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虚假理财银行承担哪些责任

符绩超 2019-12-21 1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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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撤销购买:您可通过手机银行、网银、营业网点或电话银行人工服务办理。1.增利封闭型产品在募集期内除起息日的前一日不允许撤销,募集期内的其他时间都可撤销。2.定期开放型产品在产品首次发行的募集期最后一日不能做撤销交易,但随后其他起息日前均可以做约定购买和约定赎回的撤销交易。温馨提示:※手机银行撤销路径:银行理财服务-委托成交查询-委托查询;※个人网银撤销路径:理财-委托及成交查询-委托查询及撤单。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边剑飞2019-12-21 19: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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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民生银行转业买PoS机了。
    龚家骧2019-12-21 19:40:07
  • 近期,市场传出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航天桥支行30亿元的风险事件。据了解,此事牵涉“萝卜章”票据造假及销售“飞单”两大环节。简而言之,是该支行管理层违规销售理财产品用以表外放贷,掩盖约30亿元的票据造假窟窿。此案一端涉及多家再贴现银行,一端涉及上百名私人银行客户,虽是个案,却暴露出重大的银行内控黑洞。4月18日上午,民生银行官方回应称:我行发现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有涉嫌违法行为,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张颖目前正在接受公安部门调查。我行已成立工作组,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力争尽快查明事实,最大限度保护资金安全,妥善解决各方诉求,并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齐文虎2019-12-21 19:15:58
  • 不一定,要看最后警方追回来多少,法院判决多少。事发后,100多名投资人们紧急联系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总行高层寻求解决方案,获得的答复是,该理财产品系伪造,民生银行已报案,且表示此事件为张颖的个人行为。民生银行回应称,发现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有涉嫌违法行为。张颖目前正在接受公安部门调查。民生银行表示,“已成立工作组,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力争尽快查明事实,最大限度保护资金安全,妥善解决各方诉求,并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赖鹏彬2019-12-21 18:59:09

相关问答

首先,最高院从未出台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全称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多了“审理”二字。另,该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该问题中,银行贷款不能的责任属于解释中“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的情形。因此,你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即可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定金等一切已缴纳费用。理由是:法律方面:1.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等原则。购房过程中大多数人会选择贷款购房,而贷款购房所需要的贷款条件却各不相同。不同银行之间也会存在审核方面的差异。单纯因第三方原因导致贷款不能从而不能签订购房正式购房合同,要求买房承担过错责任,并不退还定金,或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有违公平原则。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之所以在定金罚则后追加“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基于购房、购车等“大件”物品的买卖流程和交易惯例不同于“小件”物品,例如买衣服。常常需要先交付定金或订金等。正式的交易发生于交付定金、订金后一段时间之内。因此,立法者将“大件”物品中的违约责任规定为“过错责任原则”交易有显著的不同,要从交易特点和交易惯例中综合分析过错认定与免责条款,而非机械套用法条或司法解释,方能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司法让网民满意、人民满意、社会满意、政治满意。
银行员工诈骗客户资金,银行有责任的,要负民事赔偿责任。储户在银行存款被银行工作人员通过内外勾结方式骗取,法院根据储户与银行间存在合法有效储蓄存款合同关系,依法判决银行应承担向储户返还存款本息责任。在储蓄存款合同关系中,储户将存款存入银行后,资金所有权即归属于银行,储户则享有依据储蓄存款合同向银行主张本息的债权,犯罪分子利用储户账户控制权骗划资金后,追赃所得的资金款项所有权应当归属银行。扩展资料:金融消费者权利1、金融获知权金融获知权是指金融消费者在接受一系列金融消费中,享有获得与金融有关的必要的知识,包括服务内容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的权利,金融经营单位负有为金融消费者提供真实知识或信息的义务。2、金融消费自由权金融消费自由权是此类消费者的基本权利,该权是指金融消费者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其意愿自主选择金融单位、证券营业部和保险公司等,消费方式、消费时间和地点均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不合理干预。3、金融消费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权是指金融单位、证券营业部和保险公司等在与消费者形成合同或形成法律关系时,应当遵循公正、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金融单位或机构不得强行向消费者提供服务,不得在合同或法律关系中制定规避义务和违反公平的条款。金融单位、证券营业部和保险公司等在收取工本费、服务费等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价格正策,执行有关金融、证券、保险等收费标准。否则就是违规违法的,就是对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侵犯。4、金融资产保密权、安全权确保存款、信用卡和股票等资产的保密安全尤为重要,这方面也最容易发生纠纷。例如:储户存款被冒领,贷款被挪用,股票被低价卖出,这些都是对金融消费者私人资产保密安全权利的侵犯。在金融消费活动中,资产保密权不受侵犯,是消费者最基本的一项权利。金融单位、证券机构和保险公司等有义务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包括按法律规章和操作程序办事,防止事故发生,保证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环境。5、金融消费求偿求助权金融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如果发生私人财产被不法侵犯等事件,有权依据合同规定向对方请示赔偿,如得不到满足,有权请示法律援助、聘请法律工作者为自己代理诉讼,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职员诈骗银行要负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