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留成是什么意思?地方财政留成。

龚小宇 2019-12-21 2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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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分税制把税种分为:中央税、共享税和地方税。共享税亦称“中央地方共享税”,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按一定方式分享收入的一类税收,按不同税种和分享比例分配上缴中央和分配到省、市各级地方财政。列为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的税种包括: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其中,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资源税按不同的资源品种划分,大部分资源税作为地方收入,海洋石油资源税作为中央收入。证券交易税,中央与地方各分享50%。所得税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分配到地方财政的部分也即地方留成部分。地方税,指列入地方固定收入的税种。包括:营业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这些地方税由地方征收,省、市、县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成,地方留成也即本级财政按比例分成的部分。在税款入库时,各税种税款会自动按预定的比例计算和入库。出口退税是一种税收优惠方式,跟“地方留成”概念完全不同。
齐晓娥2019-12-21 20: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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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服务业企业的营业税地方财政分成后留市级部分就是指县和市两分成。2、省以下各级政府间收入分配关系,并没有全面推行较为彻底的分税制,全国呈现多样化特征。具体划分方式有:1按照企业的隶属确定税收归属。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企业所得税,几乎所有的省、市、自治区都是按照这种方式确定其归属的。2按照纳税主体的所有制形式或行业性质,划分收入归属。其中最为典型的是营业税,几乎所有的省、市、自治区都把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划作省级收入,而把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等行业的营业税作为地、市、县等层级地方政府的收入。3按照某种比例对某些税种进行分享。相当部分省、市、自治区都把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等税基较小、税额不大的税种,在省级政府与其下的各个层级地方政府之间进行比例分享。4对于地方分享的增值税25%部分,部分省、市、自治区将其全部划归地、市、县级政府,部分地区则实行了某种形式的共享税划分方式。5部分省、市、自治区仍然沿用分成或包干的旧体制,把部分税种确定为调剂收入,根据其辖区内各个地区的贫富程度的差别,分别确定不同的分享比例或分享形式。
    赵颖虹2019-12-21 23:56:37
  • 就是地方财政分成。现在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分税制,每一个税种对不同层级的政府有不同的分成比例,例如增值税是中央75%地方25%,消费税是中央100%,营业税是地方100%。
    齐晓彦2019-12-21 21:21:09
  • 增值税征收后,75%入中央级国库,25%入地方金库,地方25%中省级财政8%,县市级财政17%。增值税省级留成部分给予50%奖励,指将省级财政分到的8%用于奖励,即入库增值税的4%用于奖励。部分税收在我国现行财税体制中,属中央、地方共享税,其中中央占75%,地方占25%。在地方所占比例中,省、地、县分别占10%、10%、5%。在收入入国库后,地方所分成的部分,直接留在相应的省、地、县级国库,不用上交,所以叫“地方留成”,也就是地方国库留下的比例。
    章要在2019-12-21 21:07:48
  • 国税的税款主要是上交中央,只要少部分留给地方财政。而地税的税款是按不同税种、按不同的比例分配到各级。如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会按不同比例上缴中央和分配到省、市财政,而印花税等就会全部划入市级财政。在制定税收计划和税款入库时,税款已经会自动按预定的比例计算和入库。但是国税收入,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地方的留成比例也有所不同。个别不发达地区的国税收入甚至可以全部留给地方财政。从某种意义上讲,地税是地方留成税收。国税征收的项目有:1.增值税;2.消费税;3.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4.企业所得税;6.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及地方附加;7.海洋石油资源开发的各项税收;8.出口产品退税;9.个体户和集贸市场的增值税和消费税;10.中央税和共享税滞纳补税罚款收入;11.铁道部门、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2.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地税征收的项目有:1.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3.土地增值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5.车辆使用税;6.房产税;7.屠宰税;8.资源税;9.城镇土地使用税;10.地方企业所得税;11.印花税;12.筵席税;13.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14.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1.增值税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中央75%,地方为25%.2.除特定的行业和企业以外,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按六四分成,即中央60%,地方40。
    齐晓君2019-12-21 21:03:00

