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投资银行是影子银行?

辛宗艳 2019-12-21 18: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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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投行不受各国央行的监管,不做传统业务,所以称为影子银行。
贾黎黎2019-12-21 19: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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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理解,影子银行是指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没有保险和公共部门的支持,证券化程度高,系统性风险大的机构,具有传统商业银行的一般性质,是传统商业银行的补充。美国次贷危机的罪魁祸首就是影子银行。
    齐晋杰2019-12-21 19:58:40
  • 影子银行系统TheShadowBankingSystem的概念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麦卡利首次提出并被广泛采用,又称为平行银行系统TheParallelBankingSystem,它包括投资银行、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保险公司、结构性投资工具SIV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影子银行”的概念诞生于2019年的美联储年度会议。影子银行”是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之后所出现的一个重要金融学概念。它是通过银行贷款证券化进行信用无限扩张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的核心是把传统的银行信贷关系演变为隐藏在证券化中的信贷关系。这种信贷关系看上去像传统银行但仅是行使传统银行的功能而没有传统银行的组织机构,即类似一个“影子银行”体系存在。而住房按揭贷款的证券化是美国“影子银行”的核心所在。这种住房按揭贷款融资来源方式的改变,不仅降低了住房按揭者的融资成本,也让这种信贷扩张通过衍生工具全球化与平民化,成了系统性风险的新来源。美国“影子银行”产生于上世纪60-70年代,这时欧美国家出现了所谓脱媒型信用危机,即存款机构的资金流失、信用收缩、赢利下降、银行倒闭等。为了应对这种脱媒型信用危机,不仅政府大规模放松金融部门的各种管制,而且激烈的市场竞争形成一股金融创新潮。各种金融产品、金融工具、金融组织及金融经营方式等层出不穷。随着美国金融管制放松,一系列的金融创新产品不断涌现,“影子银行”体系也在这过程中逐渐形成。比如,在各类金融产品中,美国衍生产品和结构性产品发展更是远远超过传统金融产品。截至2019年底,传统金融产品总值约为70万亿美元,1999年至2019年间,其年均增长为5.9%。而衍生产品名义合约额超过了165万亿美元,其年均增长为21.7%。在中国,“影子银行”的概念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只要涉及借贷关系和银行表外业务都属于‘影子银行’。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发展室主任易宪容给出如此定义。据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2019年估计,其规模达到8.2万亿元人民币。不过许多分析师表示,真实数字要高得多,德意志银行DeutscheBank估计,中国影子银行业规模为21万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40%。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产品中心副主任袁增霆称,“认识中国的‘影子银行’,最好按银行产品线和业务线来梳理。中国的‘影子银行’主要指银行理财部门中典型的业务和产品,特别是贷款池、委托贷款项目、银信合作的贷款类理财产品。该研究所金融重点实验室主任刘煜辉认为,中国的“影子银行”包含两部分,一部分主要包括银行业内不受监管的证券化活动,以银信合作为主要代表,还包括委托贷款、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等进行的“储蓄转投资”业务;另一部分为不受监管的民间金融,主要包括地下钱庄、民间借贷、典当行等。影子银行”有几个基本特征:第一,资金来源受市场流动性影响较大;第二,由于其负债不是存款,不受针对存款货币机构的严格监管;第三,由于其受监管较少,杠杆率较高。