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银行贷款增加注册资本金吗?

樊文宪 2019-12-21 18: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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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注册资本金必须是企业或者其股东自有资金,而且银行贷款要有明确的贷款用途,在贷款通则中是不允许把贷款用做注册资本金的。注册资本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由财产的数额体现,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随时由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扩展资料:登记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登记管理,规范公司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第三条 公司的实收资本是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或者股本总额。第四条 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注册资本金。
边剑霞2019-12-21 18: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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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必然关系。中小企业的贷款额取决于企业的经营情况。中小企业贷款困难重重,手续繁多。申请企业信用贷款的期限为一年、两年和三年。申请条件必须至少为三年,过去半年的账单金额约为150万英镑。最好使账单持平。同时,企业的信用状况良好,主要考虑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如信用卡、房屋贷款、汽车贷款等。如有逾期,最佳总天数不超过30天。法人也可以通过抵押自己的房地产获得企业的营运资本。在正常情况下,中小企业申请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注册资本。各大银行必须提高中小企业贷款抵押物房地产价格,具体贷款金额由房地产评估价值确定。扩展资料:银行贷款借款人所需条件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注:从2019年5月10日左右开始外地户口在京购房贷款还必须提供近一年的缴税证明或者一年的社保单等能证明在京工作满一年的材料。银行贷款。
    龚尚英2019-12-21 19:57:34
  • 不是很清楚你现在发生了什么业务.既然发生了银行贷款,那么公司肯定已经成立并登记好了.公司的注册资本账户,除非发生增减资,并经中介机构验资,否则是不能变动的.如果是公司成立后取得的银行贷款,就应该按普通的做法入账,借银行存款,贷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不能有其他入账方法,更不能记入注册资本.如果这笔银行贷款是其他人或其他公司贷出来,投入到你公司作为股本的话,在会计上倒是可以记入实收资本账,虽然公司法规定不可以将贷款资金作出资本投入。
    连丽英2019-12-21 19:38:20
  • 银行项目贷款对项目资本金的相关要求:国家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具有资本金,即投资人的非债务资金。不同行业的项目所要求的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不同,银行贷款不能作为项目资本金,银行通常掌握的项目资本金在30%以上。项目贷款也被称为项目融资,或项目筹资,是以项目本身具有比较高的投资回报可行性或者第三者的抵押为担保的一种融资方式。主要抵押形式包括项目经营权,项目产权和政府特别支持等。项目融资与一般贷款最大的区别是归还贷款的资金来自于项目本身,而不是其他来源。扩展资料:申请项目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实行贷款证管理的地区,须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申请外汇项目贷款,须持有进口证明或登记文件。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我行贷款投向。3、项目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4、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须持有批准文件。5、借款人信用状况好,偿债能力强,管理制度完善,对外权益性投资比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6、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项目贷款-银行贷款。
    赵风萍2019-12-21 19:13:49
  • 投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投资到收回成本和取得效益不是短期就可以实现的,况且投资有赚有赔,万一亏损了,银行贷款就无法收回了。还有一个原因,你投资要雇用员工,要是亏损或银行临时收回投资,企业就面临破产,对社会就业和很多方面会产生不利影响。所以,不管是国家法律、政策还是银行贷款通则,都不允许以贷款增加注册资金。银行不会按此用途给你贷款,会计师事务所也不能为此中情况出具验资报告,政府部门也不会批准。
    符翠莉2019-12-21 18:56:46

相关问答

问:请问老师: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有三个股东.其中有一个股东从银行贷款投入公司,公司得以注册.但公司注册后,该股东将从银行贷的款还给了银行,应属于抽逃资金.现在公司想得以延续,另两方可以通过什么方式使公司得以存续而不违法?可不可以开股东会认购该股东的出资?若是这样,那股东会是两方参加呢还是必须要三方股东参加?请问老师: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有三个股东.其中有一个股东从银行贷款投入公司,公司得以注册.但公司注册后,该股东将从银行贷的款还给了银行,应属于抽逃资金.现在公司想得以延续,另两方可以通过什么方式使公司得以存续而不违法?可不可以开股东会认购该股东的出资?若是这样,那股东会是两方参加呢还是必须要三方股东参加?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我国公司法中有明确规定,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时需要进行评估估价,并写进公司章程。但是,由于对非货币出资的估价并非由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制定的机构进行评定,所以,实践中,通常都是公司的股东们自行定价。由此,我国公司法便规定了公司股东对非货币出资高估价格的,由出资人不足其差价,其他公司设立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由于本案中虚报非货币出资价格的股东是在公司增资时加入公司的,而并非是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所以该股东负不足出资差额的责任,而其他股东不必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