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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借贷人死亡,妻子是否有还钱的义务,要看具体情况来定。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黄皓炜2019-12-21 18: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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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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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也要分很多种情况的,下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几种情况,让大家能正确对待这个问题。第一种情况:死者有法定继承人也就是说,人死前有一个法定继承人,继承人不是自己的孩子。如果是这样,死者欠银行的几十万债务将由继承人偿还,而这几十万债务已经转移给了死者的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孩子,没有义务帮助他偿还银行贷款。第二种情况:死者是抵押贷款,不是信用贷款银行开门营业。毕竟,死者向银行的贷款是几十万元。这不是一个小数目。一定是抵押贷款。如果死者是抵押贷款,如果死者已经死亡,如果没有法定继承人可以偿还,银行只能拍卖抵押物,直到死者数十万债务还清,这不会影响子女。第三种情况:贷款人没有遗产如果贷款人去世时没有任何遗产,连一亩半的土地都没有,也没有任何资产,一贫如洗,但配偶仍然是,这笔债务是配偶偿还债务的义务,但如果配偶没有,只留下孩子,而孩子没有得到任何遗产,孩子就没有义务帮助偿还银行贷款。结合以上五种情况,死者的借款不核销,而是根据叉子的具体情况清偿。至于子女是否有义务向死者偿还银行贷款,有两种情况。如果孩子们继承了死者的遗产,他们必须为他偿还债务。如果子女没有继承死者的任何遗产,他们就没有义务为他偿还债务。
窦郁宏2019-12-21 19: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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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的贷款人死亡后,如果有遗产却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在遗产的份额内归还;如果遗产有继承人并继承了该遗产,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如果继承人没有还款能力,则由担保人还款。现在的情形是,贷款属于夫妇双方共同贷款,即便当初妻子没有在丈夫的贷款文书上签字,也要在继承遗产范围内继续偿还,何况还签字了呢。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你。
管燕燕2019-12-21 18:5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