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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看待银行业对实体经济服务的现状我国的银行业在推动中国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银行业在推动实体经济发展中面临的质疑和问题也亟待澄清和明晰。1.从不完备市场正确看待“垄断论”随着近几年银行整体业绩显著提高,一部分社会观点认为银行的垄断力量、高利差及其他高服务费对实体经济的发展产生了阻碍作用。首先,针对社会各界关于银行垄断地位的讨论,笔者认为,我国银行业不存在垄断,但确实存在着卖方的优势地位。从经济学角度看,垄断分为自然垄断、行政垄断和经济垄断。银行业与自然资源无关,因此不存在自然垄断;银行业在我国不属于行政领域,因此不存在行政垄断;而对于经济垄断,也没有一家银行的行为符合我国《反垄断法》中“一个企业一种产品在市场占有率达到50%”的垄断行为的定义。因此,我国银行业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垄断。但由于市场的不完备性,作为存贷款的金融替代品还很少,规模也很小,我国银行业存在着显著的卖方优势地位。即便银行业不存在垄断,卖方优势意味着市场的不成熟,这使得银行业的结构更加趋近于不完全竞争市场。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不完全竞争的特点不是通过价格竞争,而是通过服务、品牌效应等方面的竞争。这种竞争方式无论对消费者或是整体银行业结构的稳定都是有好处的。其次,针对饱受批评的高利差及其他高服务费,这些表面现象与实际情况并不一致。从央行规定的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变动额来看,近几年的存贷款基准利率利差并未扩大,而是有所减小;从有效存款利率来看,近年来通过理财产品的竞争,有效存款利率是上升的。另一方面,我国银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没有一家银行具备靠利差维持运营的条件,其他服务收费也是建立在为客户和实体经济提供优良服务基础上的合理商业行为。因此,我国银行业没有从垄断或定价的方面影响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2.服务基层能力不足尽管如上文所述,我国银行业没有从垄断或定价的方面影响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但它仍然面临着其他方面的不足,导致我国实体经济无法以最大速度发展。一般的观点认为,当今金融系统与实体经济脱节是由大量投机交易和资产价格泡沫导致。但需要澄清的是,这些因素应归根于游离于资本市场的民间资本,而不是以信贷市场为主的各大商业银行。另外,由于我国经济过分依赖于出口和投资,而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过小,因此实体经济不振也不能归因于银行。我国银行业在服务实体经济时面临的真正问题应该是:对基层金融服务供给不足和服务不到位,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这一困难来源于风险方面的问题和结构性方面的问题。首先,从风险的角度看,对于银行来说,由于存在风险防范的约束和利润的约束,资金很容易投入到大的企业和大的行业中;中小企业风险大,业务成本高,获得资金的难度自然会很大。这是很正常的,是由市场经济本身所决定的。在现实中,许多容易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其实并不需要那么多资金,许多迫切需要资金的中小企业也并不是将资金全部用来发展生产和经营,很大一部分用于偿还其债务,使它脆弱的资金链不至于断裂。这主要是因为市场机制的不完善,特别是价格机制的不完善。其次,从结构性的角度看,我们可以分为三点:第一是市场结构方面的问题——我国的直接融资方式并未完全发展,在资本市场中缺乏对信贷市场的结构性替代,导致各大银行受到的向中小企业贷款的竞争压力不够。而在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大企业更多利用发债等方式在资本市场上融资,这使得银行被迫向中小企业贷款助其融资。这方面的问题同样也导致了信贷市场上价格机制不完善,民间利率与社会平均利润率严重脱节,最终使得即便已经成型了的中小企业资金链也十分脆弱。第二是银行产品结构方面的问题——缺乏对信贷产品的替代产品,使得贷款融资方式单一,无形中缩小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道路。第三是银行组织体系结构方面的问题——缺乏对基层业务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技术,导致各大银行还未找到服务中小企业的较好模式。提高银行对实体经济服务的对策针对上文所述银行业在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面临的基层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本文从金融机构建设、资本市场辅助和政府政策辅助等多个方面来探讨缓解对策。1.形成具有多元化多层次金融机构的组织体系许多国际上成功经营小企业业务的大银行都是从基层业务做起,有一套完整的包括风险评估和管理评估等方面的技术。然而,我国的各大商业银行,大多是从向大企业发放贷款发展起来的,大企业信贷和中小企业信贷的风险技术不完全一样,需要有学习的过程。各大银行的层级过多,以至于目前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时还没有一个比较好的模式。因此,对于基层金融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银行应增加供给,增设一些小型的、社区型的金融机构以及服务中小企业和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增加竞争性的供给。另外,准入制度要做适当的调整,让民间金融机构正规化、合法化,形成一个多元化的金融结构,使小的金融机构、社区的、农民的金融机构有较好的发展,让民间资本发挥作用。由于民间金融机构对当地的或者特定产业的情况比较了解,容易判断真实的资金需求,借贷风险也会显著减小。同时,不要引导和鼓励小金融机构做大做强,以免脱离其原有功能。应引导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形成区域化或产业化的利益共同体。以此形成大银行、中银行、小银行,甚至微型银行这样一个多层次的银行体系,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最根本路径,为实体经济寻路。2.创新银行替代产品和担保方式近些年来,各种各样的银行产品层出不穷,但其适用对象大多只针对投资者。适用于中小企业或社区、农民的融资方式却仅限于几种信贷产品,这无疑缩小了基层服务的覆盖面。为了拓宽中小融资者的融资方式,银行业应进行可行的、有针对性的银行产品创新,如中间业务产品等。在此之上,还应扩大各创新品种的规模。其次,由于单一的担保方式同样限制了许多有潜力的融资者,银行业还需要在创新担保方式上加大力度。例如,银行可以大力推广应收账款、专利等动产作为担保,盘活目前的自由资产及探索采矿权、门票收费权、海洋使用权等权益担保,以减少企业的担保费用。3.寻求并创新资本市场的信贷替代品在我国整体金融市场中,作为存贷款的金融替代品还很少,规模也还太小,这就是上文所说的结构性问题。因此,不只应该在银行内部创新银行产品,还应在资本市场上进行可行的金融创新,有效地发展存贷款金融替代品,不仅存贷款金融替代品的品种要增加,而且规模还要足够大。例如大幅度推进资产证券化,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在市场上,一种产品的定价不仅仅是由买方和卖方决定的,还应和这种产品的替代品有一定的关系。拓宽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方式,有益于扩大银行的竞争压力,减小市场的不完备程度,从而为中小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以此提高我国全面的金融市场化程度。