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债券在哪个银行买?我有1.3万块积蓄能买吗?
推荐回答
购买债券利息收入属于投资收益,分回的利润也属于投资收益。至于你主计算总收入时是否要计算这两项,这个不好回答。如果是计算利润,当然要计入这两项。但是计算总收入,要看你计算总收入是给谁看的,或说你计算总收入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经营分析,只分析收入情况,则此两笔不需要列入分析如果是计算经营成果,实际上就是利润表,那就做为投资收益计算进去。你后面问是否要计入利润总额,毫无疑问,当然要计入。利润总额就是企业的经营成果,要包括这两项投资收益。
章衣萍2019-12-21 20:19:18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去当地人民银行咨询***************根据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主承销商应当在融资券兑付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融资券兑付情况书面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所以你应该去人民银行问。
米央华2019-12-21 20:05:17
-
1、因为湖广铁路债券是清政府为了修建一条便于镇压南方各省的革命运动的铁路而发行的,根本不是什么商业行为。该债券在英、法、德、美列强之间认购,是列强划分在华势力范围的历史证据。因此,这笔债务毫无疑问地是“恶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当然不予继承。2、湖广铁路债券是清政府于1911年5月与西方四国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这笔为期40年、数额600万金英镑的借款自1936年起即无人支取利息,1951年本金到期时也无人要求偿还。1979年中美建交后,几个美国人以持有债券为由,向美国阿拉巴马州联邦地区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出诉讼,要求中国政府偿还本息2.2亿美元。美国阿拉巴马州联邦地区法院居然受理,并于1979年11月13日悍然向中国外交部长发来传票,要中国政府在20天内应诉。美国法院这种做法公然违反了公认的国际法主权豁免原则。根据这一原则,任何国家的法院无权传唤另一个主权国家的政府出庭,况且湖广铁路借款本身是一笔“恶债”,新中国政府也没有义务偿还。鉴此,中国政府理所当然地退回了美国法院的传票。美国阿拉巴马州联邦地区法院竟然作出了“缺席判决”。对此,中国外交部向美国务院提交备忘录,严正指出,如果美国法院无视国际法,强制执行上述判决,扣押中国在美国的财产,中国政府保留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政府对法院施加影响,以该案涉及美国重要国际关系为由,要求法院撤销缺席判决。由此引起的中美关系危机得以缓解。
梅金虎2019-12-21 19:5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