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泰银行信用卡未还款有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边叶宏 2019-12-21 18:49:00

推荐回答

1、如果欠款的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2、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3、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齐晓全2019-12-21 19:16:52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欠信用卡款不还,可能涉及民事与刑事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边双喜2019-12-21 19:59:27
  • 兄弟我们同命相连啊,我也欠了信用卡差不多20万了,5个月没还钱,一般还是以催讨为主的,就算要重新起诉,那也要看情况,按找最新的法律,10万到100万,算数额巨大,5到10年,罚款5到50万,建议赶快把你名下的资产转移,包括房子,不然会被强制执行。做个最坏打算,坐牢就不还钱了,要你还钱就给时间。说到底银行是想要你还钱,如果真的告了那你还还什么啊,还是留点资本等出来以后再好好发展吧。再说一句,象你这样30万左右的话一般最多判7年左右,从你进拘留所到最后判也要几个月,你表现再好一点,进去3到4年就出来了,时间过的很快的,具体怎么判还要看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要是你象我一样在上海那最多6年,表现好2到3年就出来了。想开点,千万记住------坐牢就不还钱。因为你有安底了以后发展只能靠自己,找不到工作,银行贷不到款,所以留点钱以后发展吧。最后,希望你会没事。
    辛国林2019-12-21 19:40:55
  • 关于信用卡欠款不还的相关刑法,法律法律,有三条。对于信用卡逾期的相关法律,银行报案时候用到的法律就是以下几点:一、《刑法》第196条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使用仿造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恶意透支的。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5年4月为依法惩治利用信用卡骗取财物的犯罪活动,现就办理此类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解释如下:对以伪造、冒用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等手段在银行办理信用卡或者以伪造、涂改、信用卡等手段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骗取财物金额在5000元以上,逃避追查,或者经银行进行还款催告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持卡人在银行交纳保证金的,其恶意透支金额以超出保证金的数额计算。行为人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案发后至人民检察院起诉前已归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银行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12月第六条《刑法》196条规定的“恶意透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行两次催收后3超过个月仍未归还的,认定为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数额,指本金,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数额较大: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数额巨大: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100万元以上。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扩展资料:信用卡持卡人作为个体、分散的金融消费者,其与发卡机构、收单机构等在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过程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持卡人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商业银行业务中,以信用卡领用协议中的不平等条款为焦点,信用卡投诉个案始终占有较高的比例,但持卡人大多得不到满意的结果。随着信用卡功能的不断创新和应用技术的持续升级,信用卡领域出现了很多新的发展问题,如联名卡与认同卡的无疾而终、信用卡消费积分、信用卡非法套现等等,需要运用新的法律视野来观察和分析。在实务中,因信用卡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还是刑事法律责任,在理论和实践中都需要拨乱反正,其背后潜伏的正是银行部门立法的不当行为。随着持卡人队伍的不断扩大,持卡人整体作为一个数量规模庞大的社会群体,其法律权益理应从立法、执法和司法等多个维度来加以保护。在信用卡司法领域,从拓宽持卡人的民事救济渠道出发,以增强金融消费者保护为主线,方能建立起对于持卡人的立体法律保护网络。信用卡催收。
    连丽红2019-12-21 19:00:05

