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分红利息收税?

连依龙 2019-12-21 1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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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型基金收益的计算是用现在的基金总资产减去你的本金也就是收益=总资产-本金本金是已知的,你可以通过交易记录查到目前最新的总资产=总份额X目前的基金净值总份额你是可以查到的,目前的基金净值也可以查询到。这样就可以计算出收益。另外,如果这只基金之前分红过,并且是现金分红,那么还需要加上这部分,分红也是属于总资产中的,可以查询到分红记录。分红是基金当年度产生了收益,根据基金合同分配收益给投资者。但实际上,分红并非是“天上掉馅饼”分红后,基金净值下跌,分红行为实际就是分基金本身的钱,所以分红前后,你的总资产是不变的。分红不会导致你盈利,分红前后,你的资产是一摸一样的。这个特别要注意。
齐明山2019-12-21 20: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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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有关规定,基金分红需要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是基金当年收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分配;二是基金收益分配后,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三是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能进行分配。基金分红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现金分红,一种是红利再投资。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若投资者未指定分红方式,则默认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去您购买基金的机构处进行分红方式的修改。基金分红是指基金将收益的一部分以现金形式派发给投资人,这部分收益原来就是基金单位净值的一部分。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必须以现金形式分配至少90%的基金净收益,并且每年至少一次。分红并不是越多越好,投资者应该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分红方式。基金分红并不是衡量基金业绩的最大标准,衡量基金业绩的最大标准是基金净值的增长,而分红只不过是基金净值增长的兑现而已。对于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如果想实现收益,通过赎回一部分基金单位同样可以达到现金分红的效果;因此,基金分红与否以及分红次数的多寡并不会对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产生明显的影响。至于封闭式基金,由于基金单位价格与基金净值常常是不一样的,因此要想通过卖出基金单位来实现基金收益,有时候是不可行的。在这种情况下,基金分红就成为实现基金收益惟一可靠的方式。投资者在选择封闭式基金时,应更多地考虑分红的因素。
    龚小花2019-12-21 20:19:50
  • 简单来说,比如你想开个公司,但是手头没有足够的钱,筹钱的方法主要有如下两种1.发行债券相当于借钱,借你钱的买你债券的就相当于债权人,无论你赚了亏了,只要还他本金加利息就行2.发行股票,买了股票的就是股东,相当于你们两个合伙开公司,赚的钱要一起分,赚的多分他的就多这就是分红,不过你要是亏了或破产了是不用还他钱的,和他自己做生意赔本是一个概念。至于产生经济效益,你就当和赚钱了是一码事就行这么解释高一政治应该是够用了。
    赵魁义2019-12-21 19:56:17

相关问答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99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一、对企业持有2019-2019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铁道部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92019年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号规定:“根据《研究“十二五”后三年铁路建设总体安排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2019〕80号和《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9〕47号,现就企业取得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一、对企业持有2019年和2019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30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投资者取得中国铁路总公司发行的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有关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一、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2019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对个人投资者持有2019-2019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机构在向个人投资者兑付利息时代扣代缴。三、铁路债券是指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包括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请遵照执行。
咨询热线 ZIXUNREXIAN,总公司发行债券,目的是把筹集到的资金用于子公司的项目上。总公司从子公司收回的利息用于支付应付的债券利息,请问如果借给子公司的借款利率与发行债券利率一致,总公司从子公司收回的利息是否缴纳营业税?是否可以参照统借统贷的模式免交呢?专业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中的问题十问: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如企业与企业之间借用周转金而收取资金占用费,行政机关或企业主管部门将资金提供给所属单位或企业而收取资金占用费,农村合作基金会将资金提供给农民而收取资金占用费等,应如何征收营业税?答:《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规定,贷款是指将资金有偿贷与他人使用包括以贴现、押汇方式的业务。以货币资金投资但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的行为,也属于这里所称的贷款业务。按资金来源不同,贷款分为外汇转贷业务和一般贷款业务两种。第十一条规定,一般贷款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种加息、罚息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金融机构统借统还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针对的是企业主管部门或所在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贷款并统一归还情况。由上可见,总公司从子公司收取的债券利息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