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务员,据说银行有专门针对公务员的贷款

黄益民 2019-12-21 18: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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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中国银行相关贷款种类较多,且无法全面了解您的个人信息,您可通过中国银行门户网站“个人金融”-“个人贷款”功能查询中国银行贷款的种类及相应贷款的具体信息;也可前往就近营业网点了解详细情况。以上内容供您参考,相关产品/业务政策、操作步骤、收费标准等信息以您实际办理业务时为准。如有疑问,请继续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如有其他业务需求,。编辑于 2019-05-13中银直播间官方网站手机银行中银理财余额理财大额存单向TA提问。
赵顺财2019-12-21 19: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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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揭买车的条件:1、年龄为18-65周岁的自然人;2、能提供固定和详细住址证明;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本息的能力;4、个人社会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5、持有银行认可的购车合同或协议;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赵颖飞2019-12-21 19:57:41
  • 中国银行的“工薪贷”业务是指为具有稳定持续工资收入或还款账户可控的客户群体提供的个人无抵质押贷款产品。一、贷款对象:1、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的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待遇与公务员基本一致的全额事业编制人员。2、与中国银行有业务往来,且企业资质得到我行内部一定程序认可或我行代发薪企业员工。3、实力雄厚,品牌知名,管理规范,提供相对稳定工资福利待遇的优质企业的正式员工。4、中国银行认定的其他具有收入稳定可控特征的其他个人客户。二、借款人基本条件:,面签相关文件。3、中国银行审批员工材料,并根据审批结果沟通员工签订贷款合同,办理放款手续。4、如果客户所在单位未与我行开展工薪贷业务合作,客户也可在向已开办工薪贷业务的网点提交申请,具体准入要求以当地分行为准。五、因各地区存在一定差异,需要请您申请贷款时详询当地经办机构。欢迎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或关注“中国银行微银行”办理业务。中国银行在线客服:https://95566.boc.cn/ZIM/手机银行下载:http://www.bankofchina.com/ebanking/service/cs1/201909/t20190921_1151946.html在线申请贷款:https://ebsnew.boc.cn/boc15/loginPreLoan.html?locale=zh&v=20190518020405613国家助学贷款:https://ebsnew.boc.cn/boc15/studentLoan.html?locale=zh&v=20190518020405613在线申请信用卡:http://www.boc.cn/ebanking/online/201910/t20191024_2567833.html编辑于 2019-08-06中银直播间官方网站手机银行中银理财余额理财大额存单向TA提问。
    黄登莲2019-12-21 19:14:00
  • 公务员贷款和普通个人贷款一样,需要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即个人身份证、收入证明等材料,具体以银行规定为准。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借款合同应设立相关条款,明确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于履行合同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齐景宪2019-12-21 18:56:58
  • 1、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这是利率最低的一种贷款。2、可以向商业银行提供工资证明,提供相关抵押有关系的可以不要抵押,进行贷款。3、公务员在当地信用社贷款比较容易。你说的融易贷是网贷吧,网上招标,然后放款人投标,网贷网站收取手续费跟利息。这个需要按照他们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4.公务员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提供单位开的证明以及本人收入证明,银行如果觉得必要的话家人的收入证明也要提供,同时也要提供近期所缴纳的物业水电等收据,这些都准备好之后就可以到银行申请贷款了,符合条件的银行都会通过审批,因为像这种高质量的客户就是银行想要的。
    齐智军2019-12-21 18: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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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15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中央部门直属各高等学校,中国邮电集团: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9〕1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有关精神,财政部、教育部决定自2019年起,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所属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现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九年三月十一日附件: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9〕1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第三条本办法中高校毕业生是指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论坛、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第四条本办法中,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第五条本办法中的基层单位是指: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二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第六条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三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第七条每个高校毕业生每学年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代偿。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第八条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获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高校毕业生采取分年度代偿的办法,学生毕业后每年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1/3,3年代偿完毕。第九条按本办法确定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第十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以下程序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一高校毕业生本人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向学校递交《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和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二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在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毕业后的还款计划书时,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如果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不需自行向银行还款。三高校根据上述材料,按本办法规定,审查申请资格;在每年6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相关材料集中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对存在“二次定岗”的毕业生,高校应在毕业生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经审查后,最迟于当年12月底前将申请材料集中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到高校申请材料后一个月内,将审批确定的获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学生名单通知有关高校及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同时将有关审批文件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第十一条高校需在每年6月30日前将获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当年在职在岗情况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毕业生所在高校要建立与就业单位和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定期联系制度。高校要专门为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高校毕业生建立完整准确的档案,并将高校毕业生在本学段学习期间获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情况书面通知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及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同时,还应主动了解并定期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通报毕业生的工作情况,以便经办银行及时掌握借款学生的动态情况,做好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第十二条除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而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外,对于未满3年服务年限,提前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应要求其及时向办理代偿的原高校申请取消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对于取消学费代偿资格的毕业生,高校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从当年开始停止对其学费的代偿。对于取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改由其本人负责偿还余下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就业单位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高校,并凭毕业生重新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计划书为其办理离职手续。高校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对于不及时向高校提出取消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申请、不与银行重新签订还款计划书、提前离岗的高校毕业生,一律视为严重违约,国家有关部门要将其不良信用记录及时录入国家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相关数据库。第十三条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经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后,有关部门单位应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将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项目经费编入部门预算。财政部及时将代偿资金拨付给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代偿资金15个工作日内,将代偿资金拨付给高校。高校应于15个工作日内将代偿资金代为偿还给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或返还给高校毕业生本人。第十四条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代偿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十五条对于弄虚作假的高校和高校毕业生,一经查实,除收回国家代偿资金外,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第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制定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本辖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财教〔2019〕133号同时废止。中国新闻网。
申办汽车贷款流程1、需要贷款者准备好身份证、居住证明、工作证明、贷款用途证明等证明材料,到一次银行,填写一张申请表,填一份合同2、等待银行的贷前资格调查与审批,如果贷款者符合银行规定的贷款条件,银行便会通知贷款者填写一些贷款表格材料若贷款者申请的贷款需要抵押或担保,还需要签订担保合同、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等,如果办理的是无抵押贷款,就无需签订此类合同3、银行向贷款者发放贷款。一般银行在2至3周或1个月之内审批结束后即发放贷款,最快的1天即可放款4、借款人将首付款交给汽车商,并凭存折和银行开具的提车单办理提车手续二、申请汽车贷款条件1、购车者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购车者必须有一份较稳定的职业和比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或拥有易于变现的资产,这样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这里的易于变现的资产一般指有价证券和金银制品等3、在申请贷款期间,购车者在经办银行储蓄专柜的帐户内存入低于银行规定的购车首期款4、向银行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如果购车者的个人户口不在本地的,还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银行不接受购车者以贷款所购车辆设定的抵押扩展资料:申请汽车贷款材料1、个人借款申请书2、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明3、本人及配偶职业、职务及收入证明4、结婚证及户口薄5、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6、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合同或者购车意向书7、已存入或已付首期款证明8、担保所需的证明文件或材料—汽车贷款—购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