相关问答

亲,别想的太美哦。我可是曾经民生卡中心出来的前辈。只不过我当时是在高端组,负责标白以上级别的信用卡,后来因公司业绩需要也曾经负责过金普卡。首先:3700?还真高,还真美。至少当时我没遇到过有这么美的数字。至少还能让我YY一下。当时给出的是3700的1/2,但是一月下来左扣右扣的,能保持个基本工资我就已经内牛满面了。再者,无论给你提多少工资,其实都没错,不是骗人的,真是的,傻猪猪。前提是要你必须完成团队经历分配的每月考核,那你就可以得到啦!!!啊,恭喜恭喜。没完成?噢,不好意思,你祈祷吧。金普卡的话,每月60个件以上,哥保您能屹立不倒,当时厉害的强人,人家每月可是200件的哦。别慌,有神马困难的,“随便”找个大企业!来个团办!一下子就完成了,恭喜恭喜。但是这个大公司要么你真的认识那公司的人,要么。哦也~~·请神马偏远一点的角落寻找,也许就可以了。民生的强人可是很厉害的,曾经据一些同行跟我说,连某鸟地方那边还没民生的银行设点,当地人就已经办民生信用卡了。再者呢,上面的那位仁兄说的有误啲。您入职交齐资料基本上都会很快签合同的,不存在什么你的业绩归主任,主任私人开给你,不可能啲~~噢,对了,“主任”这东西我还没发觉是啥..应该是食物的名称对吧?...肯定很好吃..有机会我找个主任来吃吃。不过呢,如果你是25号之后才签的合同,那抱歉,这个月你是没有工资啲。等下个月吧,啊,乖嘛~~~~在民生卡中心只有你——小组长——团队经理,其他的?别想太多了,不关俺们事,要是你非的要记领导,好吧,多记一个老总,老总最关心员工的业绩问题了,要是你能做的好,给哥我冲进他办公室,跟他吼:我提议公司跟来个业绩奖励!!!!什么周周奖,月月奖!仁慈的老总可是允许的哦,想当日,卡中心那强人。啧啧啧,奖励加工资达3W~额啲神,多少个岁月,哥我风吹雨打跑断了腿,晚晚10点多才打卡回家,紧握着那皱巴巴的几张毛主席头像钞票在向着月神祈祷,祈祷给劈死负责发工资那挨千刀的~~~~~另外,指标呢,主要根据总行怎么下达的要求吧,总行规定每个区域或城市的业绩考核基本都一样啲,只是要看当地的卡中心完成的情况怎么样,不是神马根据你呆的时间而逐渐给你加指标,这是不存在啲。当然了,你刚来,当月的任务量呢可能会少那么一点点吧。行行出状元,只要你肯努力,肯拼搏,总会成功的。也不要因为学历的高与底而让自己的心里出现偏差。这样会影响你对工作的热诚和冲劲。曾经我为了见客人,在荒山野岭高架桥步行了4小时,其间太阳爆晒,狂风暴雨。曾经为了见客人,我迎着雷鸣闪电来去,一人在地铁中颤抖但我没气馁过,没绝望过。反而正是这样的经历才是我往后工作难囊可贵的宝贵回忆,教我如何更好地活着。
真要是对你有利,那些人的iq能比你差,还用得着到处向你推销?某位网友总结过银行、邮储员工骗保术:一是把保险解释成银行存款,卖保险是存款送保险,很多百姓到现在还稀里糊涂。二是把十年期保险说成三年,五年六年期的说成一两年。三是夸大意外险,大部分银行保险只能保意外死亡或者无意外保险,但银行员工都夸大为保意外。过了这10天,就不能提前拿出来。不然按保险合同上的说明——估计你当时根本没看就签字了——亏死你。老百姓的合同意识\法律意识不强,随意签字。保险公司和银行都抓住了这个弱点来忽悠老百姓。有几个自己知道保险的保障利益的?如果要退保你会被踢皮球,而且拿不回来全部的钱。如果真的需要理赔,你自己看看多少人投诉过保险公司要对簿公堂才肯给钱。随便问问您那些鼓吹这个行当的:每天在银行里摆摊设点,打出广告条,是个人都拉,打着各种旗号推销保险。给无知的老人兜售长期寿险,说是比固定存款利率高,给没几个钱交不起续期保费的普通人鼓吹什么理财产品,还送保障。把他们的存款变成自称收益高但不能提前取的保单,投保容易理赔难。拉来一单给你一单提成,还要你拿钱出来打点银行里的人;卖不出去,没有一分钱底薪,你还倒贴。这样的事情,你觉得值得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