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回答
借:子公司所有的资产类科目余额贷:子公司所有的负债类科目余额子公司所有的权益类科目余额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直接计入权益变动表的4.其他。
贾黎黎2019-12-21 20:54:44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首先,正常注销的前提是已清理债权债务,所以,你说的问题应该在法律上面不成立因为现在公司都是叫XX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说,公司只根据注册资本负担有限责任,一个通俗的例子就是你拿10万出来成立公司,公司也就最多只能赔10万,不影响股东其他利益。
齐景国2019-12-21 20:37:12
-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公司注销前应成立清算组,专门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而不是等到注销后再处理。如果资不抵债,应进行破产清算程序。如果资产足够偿还债务,一般清算组可用公司资产偿还债务,并分配公司债权。扩展资料:关于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和吊销营业执照后,确定诉讼主体的问题一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在其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应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已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清算组织名义参加诉讼。是否追加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参加诉讼,属当事人意思自治范围,当事人不请求追加的,一般不要主动追加。因无企业法人清算组织或因人员下落不明无法到庭诉讼的,可公告送达或者直接送达给清算义务人。原告只起诉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的,要区分情况:要求其履行清算义务的,法院可不必追加企业法人;要求其清偿企业的债务的,如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可迳行判令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不必追加企业;如企业具备法人资格,仅存在投资瑕疵的,应追加企业为共同被告。二清算义务人应按照主管或投资关系确定: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非公司制的集体企业法人为其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法人型联营企业为其联营各方,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为合资各方,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为其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控股股东。三企业法人已办理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因未清算的遗留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应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企业法人未依法办理年检的,不影响其诉讼主体资格,可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除非其已被依法注销。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公司法。
连会新2019-12-21 20:19:28
-
母公司系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子公司注销前,应由公司清算组完成清算,清理公司债权,结清债务。实践中,母公司往往在子公司清算过程中作出承诺,债务结清,并继续履行可能存在的债务,如此方能完成注销程序。故可知两种情况下,母公司应当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1、未履行清算义务,子公司财产账册去向不明。母公司在公司注销时还是要善尽清算义务,毕竟都是独立的法人主体,规范操作不会子债父偿的。希望我的提问对您有一些帮助。
齐明松2019-12-21 20:05:28
-
分公司账务处理方法;1.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但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对独立开展业务,在注销时应由总公司对其进行清算,并接收其资产、债权和未了结的债务。通过清算形成清算报表,确认盈亏,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总公司据此作相应的账务处理。2.总公司按合并报表的方式,以其净资产4.最后注销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附注:1、注销税务登记,需要资料: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及发票领购本,填写注销申请表。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2、注销营业执照,先做公告,带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注销证明、填写注销申请表3、最后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银行账户注销证明。
齐智国2019-12-21 19:5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