相关问答

大部分情况下财政状况确实是以赤字出现的。这么做的原因很复杂,但是确实是有财政轻微赤字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观点存在的,接下来就从宏观经济分析的角度出发,分析这一决策。1.老生常谈的国内总产出的公式为,其中。总产出是等于总收入乘以可支配收入乘以边际消费倾向加上投资、政府购买的总和,其中可支配收入等于国民总收入减去税金。那么把第二个式子代进去就会得到,这是均衡条件下的国民总收入公式。在政府财政收支平衡时,会有总收入等于右边的这些东西的结果,可以假设一个平衡条件下的总收入。2.因为税收是总收入的一个固定比率,可以假设税收不变。如果再假设市场上的投资数额恒定,总收入就会变成关于政府购买的函数。从财政平衡的条件出发,如果政府购买增加,其他条件不变,就会出现财政赤字,这样就会促进总产值的增加。如果政府购买减少,其他条件不变,就会出现财政盈余,这样就会使总产值减少。3.从另一个角度出发,政府财政通常赤字是因为公共产品的特性导致的。首先由于公共产品的特性,公共产品一般由政府或集体提供,这是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通常情况下,公共产品的生命周期又会比较长,比如国防、科研、教育投入,又比如修建水库、高铁、公园等公共设施。这些公共产品有的前期投入巨大而回收周期较长,有的甚至没有会计上的收入。这些公共产品又大多是重资产的领域,所以一般都是高负债经营,会带来较高的财政赤字额度。另:1.财政赤字是不能够无条件的增加下去的。首先,财政赤字的本质是提前预支未来的财政收入,如果财政赤字很高以至于人们不相信政府能够在未来补偿透支的财政赤字,会引发人们对政府信用的不信任。其次,政府财政总支出能够大于财政总收入的部分一部分是来自于借贷,会抢夺总投资的额度,不会实际促进经济。另一部分是预支款项,这和增发货币没有什么区别,有的时候甚至会直接增发货币,能够增加的数额也是有限的。最后,财政赤字大多数情况下是因为财政上需要投入的地方很多而收入不够花导致的。这使得财政赤字的很多部分和具体的投入项目有关系,当这些项目的款项到位或者项目开始回收前期投入时,历史的财政赤字项目会变成财政盈余项目弥补大部分斥资项目。
一、财政赤字即预算赤字,指一国政府在每一财政年度开始之初,在编制预算时在收支安排上就有的赤字。若实际执行结果收入大于支出,为财政盈余。它反映着一国政府的收支状况。财政赤字是财政收支未能实现平衡的一种表现,是一种世界性的财政现象。财政赤字是财政支出大于财政收入而形成的差额,由于会计核算中用红字处理,所以称为财政赤字。财政赤字是指财政支出超过财政收入的部分。理论上说,财政收支平衡是财政的最佳情况,在现实中就是财政收支相抵或略有节余。在国家实际执行财政过程中,经常需要大量的财富解决大批的问题,会出现入不敷出的局面。这是财政赤字不可避免的一个原因。赤字的出现有两种情况,一是有意安排,被称为“赤字财政”或“赤字预算”,它属于财政政策的一种;另一种情况,即预算并没有设计赤字,但执行到最后却出现了赤字,也就是“财政赤字”或“预算赤字”。二、政府通过发行国债扩大政府投资,刺激经济增长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但中长期仍应以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为宜。赤字财政政策作为市场失灵时政府对市场的补救,只能作为启动力量来使用,以期由政府投资带动社会力量、民间力量,从而恢复市场活力。如果超过启动力量的定位,变成政府代替市场,则有可能事与愿违,产生挤出效应。采取赤字财政政策必须审时度势,十分谨慎,要为将来的政策调整留下空间和余地。在政策导向上不应再鼓励地方政府和各个部门扩大投资、多上项目;同时,要选择好政府投资的项目,避免形成新的重复建设。如果政府投资项目选择不当,虽然作为固定资产投资会增加当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并对投资品的生产起到一定的拉动作用,但对于今后的继续发展或者作用不大,或者成为一堆无用的废物。三、财政赤字的大小对于判断财政政策的方向和力度是至关重要的。财政政策是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之一,而财政赤字则是衡量财政政策状况的重要指标。因此,正确衡量财政赤字对于制定财政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非常遗憾的是,对于如何正确衡量财政赤字,经济学家并没有达成共识。一些经济学家认为,通常意义上的财政赤字并不是财政政策状况的一个好指标。这就是说,他们认为按照公认的方法衡量的财政赤字既不能准确地衡量财政政策对经济的影响,又不能准确地衡量给后代纳税人造成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