是通过外部机构购买信托产品,在持有产品期间则应及时向该机构收集产品信息。但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产品发行方与产品推介方可能会存在沟通不畅的情形,产品发行方向产品推介方提供的产品信息或有瑕疵及隐藏重要信息之虞,甚至存在避重就轻的嫌疑,对此投资者必须十分谨慎。
(3) 通过媒体了解产品信息
信托产品作为高端理财产品 备受媒体关注,尤其是行业领先的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或是信托资金投向热点地区或是热点行业的信托产品。投资者可时常关注《证券时报》、《金融时报》等专业财经类报刊杂志,以便及时了解财经信息 、产品动态;同时,智信网、用益信托网 等专业网站也值得投资者关注,该类网站经常会发布有关信托行业 、信托产品的数据、分析等信息;另外,投资者还应重点关注信托资金投向项目所处行业与地域相关的网站,比如,若投资房地产信托 ,则可通过搜房网、当地房管局网站等了解产品信息,若投资矿产能源信托,则可通过中国煤炭 资源网、当地发改委网站等了解产品信息。
(4) 亲自走访直接获得产品信息
当前很多信托公司在其网站披露的季度管理报告内容大多非常简单,一般仅告知投资者融资主体的资产负债情况、项目当前进展,很少披露融资主体存在的问题、项目面临的风险、可能采取的措施等核心内容,颇有避重就轻之嫌,投资者很难获得有实质价值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