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手机市场现状,我们应该如何理性看待

符艳艳 2019-12-21 19: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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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近几年,随着美国新任总统特朗普的上台,美国发动了新一轮的贸易争端。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中美贸易摩擦不断。但是,近期中美贸易摩擦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一直以来,美国都认为中美贸易是在不平等的条件下进行的,所以往往采取单方面加税等措施来反制中国。本文对中美贸易摩擦现状进行分析,并重点剖析了中美贸易摩擦的原因和对策。二、中美贸易摩擦现状分析中美的贸易摩全文。
黄睿刚2019-12-21 19: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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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发展趋势分析前言房地产企业是我国房地产企业的主体,占我国房地产企业总数的百分之八十多。房地产开发业是竞争性行业,所需资金量大,资源占用多,而且涉及到社会非常敏感的住房问题。分析我国房地产企业发展趋势,对促进房地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乃至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研究概述1.1我国房地产发展历史我国房地产业在计划经济时代曾经一度销声匿迹,被福利化的单位住房供应制度所取代。自从20世纪80年代房地产业重新兴起,90年代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以来,我国住房分配和供应体制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据统计,自从1992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已超过五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城镇人均居住面积由1992年以前的8平方米,提高到了现在的20平方米。八十年代以前,没有人公开地把房地产看成商品,更不会把它作为商品来买卖。它自然就不会形成产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带动下,房地产业,这一亿万价值的巨大商品开始起动,开始流通。八十年代的中国房地产业是初步形成和发展阶段,是房地产业的第一次高潮,使住房这一大商品的属性得到了明确。进入九十年代,党和政府为房地产业的发展在理论和实践上制定了政策依据。1991年4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设中要求:“城镇住房建设要保持合理规模和增长速度,适当加快房地产综合开发和住宅商品化进程”。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有力地推动了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中国房地产业已经出现走向商品经济的第二次高潮。而其重要标志就是,房地产业在整个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意义突出地显现出来。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纪,随着西部大开发步伐的加快,及中国入世后投资环境和法律与国际惯例靠拢,国外公司和企业将以更大的规模进入我国,尤其是外资机构的进入,则有利于改善房地产开发的融资环境,刺激房地产业的发展。这意味着房地产业发展的第三次高潮已经到来。形势喜人,但存在的问题不少,困难很大。房地产开发具有资金密集型和生产周期长的特点,而这正决定了其规模经营的性质。但是,我国的房地产企业大部分是各自为政,分散经营,综合实力弱,发展缓慢,竞争力差。而且各开发企业的状况也不平衡,总体看是东南实力强,西部实力弱。这些都极不适应当前迅猛发展的经济形势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和要求。我国房地产业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套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行机制,整个行业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到目前为止,全国房地产企业已达到3万多家,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已突破1000万人,并且出现了一大批优秀楼盘和高素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人才。除房地产开发业外,十年来,还逐步形成了以评估、经纪、咨询为内容的房地产中介业,以及以经营管理楼宇、小区为主的物业管理业,从而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中国房地产业的产业构架体系。全国各地房地产业蓬勃发展,各地出现了许多成功的房地产经营模式,它们中有成功楼盘的开发,也有成功的中介经纪和成功的物业管理。1.2研究房地产企业发展趋势的意义房地产业作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将会在新世纪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一方面,个体消费者已成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消费主体,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消费者需求等方面不断发生变化,引起了国内房地产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剧,使全行业从“暴利时代”迅速转入“微利时代”,利润水平向价值回归,市场逐渐走向规范;另一方面,中国加入WTO后,海外资金和开发商进入中国房地产业的成本大大下降,将导致海外的开发商抢滩中国房地产市场,从而形成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全球化竞争格局。海外的开发商运作经验丰富,专业化程度高,管理水平先进,资金实力雄厚,具有强大的市场竞争力。随着我国加入WTO,外国大型房地产企业将大举进军国内市场,将会给国内房地产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由于国外企业在资金、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势必使开发的商品房质量更好,品质更佳,建设成本更低,房地产市场竞争格局将会发生明显变化。