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开发公司向银行贷款80万元,月利率是0.65.如果4年后全部还清,一共要付给

樊志诚 2019-12-21 1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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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利率是0.65%,那么一年的利率就是7.8%贷款3.8万,一年的利息就是2964元如果是等额本息还款一年的话,每个月还3413.67元。
龙宣霖2019-12-21 19: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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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1470元是还本金?不包括利息?从“第二个月还款利息×0.65%“得出是这样的含义,也就是等额本金还款。40000/1470=27.21也就是28个月,2年4个月。如果1470元包含了利息,那第二个月的本金就不是这样算,而是:本金余额=上期余额-1470-利息第二个月利息=40000-1470-40000*0.65%=38790需要还清期限是:=NPER0.65%,-1470,40000,0,0=30个月。
    连伟平2019-12-21 19:37:59
  • 对的,但每个月的应付利息是逐渐减少的,因为每月都还款的话,剩余贷款本金是逐渐减少的。
    齐明杰2019-12-21 18:56:19
  • 6.65%=0.0665计算时,你要注意是年息还是月息。
    车少静2019-12-21 18:40:00

相关问答

1、对于借款纠纷,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2、对于借款的利息计算,是根据你约定偿还的金额及实际借取的金额来进行计算的,出借人起诉偿还借款,借款人抗辩利息超过百分之三十六,属于高利贷的,可以对实际收到借款金额进行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分利指的是月息,也就是月利率为3%。1、假设借贷款为10万元,期限为一年1.私人间的借贷,用单利计算利息。银行存款就是单利法利息=本金×利率×期限一年利息=100000×3%×12=36000元。2、银行贷款利息计算的标准公式:1)当月贷款利息=上月剩余本金*贷款月利率;2)当月已还本金=当月还款额-当月贷款利息;3)上月剩余本金=贷款总额-累计已还本金;扩展资料:一、流动资金:1、计算方式:在项目财务分析中,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是按单利计算的,并且无论借款发生在何时,在计算利息时,均假定是在年初借用;另外,由于流动资金是周转使用的,所以一般是假定流动资金借款在生产经营期不归还,而是在项目终了时一次性归还。2、因此:流动资金借款年利息=当年累计流动资金借款×流动资金借款年利率3、举例说明:以某项目为例,经估算,项目各年新增流动资金借款为:第3年330.59万元,第4年31.12万元,合计为361.71万元,则各年的流动资金借款利息为:第3年:330.59×8.64%=28.56万元;第4~14年:330.59+31.12×8.64%-31.25万元。二、长期借款:1、计算方式:为简化处理,在计算长期借款的还本付息时,假定每年的借款均发生在当年的年中,因而只按半年计息,而还款则发生在年末;本年尚未归还的本金及以前年度的借款则形成了下一年度的“年初借款累计”,并按全年计息。2、这样,每年应计利息的近似计算公式如下:每年应计利息=年初借款本金累计+本年借款额/2×年利率;3、举例说明:某项目仅在建设期第2年借入长期借款550万元,年利率为9.9%,项目第3年起投产,则第2年应计利息为:0+550/2×9.9%=27.23万元,第3年应计利息为:550+27.23+0/2×9.9%=57.15万元。借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