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期房,购房合同已签,银行已贷款并已放贷,已缴纳一个月的贷款,年底交房
推荐回答
是的,贷款买期房交完首付商品房买卖合同马上进行网上备案登记程序,签订合同,具体的程序如下: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开发公司凭密码登录该市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网上办公平台”,将已经签字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在网上提交。提交工作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随时可以提交。2、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产权市场处对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确认,生成合同备案登记号。备案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开发公司将合同备案登记号填写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相应位置,合同备案登记完成。开发公司应将合同正本一本交给买受人。如果买受人贷款购房,开发公司应在办理完抵押登记等手续后,将合同正本一本交给买受人。4、开发公司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开发公司根据已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表”,打印,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产权市场处。买卖合同登记表的格式与使用的登记表相同。登记表可以到产权市场处领取,也可以在产权市场处网页首页“处室职能”内下载。5、产权市场处盖章产权市场处对开发公司报送的登记表进行核对,无误的,在登记表上加盖“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专用章”,一份存档,一份交还开发公司。开发公司可凭盖章后的登记表及已经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扩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商品房买卖合同。
齐晓林2019-12-21 19:38:40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根据您的描述,提供以下意见供您参考:1、从现实中来讲,很难,理由如22、因为房地产销售合同,通常是预售合同,就是说房子还没有建好就已经在销售了,而且这种销售是针对不特定人群的,如果你看好的房子,你现在不买,人家就有可能与开发商签订合同买了你看中的房子了3、通常开发商建房的资金都是贷款来的,为了资金回笼也不大可能让你交房时才签订合同开始收钱。以上意见由四二三公益律师团成员提供,,如有不明可追问或者加入我团答疑群,由群里的律师根据案件详情给您提供分析与解答。
黄百色2019-12-21 19:57:49
-
按揭贷款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有合法的身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有所购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齐文海2019-12-21 19:14:14
-
开发商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最后出来的是预售许可证,之后才可以办理按揭。多层建筑封顶才可以申办预售证,高层建筑达到三分之二也可以申办预售证。但也可能各地规定不一致,可以看一下施工进度或者跟开发商了解一下。具体的按揭贷款流程选择房产办理按揭贷款申请银行审查签订购房合同签订楼宇按揭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黄登花2019-12-21 18:57:13
-
全款支付,期房只有购房合同,不可抵押购房合同,银行必须要房产证原件,其他任何证件无效。房产抵押贷款条件:1、房屋抵押贷款要求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内;2、房屋的面积要大于50平米;3、房屋要有较强的变现能力。4、房屋抵押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5、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6、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7、一般为“房龄+借款人年龄”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
辛培宏2019-12-21 18: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