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第三方走账税务问题朋友从银行贷款,贷款目的为采购商品,我作为第三
推荐回答
~这种属于贸易贷款,这个本身有一定的涉税风险,原则上收款方要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目前从你到这个业务形式来看,你的涉税风险在收款方上面,所以贷款方老板收到钱了,可以先不管他,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呢,希望我的回答有帮助到你。
堵新心2019-12-21 19:57:15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贷款其实是你向银行借钱给开发商付房款,然后你在慢慢还银行,银行加收利息,首付是付给开发商的定金,开发商只是收款方,并负责向银行提供你买房子的证明,贷款是你和银行之间的关系,与开发商无关,既然银行已经比准了你的贷款,那你的房屋保障应该是可以放心的,房屋如果不合格的话,银行不会随便批款的;房屋延期交付的问题和银行无关,这个是你和开发商之间的事,处理的办法主要看购房合同上有没有这样的说法,如果没有就没办法,只能是说你在买房时太大意了,购房条款没有看清楚,如果有就可以要求按照条款执行,一般在合同上都会写上如果延期交房,延期一月都会有一月的补偿的。
米大同2019-12-21 19:37:51
-
信用社主任的这种做法不合理,至少是违反规定的,可以向信用社的上级管理部门举报,也可以向人民银行和银监局等监管部门举报。
赵风莉2019-12-21 19:13:15
-
1、你们借张某的1000万:借银行存款1000万;贷其他应付款--张某1000万2、银行的1500万信用证贴现:借应付账款--A公司1500万;贷短期借款1500万3、A公司收到的钱经过B公司,和你们公司应该是两回事,不需做账4、B公司将500万打给你们公司:借银行存款500万;贷其他应付款--B公司500万如果B公司打给张某的1000万是还你们借张某的钱,则:借其他应付款--张某1000万;贷其他应付款--B公司1000万。
赖鸿春2019-12-21 18:56:07
-
今天晚上的月亮又大又圆,我们一起去屋顶赏月吧。
窦连水2019-12-21 18:39:46
相关问答
那倒不是完全不可以,不过既然你的房屋已经贷款,就肯定是将房屋抵押给了银行,那么,银行就是法律上的抵押权人,它是享有一定优先权的.你要转让必须要通知银行,而且还有一些限制性的规定.下面是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了解一下的:第四十九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记住一点,银行的利益是必须有保障的,你可以选择提前还贷,也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向银行还款,但总之银行的利益不能受损.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