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去银行开一般户贷款,要求提供关联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是法人吗?

黄琦丽 2019-12-21 18: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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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担保法规定,贷款担保可以同时设定多项担保,在关联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还可以设定抵押物,出现贷款风险时先以抵押物偿债,不足部分由担保单位负责。
齐明明2019-12-21 19: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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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述问题中需要明确,这只是涉及股份的转让,公司主体并未注销,也未成立新公司,只是股东的变化,那么对银行来说,借款热主体是没有变化的,他手中的借款合同也不会由于借款人股东的变化而失效,保证人当然也同样要履行保证责任。以上案例中,混淆了法人主体与法人代表的关系,法人是指公司法人代表是指代表公司对外经营的一个代表,不是一个概念。法人代表换了不影响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我觉得说到这已经很清楚了不赘述。可能原法人代表会觉得有些冤枉,我已经不是法人代表了为什么还要承担责任?这是你个人的问题,应该在转让股份期间和新的股东谈妥,并与银行协商可否办理补充协议,变更个人担保。但这也是需要银行同意的,如果你身价百万,换一个身价10万的,可能银行也不会同意。
    樊扬诗2019-12-21 19:57:38
  • 贷款是否以公司名义,并且贷出的款项是到公司账户的。为了债务明确,当转移股份时,建议列出债务列表,让新旧股东签名确认,双方各自一份。
    符自为2019-12-21 19:38:25
  • 订立股权质押贷款合同时,出质人和贷款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在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出质人未受清偿时,股权转移为贷款人所有。质权人应注意审查出质人的主体资格:出质人如为自然人,应提供有关身份的证明;出质人如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文件,并须有法人股东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质权人应认真分析处置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企业贷款卡信用记录查询;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要求企业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核实企业的银行对账单及个人银行卡流水单,考察企业每个月是否有比较稳定的现金流;加强对公司质押股权的价值监控。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的,要跟踪证券市场行情,分析质押股票的风险和价值,设置警戒线,切实防范风险。质权人应谨慎选择出质股权:股权的选择应以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通性较好为原则;应注意出质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应注意出质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的瑕疵,即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建议质权人与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签订协议约定以下内容:在质押期间发生对外担保等可能影响到质权人权益的行为时,应事先征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对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等可能影响质押权利实现的行为前应书面告知质权人,并确保质押权利不受损害;要求质押标的所在企业每月向质权人提供财务报表等资料及配合质权人对出质股权进行监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龚家跃2019-12-21 18:56:53
  • 法人代表不是法律用语应该叫“法定代表人”一般由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与实际控制人是两个概念对公司而言实际控制人是指对企业有控制权的单位或个人如果是国有企业那最终实际控制人就是对该企业行使出资权的那一级国资委如果是民营企业那实际控制人就是最终能控制企业的那个自然人个人比如A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总经理或董事长甲但该企业的控股股东是乙公司乙公司的控股股东是自然人丙那丙就是A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如果是控股结构比较简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就可能是一个人比如A企业就是由自然人甲控股的那甲是实际控制人很可能也出任董事长或总经理做法定代表人。
    龚小艳2019-12-21 18: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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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进行股东会然后进行担保了,假设担保的时候出具的各种证件都有效而且担保成功,这就具有法律股东会关于公司贷款的决议需要点多少比例的股东同意,考虑到对内的约束力,需要得到新股东的一致认可公司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如果公司章程没有明确规定,依照公司法,公司的贷款事宜是需要股东会通过还是董事会通过?通过的股权或人数比例是多少呢?放弃吧在找个人如果你真关于借款的股东会决议上只有半数股东签字是否有效?,原来该企业在银行贷款时,全体股东都签字了。后来企业归还银行贷款时,资金公司法规定,股东会决议要超过半数人签字才算生效。但是也要看控股多少决定公司为股东借款,抵押担保!在股东会决议上,有该股东(借款,必须要。如果没有,则借款行为不合法。公司借款需要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在《公司章程》里就应该有条款的。对啊,看公司章程,关于向银行融资企业在办理贷款时,股东会决议上应是股东签字,但股东出远门了,,如果章程没有特殊规定,向银行融资是不需要股东会决议的。但是决策者有风险,如果融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股东可以要求赔偿。听听公司设立股东会决议。一般来说有两个约束条件即公司章程中没有规定申请贷款需要谁决议,是否必须是股东会决,但是贷款合同签订了是有效的合同。上位说得很对无效,除非是股东授权别人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没有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授权委托书上面只要有股东授权签字和被授权人的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了,根本就不需要企业盖上公章的。说白了有关抵押股份贷款的事,主要是董事会的意见,只要公司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公司法》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被担保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