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解释质押式回购与债券借贷的区别,不都是用债券做质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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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个比如我有债券,缺资金。你有资金却没有好的投资项目或者打算出借资金获得收益,出借资金者当然担心收不回资金的风险。或者收到借钱者的抵押物后自己没法处置。由于上述两种需求的存在,于是就债券回购交易就产生了。我为了满足你的要求,就答应你可以将我的质押物,不担心质押物的处置问题,要求取得债权所有权,这样你可以再去抵押或者自己留存做其他用途。这种方式增加了债券的流动性。当然这种出借资金者的主要目的还是获得收益,至于得到债券后取得的其它收益并不是主要的目的,只是为了使他自己的利润最大化。基于这个目的,所以出借资金者还是希望我能把债券回购回来。所以这里还是有一个回购的概念。如果融资方的目的既要得到资金,又想最后拥有该债券,所以这也需要一个回购的交易,融资方同样担心对方到期不交出债券,所以又引入了交易所和同业中心等部门负责控制其中的风险。提示一点,这种交易的债券,在回购前,其所有人是属于出借资金方的。我估计理解这个意思,书上的好多问题应该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樊拖迎2019-12-21 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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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持有又不想卖的债券质押给券商。比如价值一千万的债券以七百万卖给券商,约定半年购回。半年后再用七百万从券商买回这些债券,交纳相应的利息和费用给券商。跟典当行性质一样。
龙学锋2019-12-21 23: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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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上交所官方释义:“债券协议回购是指交易双方自主谈判和协商议定,资金融入方以下简称“正回购方”在将债券进行质押登记并向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返还本金,并按约定回购利率支付资金利息,同时解除债券质押登记的交易。交易双方自主谈判和协商议定是重点,也就是说质押券、利率、期限、折算率全部是自主协商,交易所和中登不再承担共同对手方的责任。按照交易所的操作指引,几乎所有债券都可以做为质押券,利率、折算率,只要不超过100%都可以。从质押券范围上看,协议回购的质押券可以是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债券,包括公开发行的和非公开发行的,私募债也可以,低评级债也可以。从期限上看,协议回购的期限是1-365天,由交易双方自主确定。其次,哪些人能参与?按照交易所操作指引,金融机构或其产品可以做为融资方,其它符合条件的机构只能作为融券方。以下为原文:第十条参与协议回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本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欢迎聊聊协议回购那些事请注意,金融机构和产品可以做为融资方,这其中包括私募基金及其管理的产品!其三,如何交易?跟银行间交易类似,点对点报价,谈价,成交,下单。有券的找金主,有钱的找券主,谈好了,通过券商下单交易即可。
黄盛琰2019-12-21 2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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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银行间债券市场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回购利润由交易双方自行确定。回购期限最长为365天。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正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购方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回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回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
连业钦2019-12-21 21: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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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断式回购与前述质押式回购的区别在于初始交易时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是将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而不是质押冻结,债券所有权随交易的发生而转移。该债券在协议期内可以由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自由支配,即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只要保证在协议期满能够有相等数量同种债券卖给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就可以在协议期内对该债券自由地进行再回购或买卖等操作。说白点,两者区别在于,买断式回购是买断的,到期可以不履约,承担违约责任即可。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资金融入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返还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
边可斌2019-12-21 21:0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