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回答
有诉讼时效限制。保证人的追偿权的诉讼时效实际上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时效的,即保证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三年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权利。判决书中未予明确追偿权的,保证人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起诉讼。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扩展资料: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保证人追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连保健2019-12-21 18:57:39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没有回执,不构成中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1999/02/11保证人的情形不一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认定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问题的批复法释〔2004〕4号。
齐晓松2019-12-21 19:58:00
-
民事诉讼法时效中止包括债权人向债务人发送催收信。是一方向对方提出了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米夏夏2019-12-21 19:38:59
-
债务人确认借款合同效力,但是如果他还是不还款的话,你无法要求其还款,即使去法院起诉,法院也会因超过诉讼时效而驳回你的诉讼请求。跟对方协商一下,对方愿意还就还了,不愿意还那确实没什么办法了。
黄益波2019-12-21 19:14:37
-
保证人清偿原债务后,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在保证人与原债务人之间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原保证人成为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人,在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中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原债务人要求清偿债务时起算。所以,即使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在主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保证人清偿后,保证人仍然能够向债务人追偿。
齐望东2019-12-21 18:4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