为了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房地产企业必须要有市场危机意识,强化企业管理,逐步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高科技、高品质、高效益、低消耗、低成本、创品牌的房地产开发,不断开拓市场、占领市场,才能维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探讨一条我国房地产企业的良性发展之路,以迎接全球化经济所带来的高层次竞争,已成为国内房地产业面临的重要课题。2、房地产企业现状和问题2.1我国房地产市场现状及展望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房地产市场已经度过了市场化初级阶段,基本上完成了市场化进程。现在的市场在产品供给和企业"市场类型和消费者"产品和科技进步等方面都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具体地讲,有以下三大特征:从产品供给和企业角度来讲,现有的房地产市场呈现出以下五个特点:泡沫。从产品和科技进步角度来说,随着产品技术的进步,房地产市场已经基本上实现了以产品为主题的产业化。在这个过程中,产品同质化成为市场主流发展趋势。因产品品质水平普遍提高及所购产品大体相似,大多数人享有基本相似的居住条件,人们对住房进行更新换代的速度加快。房地产商利用建筑业"建材业"设计业的技术应用,不断推出对消费者更具吸引力的新产品,表现出电子业的某些现象。由于竞争日趋激烈,房地产创新不再是简单的应用新技术,而是最大程度地发挥土地资源潜力,通过综合和优化市场因素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在以产品为主题的房地产市场中,房地产企业专业化水准大大提高,全行业明显进步而且更加理性,发展商已熟练掌握房地产业的规律和技术,模仿和照搬都有助于行业发展,但不能保证项目成功。整个房地产市场从你死我活的竞争转向资源组合,行业内部不同优势的各方走向寻求共同利益。专业咨询代理机构的市场不断扩大。2.2我国房地产企业发展现状房地产企业数量多,规模小。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到现在,虽然我国房地产开发业不再象以前那么混乱,许多房地产公司已初具规模,有些还颇具实力,但相对“小、散、差”的特点并没有改变。截至2003年,我国房地产企业具有一级资质的企业仅有349家。房地产企业开发能力低,规模经济差。房地产企业是非常典型的资金密集型企业,并且具有高投入、高回报、规模经济性强的特点。而我国大多数房地产企业规模小,资源分散,企业整体开发能力低,与其资源密集型的行业特点极不相适应。例如,上海市目前的房地产企业有2000多家,平均注册资本金不足2000万元,实收资本金不足6000万元。上海市房地产企业数量多而开发项目规模小,在2003年全市8267.51万平方米的施工面积中,平均每个企业的开发面积仅为3.3万平方米,销售百强的房地产企业总共只占市场份额的4%左右。房地产企业资产负债率偏高,经营风险大。由于历史上的种种原因,我国房地产企业普遍存在着自有资金不足的问题,企业所需资金主要是靠银行贷款解决。目前,国内最大的房地产企业净资产规模也不过几十亿元人民币,与境外房地产企业动辄几十亿、几百亿美元相比,实在相距甚远。我国房地产企业资产负债率多在70%以上,有的高达90%。这种过高的负债必然影响企业的资信,增加其运作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财务成本,使其盈利水平下降或出现亏损现象,甚至引发负效应的连锁反应。房地产企业信用差,不重视品牌的创立。由于我国的房地产企业的利润率一般都超过社会其它行业的利润率,同时由于房地产开发业的进入壁垒较低,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一大批社会游资涌入房地产开发行业。这些开发商短期行为严重,既没有长期的企业发展规划,也不重视自身的信用和品牌,面积缩水、价格欺诈、质量低劣,延迟交房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直接影响着房地产企业自身的发展。作为现代经济的基本单位和资源配置基本手段的企业,必须具备一系列的条件,如:企业的产权界定要清晰,企业必须有充分的自主权,企业要以个人财产或法人财产对企业债务负完全责任或有限责任。这些条件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从这些条件和要求来看,中国的房地产企业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总体来说还不能很好地满足这些要求。然而,中国房地产企业的未来发展态势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中国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业的未来走势和发展方向,不论是开发商还是政府管理部门都需要对这些问题及其未来发展趋势有一定的把握。我国房地产企业管理是指房地产企业从开发项目的选择、开发过程直至项目完成后的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管理。与其他企业一样,房地产企业还处在一种能人管理、经验管理的体制上。素质高、能力强的企业家队伍是房地产企业成功的关键。企业家的素质与能力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集团的成败。它的有利之处在于:能人有魅力、有经验、有智力、有威信、有献身精神,通过他们孜孜不倦的工作、奋斗,推动了企业的不断发展。然而,能人也是有局限的,首先,能人的数量有限,假设有100万家企业,而只有10万名能人,意味着有90%的企业找不到能人;其次,能人也有分类,也分专业,难以与各种不同门类的企业对口;再次,能人也有自身局限性,如个人的随意性和模式化管理的科学性之间存在着深刻矛盾,这时的能人,实际将成为企业发展的阻力。先进的管理模式是企业长治久安、不断发展的根本保证。有了好的管理模式,一般水平的职业经理也能使企业正常运作;没有好的管理模式,能人也会无用武之地;有了好的管理模式,能人离去,企业会受振动,但不会受重伤。房地产企业是中国房地产企业的主体,目前官方统计的数字是全国近3万家,占中国房地产企业总数的80%多。中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个人购房取代集团购买成为市场交易的主流,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对外开放步伐大大迈进等内外因素,给中国房地产企业的未来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宏观总体来看,目前中国房地产企业的现状不容乐观,其中许多问题都亟待解决,集中表现在所有制、规模、效益等三个方面。2.3我国房地产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2.3.1企业的所有制性质问题尽管国内学者对于国有企业问题的研究如火如荼并日益深化,但却少有人对国有房地产企业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实际上,工业国企中的问题和弊端房地产国企中都有,如预算软约束。