说白了,它具有和商业银行类似的融资贷款中介功能,却游离于货币当局的传统货币政策监管之外。在中国的市场现实中,影子银行主要涵盖了两块:一块是商业银行销售得如火如荼的理财产品,以及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销售的类信贷类产品,比如信托公司销售的信托产品,另一块则是以民间高利贷为代表的民间金融体系。其中,规模较大,涉及面较广的是“银信合作”,银信合作的信托方式属于直接融资,筹资人直接从融资方吸取资金,不会通过银行系统产生派生存款,这样就降低了货币供应的增速。同时,银行通过银信合作将资本移出表外,“减少”了资本要求,并规避了相应的准备金计提和资本监管要求。另外,信托公司资金大量投向各级政府基建项目,形成集中度风险和政府融资平台违约风险。有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前6个月银信合作产品较2019年前6个月增加2.37万亿元的规模,这使得银行的信贷规模控制失效,银行通过银信合作的创新方式释放出了大量的资金。尽管2019年银信合作产品的资金总量在减少,但其仍是“影子银行”中最大的资金释放来源。
    符翠莉2019-12-21 19:15:47
  • 影子银行是指游离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影子银行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期限错配、流动性转换、信用转换和高杠杆。影子银行系统的概念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麦卡利首次提出并被广泛采用,又称为平行银行系统,它包括投资银行、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保险公司、结构性投资工具SIV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影子银行通过银行贷款证券化进行信用无限扩张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的核心是把传统的银行信贷关系演变为隐藏在证券化中的信贷关系。这种信贷关系看上去像传统银行但仅是行使传统银行的功能而没有传统银行的组织机构,即类似一个“影子银行”体系存在。扩展资料:当前银行业面临的三大主要风险包括防范平台贷款风险、房地产信贷风险和“影子银行”风险。影子银行的运作方式如下:某房地产商开发房产项目资金短缺,银行因监管等政策原因贷款额受限而不能直接向其贷款,信托公司以中间人角色出现,以房产商待开发项目为抵押,设计基于该项目现金流的理财产品,其周期一般为1年到1年半,并委托银行代销,由投资者购买,房产商获得项目资金,项目开发完毕并销售,房产商支付给银行托管费,信托公司服务费以及投资者收益。影子银行。
    龚峰竹2019-12-21 18:58:57

相关问答

既然是银行黑名单,那就不可能办下来信用卡,因为银行审核时都会去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信用报告。个人征信记录进入了央行个人信用报告系统需要分情况而定:由银行原因导致的个人负面信用记录,可与银行沟通,由银行向央行发布相关申请进行修正,也可以自己主动持银行出示的证明材料要求央行修正。由第三方原因导致的不良信用记录,如进行委托贷款,因第三方没有及时还款而导致信用记录不良,持卡人只要能提供相关材料,并由相关司法部门裁定责任在第三方,可以凭借法院的判决裁定书向央行申请修改不良信用记录。如果是个人恶意拖欠还款导致的黑名单,则不能删除。该记录会保留五年。扩展资料:失信者“黑名单”是社会诚信机制建设加码的重要一步。不难想见,如果执行到位,“老赖”们必然会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多方面受限,以及不良信息在舆论及媒体倒逼之下,主动到人民法院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守约践诺,法之底线。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不少人因手段成功或“意志坚定”,成功扮演着“法律白条”的角色,债权人也只能愤而无方。虽说天有不测风云,不否认在交易过程当中有失去履行债务的能力,但这并不在此次失信被执行人的规定之列。从公布名单统计的分类来看,这些“老赖”大多在交易时主观意愿上就不想履行义务,因此,交易后不计后果耍赖毁约,才成为不当得利的招数。换言之,如果及早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把“老赖”拦在交易门槛之外,纠葛也许会少很多。老赖黑名单。