当然,为了使银行业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以上方略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政府部门赋予银行更大的自主定价权,加强对民间资金的管控和引导,以及对整体金融市场的监管。同时我们应该注意,金融改革的过程应与国家整体的宏观情势相匹配,不但要与实体经济实现良性互动,牢牢把握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带来的重大战略机遇,为实体经济提供针对性强、持续性好、附加值高的金融服务。而且要提高金融服务的匹配度和适应性,创新服务机制和提高服务效率,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我国经济转型面临着从产品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型的过程,我国的经济结构也正在由靠投资出口拉动转变为发展内需,加大消费和投资力度拉动。因此,金融业也要根据宏观经济的变化调节金融配置,特别是对产能过剩的行业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推动调整过剩的产能。此外,银行业应利用极为庞大的客户群和营销网络对创新企业的项目进行筛选,使其对实体经济的服务与经济发展的动力相适应。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让金融更有力地支持实体经济,正是当前中央所提倡的。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期三度提及要“激活货币信贷存量”,彰显出停止扩张性政策、让金融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意味。
辛培成2019-12-21 18: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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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业务是银行的主要业务之一,也是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直接手段,更是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切入点和落实点。在当前,很多新生企业,尤其是高科技新生企业拥有很高的科技研发力量,也拥有自己的新近科技产品,是我国未来实体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但是由于这些新生企业往往在资金方面能力较弱,导致他们资金链不够稳健,往往错失最好的商业时机,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能够充分保证这些企业的资金链稳健,从而帮助这些企业发展和腾飞。
龙宇锋2019-12-21 19: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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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各地银行机构加大了对科技型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以某市为例,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该市银行业机构为150多家科技型企业授信130亿元,占全部授信的15%。
黄盛波2019-12-21 19: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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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指出,要增加对实体经济资金投入,进一步提升银行业和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此前,银保监会发布“信9条”,进一步打通货币传导机制,要求银行适当提高企业中长期贷款比例,同时规范银行贷款行为,要求不得协商约定或强制设定条款进行贷款返存等,此外还提出积极发展消费金融,支持发展消费信贷等共9条主要内容,被业内称为“信9条”。此次银保监会公布数据显示,截至7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同比增长12.4%,保险资金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超过13万亿元。银保监会称,加大对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制造业贷款自上年以来持续正增长,基础设施行业贷款同比增长9.9%,涉农贷款同比增长7.2%,扶贫小额信贷余额2597亿元,支持建档立卡户639万户,绿色信贷贷款余额超过9万亿元。保险业中,与经济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货运险、责任险、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分别增长24%、35%、18%。
连东青2019-12-21 18: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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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进行股东会然后进行担保了,假设担保的时候出具的各种证件都有效而且担保成功,这就具有法律股东会关于公司贷款的决议需要点多少比例的股东同意,考虑到对内的约束力,需要得到新股东的一致认可公司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如果公司章程没有明确规定,依照公司法,公司的贷款事宜是需要股东会通过还是董事会通过?通过的股权或人数比例是多少呢?放弃吧在找个人如果你真关于借款的股东会决议上只有半数股东签字是否有效?,原来该企业在银行贷款时,全体股东都签字了。后来企业归还银行贷款时,资金公司法规定,股东会决议要超过半数人签字才算生效。但是也要看控股多少决定公司为股东借款,抵押担保!在股东会决议上,有该股东(借款,必须要。如果没有,则借款行为不合法。公司借款需要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在《公司章程》里就应该有条款的。对啊,看公司章程,关于向银行融资企业在办理贷款时,股东会决议上应是股东签字,但股东出远门了,,如果章程没有特殊规定,向银行融资是不需要股东会决议的。但是决策者有风险,如果融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股东可以要求赔偿。听听公司设立股东会决议。一般来说有两个约束条件即公司章程中没有规定申请贷款需要谁决议,是否必须是股东会决,但是贷款合同签订了是有效的合同。上位说得很对无效,除非是股东授权别人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没有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授权委托书上面只要有股东授权签字和被授权人的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了,根本就不需要企业盖上公章的。说白了有关抵押股份贷款的事,主要是董事会的意见,只要公司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公司法》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被担保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