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回答
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为二年,无合法事由超过二年不申请的,丧失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执行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第二百五十八条中止和终结裁定的生效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粱剑光2019-12-21 19:57:51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