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监管评级要多少级

辛国芹 2019-12-21 1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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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级稳健型:该级别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但本金风险相对较小,收益浮动相对可控。信用风险维度上:产品主要承担高信用等级信用主体的风险,如AA级含以上评级债券的风险;市场风险维度上:产品主要投资于债券、同业存放等低波动性金融产品,严格控制股票、商品和外汇等高波动性金融产品的投资比例。温馨提示1.此级别还包括通过衍生交易、分层结构、外部担保等方式保障本金相对安全的理财产品。2.对应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为A2。编辑于 2019-11-29向TA提问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理财计算器外汇查询网点查询。
连伟杰2019-12-21 19: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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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从“极低”、“低”、“中等”、“较高”、“高”分为5个评级。
    黄登民2019-12-21 20:22:31
  • 为推动银行理财回归资管业务本源,有序打破刚性兑付,实现“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监管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由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开展资管”了解详细产品信息。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哦!编辑于 2019-10-16官方网站有钱花测额基金投资保险保障在线客服。
    赵高凌2019-12-21 19:41:00
  • 银行理财产品风险三级是“中等”风险等级。银行需对自身的客户、理财产品进行分级,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五级。有的银行把理财产品风险分为“低”、“较低”、“中等”、“较高”、“高”至“极高”五级或者六级,另一些银行则采用从1级至5级风险逐渐递增的标识方法,比如“R1”——“R5”,这里的R即是英文Risk的缩写,通常R1就对应“低”,R5就对应“高”。不同风险评级的产品,只能销售给对应评级以上的投资者。例如风险评级为R2的产品,原则只能销售给风险承受度评级为“稳健”及以上的人,不能销售给评级为“保守型”或“谨慎型”的人。银行如销售超出其风险承受力的产品就有误导销售的嫌疑。银行风险等级一般根据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风险收益特点、流动性等不同因素来设定的。比如银行常用的五级分类:谨慎型产品R1、稳健型产品R2、平衡型产品R3、进取型产品R4、激进型产品R5五个风险等级,对应不同类型的投资者。
    黄登欣2019-12-21 19:16:57
  • 理财产品风险等级是怎么划分如下图: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全文。
    赵韩飞2019-12-21 19:00:11

相关问答

《理财办法》在理财产品投资范围、穿透管理和理财投资顾问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要求;在流动性风险管理、压力测试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进一步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要求,与其他同类资管产品的监管标准保持一致。引入24小时投资冷静期《理财办法》引入了投资冷静期的规定。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私募理财产品,银行应当在销售文件中约定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公募理财并没有24小时冷静期的要求。冷静期内,如投资者改变决定,银行应当遵从投资者意愿,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并及时退还投资者的全部投资款项。对此,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修改主要是借鉴国内外通行做法,更加有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ABN明确纳入理财产品投资范围针对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根据此前征求意见稿第35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公司信用类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交易所市场发行的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资产。理财办法》明确,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包括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ABN正式纳入。
银行评定的风险等级pr1保守型:风险因素影响很小。pr2稳健型:不保证本金,但是风险因素影响较小。pr3平衡型:不保本金,风险因素对本金和收益有一定影响。pr4成长型:不保本金,风险因素对本金产生较大影响,结构复杂。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个人理财业务”的界定是,“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的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我们一般所说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实是指其中的综合理财服务。扩展资料: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活动的管理,促进个人理财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第三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利用个人理财业务,违反国家利率管理政策进行变相高息揽储。第四条商业银行应按照符合客户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原则,审慎尽责地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第五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实行授权管理制度。第六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