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知道自己是否成为别人在银行的担保人?

黄献龙 2019-12-21 18: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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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贷款担保人想要解除担保的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另外,在执行担保的历程中,需要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能在担保执行的历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车巧林2019-12-21 19: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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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设贷款人为A,担保人为B1、保证分为一般保证、连带保证:,但B在只是未还钱但没有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情况下,因没有触犯刑法,不会被判刑、也就不存在所谓的时效问题了。B如确实没有偿还能力: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B一旦有财产时恢复执行--也就是说:B何时有财产都可以执行。除非B确实没有个人财产、又没有经济来源、同时又丧失了劳动能力的情况:此时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也就是说B不用还了,与你所说的“时效过了”意思相同,但绝不等于时效已过。反正如果你替别人担保了贷款,那你要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来说,你一是要联系贷款人.如果贷款人找不到的话.二是在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下,你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如果不还,银行有权利起诉,你会被列为第二被告人。
    齐文海2019-12-21 18:56:50
  • 一、贷款人在贷款合同有效期内不得私自更换担保人,若更换,需向银行申请并取得银行许可。二、如果银行不同意更换,则只能履行原来的担保协议,原担保人继续承担连带责任。如果银行同意更换担保人,银行需要审核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还需要重新签订担保协议之后,新的担保人才会生效。三、根据《担保法》和《贷款通则》相关规定,借款人申请变更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借款人首先向贷款科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齐晓宁2019-12-21 18:40:37

相关问答

这要视保证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条款而定。如果保证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约定仅是对第一次的单笔借款进行担保,则在第一次的借款本息偿清后,其担保责任就已经终止。不需对借款人的后续借款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如果保证人签订保证担保合同约定的是对借款人在某一时间段内,并在某一限定金额内发生的借款提供担保。而第二次的借款只要在保证合同限定的时段、限定的金额内,则不需要再经保证人签字,保证合同仍然有效。当然,银行对保证合同担保项下的每一笔贷款有告知保证人的义务。授信是给予贷款人一定的额度,在一定期限以内,随时可以动用这个贷款额度,类似于信用卡的额度,但授信贷款一般需要不动产抵押,是有利息的,而信用卡免息期内是没有利息的。请信用卡也算是一种授信的过程,但额度低,银行通过你消费的商家获得提成当作利润的,但授信银行的利润只是来自于贷款。对于个人,提供你的房产证明,到银行去申请,银行根据房屋现在的价值减去你贷款的额度,给你一个授信额度,一般是一定期限的,你只能消费,不能用于投资领域,一旦查出,需要立刻归还贷款。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条保证人的一般抗辩权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第二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授信贷款。
一般情况下,申请个人贷款需要符合以下这些条件: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4、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一,建立信贷关系。要申请银行贷款,首先要申请建立信贷关系时企业须提交《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一式两份。银行在接到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后,要指派信贷员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①企业经营的合法性。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必需的有关条件。对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应检查营业执照批准的营业范围与实际经营范围是否相符。②企业经营的独立性。企业是否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单独计算盈亏,有独立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③企业及其生产的主要产品是否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序列。④企业经营的效益性。企业会计决算是否准确,符合有关规定;财务成果的现状及趋势。⑤企业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企业流动资金、固定资金是否分口管理;流动资金占用水平及结构是否合理,有无被挤占、挪用。⑥新建扩建企业。扩大能力部分所需流动资金30%是否已筹足。如暂时不足,是否已制定在短期内补足的计划。信贷员对上述情况调查了解后,要写出书面报告,并签署是否建立信贷关系的意见,提交科股长、行长主任逐级审查批准。经行长主任同意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后,银企双方应签订《建立信贷关系契约》二,提出贷款申请。已建立信贷关系的企业,可根据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的流动资金所需来申请银行贷款。以工业生产企业为例〕申请贷款时必须提交《工业生产企业流动资金借款申请书》。银行依据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及有关制度,并结合上级行批准的信贷规模计划和信贷资金来源对企业借款申请进行认真审查。三,贷款审查.贷款审查的主要内容有:①贷款的直接用途。符合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支持范围的直接用途有:合理进货支付货款;承付应付票据;经银行批准的预付货款;各专项贷款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②企业经营状况。主要包括物资购、耗、存及产品供、产、销状况,流动资金占用水平及结构状况;信誉状况;经济效益状况等。③企业挖潜计划、流动资金周转加速计划、流动资金补充计划的执行情况。④企业发展前景。主要指企业所属行业的发展前景,企业发展方向,上要产品结构、寿命周期和新产品开发能力,主要领导人实际工作能力,经营决策水平及开拓、创新能力。⑤企业负债能力。主要指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实有额及流动资产负债状况,一般可用自有流动资金占全部流动资金比例和企业流动资产负债率两项指标分析。四,签定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贷款人将一定数量的货币交付给借款人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人到期还本付息的协议,是一种经济合同。借款合同有自己的特征,合同标的是货币,贷款方一般是国家银行或其它金融组织,贷款利息由国家规定,当事人不能随意商定。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达成协议。由借款方提出申请,经贷款方审查认可后,即可签定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①借款种类;②借款用途;③借款金额;④借款利率;⑤借款期限;⑤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⑦保证条款;⑧违约责任;⑨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借款合同必须由当事人双方的代表或凭法定代表授权证明的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五,发放银行贷款.企业申请贷款经审查批准后,应由银企双方根据贷款种类签定相关种类的借款合同。签定合同时应注意项目填写准确,文字清楚工整,不能涂改;借、贷、保三方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齐全无误。借款方立借据。借款借据是书面借款凭证,可与借款合同同时签定,也可在合同规定的额度和有效时间内,一次或分次订立。银行经办人员应认真审查核对借款申请书的各项内容是否无误,是否与借款合同相符。借款申请书审查无误后,填制放款放出通知单,由信货员,科股长”两签”或行长主任”三签”送银行会计部门办理贷款拨入借款方帐户的手续。借款申请书及放款放出通知单经会计部门入帐后,最后一联返回信贷部门作为登记贷款台帐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