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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新制度刚出来不久,现在还不太好找,我在多家图书馆检索,均未找到。政府会计制度财务现金流量表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9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规定,“政府会计主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编制现金流量表”,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原则,如果能不编自然不编哦!因为你要逐笔对涉及的现金流动进行对号入座,这会是一项比较繁琐的工作,它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特点简化了不少项目,而且只采取直接法编制,大大减少了编制难度。以财政拨款为收入来源的单位编制此表实用性也不大,毕竟非营利单位只管花钱并不考虑经济效益,但经营活动和筹资、投资活动较为频繁的单位应进行编制,现金流量是否正常决定了单位短期的偿付能力和财务资产的含金量,企业每月网上报税时,现金流量表是月报,使报表使用者能更直观了解现金流向和经营管理的质量。现金流量表编制说明一、本表所指的现金,是指单位的库存现金以及其他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款项,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以及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的款项。二、现金流量表应当按照日常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分别反映。本表所指的现金流量,是指现金的流入和流出。三、“本年金额”栏反映各项目的本年实际发生数。上年金额”栏反映各项目的上年实际发生数,应当根据上年现金流量表中“本年金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四、单位应当采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反映单位本年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项目应当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拨款收入”、“应付职工薪酬”、“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赵骊川2019-12-21 19: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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