中国新一轮经济改革,首先从央行“奶妈”变“虎妈”开始。市场传闻要用市场的方式解决货币“流动性错配”的问题。影子银行”似乎成为先要开刀领域。有媒体把融资租赁纳入“影子银行”范围。但自银行的流动性紧张以来,并没有见到依靠银行信贷为主要资金来源的融资租赁在叫苦资金来源断档,似乎给融资租赁的资金并不在错配范围的印象。笔者带着这个疑问从新的经济改革看,融资租赁是否属于影子银行,是否要纳入金融监管。在冠以“影子银行”的头冠前,先要看“影子银行”到底指什么从查到的资料看,影子银行的定义是:“银行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国际上,欧美“影子银行”主要围绕证券化推动的金融创新工具,这些工具在中国的金融市场里多数不存在。且金融租赁、信托、银行保理、银行理财、小额贷款等业务完全处于银监会的监管之下,与金融稳定理事会对影子银行的定义不符,不能随便扣“影子银行”的帽子作为被整顿的对象。影子银行”的特点不是做着与银行相同的事情就是“影子银行”。主要还是在资金来源与放款这两方面和银行吸收公众存款与信贷极为相似,且不受银监会的金融监管的变相揽存和变相贷款。信用等级低于银行信贷,还不受国家宏观控制的约束。因此受监管的金融机构愿意与“影子银行”合作来规避监管。经过增信的资产不比信贷资产差。否则租赁公司自身的融资问题也难以解决。按照国际惯例,融资租赁的标的物主要是机械设备。租赁公司主要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若说流动性“错配”,把资金给做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的租赁公司用,绝对不是流动性错配。恰恰是当前需要鼓励的流动性流向。由此说融资租赁就不是“影子银行”了?不然。现在有些融资租赁公司把租赁当信贷业务做,且租赁标的物侧重于宏观调控重点的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等范畴。若这类资产采用了直接融资的手段融资。那么典型的“影子银行”特性就显露出来。因此有媒体把融资租赁算作“影子银行”不能说业界被冤枉。由此也可以知道为什么融资租赁公司要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上市那么难?若融资租赁公司实际上是一个“影子银行”。按照现在的金融风险调控政策,必然不会让其入市。同时也说明另外一个问题:作为借款人的融资租赁公司,完全没有必要纳入严格的金融监管体系内。给不给钱不是监管部门说了算,而是出资人说了算。是不是有了金融监管就不是“影子银行”前面说了。现在所谓的金融监管主要是信贷规模的监管。对于资金的投向是否侧重于实体经济,是否在给“影子银行”提供资金,并没有严格的监管措施,最多给个指导意见,听不听不受监管约束。在此监管下,金融租赁公司普遍把客户群锁定在大型国企、央企。租赁标的物偏好不动产和政府融资项目甚至在非实体经济上大搞创新。监管不到位,或错位是造就“影子银行”根源。脱离融资租赁原本的特征,以突破监管为目的的创新,这样的金融机构租赁公司,不是“影子银行”,胜是“影子银行”。改革之路是给企业铺设一条正确行使的路融资租赁是不是“影子银行”不是说出来的,是做出来的。不是按有没有监管划分,而是看监管是否错位或无效。只有国家的经济改革给企业发展铺设一条正确的路。企业才会愿意健康发展。对出资人管好了,用款人就不会滥用流动性。融资租赁企业的经营理念和技术水平也很重要。若就是为了设立“影子银行”而设立金融/融资租赁公司。按照现在的改革势头,这类租赁公司将难以持续发展。
中国银行和中国招商银行不是一家银行,两者的区别在于性质不同、成立时间不同、规模及影响力不同等等。一、性质不同中国银行是中央管理的大型国有银行,国家副部级单位;招商银行是中国境内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二、成立时间不同中国银行于1912年2月5日正式成立,是中国唯一持续经营超过百年的银行,也是中国国际化和多元化程度最高的银行。招商银行1987年成立于深圳蛇口,为招商局集团下属公司。三、规模及影响力不同中国银行机构遍及中国内地及56个国家和地区,旗下有中银国际、中银投资、中银基金、中银保险、中银航空租赁、中银消费金融、中银金融商务、中银香港等控股金融机构。2019年,中国银行再次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成为新兴市场经济体中唯一连续6年入选的金融机构。2019年7月,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了《全球1000家大银行排行榜》,中国银行排名第4位。招商银行是中国内地市值第五大的银行。自2019年首次入围《财富》世界500强以来,已连续7年入围,2019年《财富》世界500强居213位。截至2019年上半年,招商银行境内外分支机构逾1800家,在中国大陆的130余个城市设立了服务网点,拥有5家境外分行和3家境外代表处,此外,招商银行还在境内全资拥有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控股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50%股权、招联消费金融公司50%股权;在香港全资控股永隆银行有限公司和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招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