代理人内部控制,激励机制不合理、普遍存在着人才浪费和企业效率低下等。并且,由于房地产业本身的特点以及它在国民经济中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而对宏观经济的增长和波动造成的影响更大,如在经济增长中房地产业的重大贡献及其对宏观经济的拉动作用,以及在历次大的经济波动中房地产业所起的推波助澜的作用甚至是决定性的破坏作用,都正在为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所重视。房地产国企退出房地产业的速度较之工业国企也许更快一些。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是中国房地产企业发展的初期,国有房地产公司占了绝大多数;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的发展,国有房地产企业的比例逐渐缩小,90年代中期下降至不到50%;到90年代末本世纪初,房地产国企的比例已然降至20%多。然而,即使是只占总数的20%,由于其占有的土地、人才、资本等社会稀缺资源的数量巨大,国有房地产企业对市场的影响仍然举足轻重。此外,如果加上大部分的集体企业、一部分并不规范的股份制企业——这些企业在性质上其实与房地产国有企业类似,即产权不清晰,企业与政府的边界模糊,此外,其数量在统计资料中无法明确显示——那么由于所有制问题给中国房地产企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对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的制约效果就更加显著了。http://www.studa.net/qiye/070720/11583576.html。
在整个金融体系中,证券市场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证券市场的任何动荡都会波及摘要到整个金融系统,并且影响到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因此,证券市场的监管尤为重要,科学的监管措施可以有效克制证券市场不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障证券市场平稳和透明,提高交易效率和证券创新能力,降低风险。在监管措施方面,建议适当放宽市场准入机制的约束、引入公司型基金制度,完善基金持有人大会监管机制并强化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管。一、次贷危机对我国发展资产证券化的启示我国发展资产证券化现行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由于金融体系的不完善,专业技术的匮乏,信用评级机制的不完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而造成资产证券化没有取得更大的发展。通过本次次贷危机,我们同时发现完全照搬美国的模式是行不通的也不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整个国家的经济运行状况良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资本市场不断的成长与完善,为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创造了一个稳定的大环境。但同时结合我国现有的监管制度,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也呈现出了一些问题:第一,关于SPV的设立。SPV作为资产证券化运作的核心机构,其功能主要在于实现“破产隔离”和“真实出售。但我国SPV的主体将是信托投资公司,资产证券化过程中SPV将以信托的方式进行。但现有的法律条文对SPV的经营范围没有进行合理的限制,造成SPV的经营范围过大。第二,现行的法律体系对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存在较大的限制。首先,现阶段,我国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只能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目前还没有向个人投资者开放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市场,目前的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其次,按目前的相关规定,政府无法为房地产抵押贷款提供信用担保,这无疑将大大制约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第三,证券评级制度不健全。由于涉及到风险与收益,因此对证券化的资产进行信用评估定级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程序。评级机构应该是与各方面无利害关系的中介机构,它们在评价证券的偿还本利能力时不会由于利害关系者的压力而有所偏倚。第四,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对房地产证券的发行和交易至关重要。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许多上市公司并没有完全按照《证券法》的相关条文进行具有全面性,真实性,时效性的信息披露。二.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1.监管部门权力分散证监会在中国证券市场中具有明确的监督和管理权力。但是,由于证券市场监管部门较多,除了证监会履行监管职能,还包括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也在不同程度的执行部分监管权利。这就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证监会的权利,同时影响了证券监管的反应速度和效率。证监会的一个重要作用是防范重大风险的发生,但是,由于监管不到位,监管目标不明确,往往导致其对市场变化反应滞后。2.证券发行市场监管不完善当前中国实行的是带实质性审查的核准制,但是仍然不完善,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①没有完全遵照市场机制进行新股发行定价,政府干预太多。实行核准制后,新股发行定价标准仍然由监管机构内部掌握。对当前我国企业来说,争取发行额度就是最低成本的融资,形成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使得企业进行各种伪包装和虚假宣传,并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②上市公司往往隐瞒不利于自己的重大信息,在信息披露制度方面,更多的偏重于发布有利于自己的信息,导致投资者在决策时准确性差,从而损失利益。3.证券交易市场监管不完善由于证券交易市场监管制度不完善,只能对证券市场能做多但不能做空,而导致各种违法违规的行为出现,例如,在市场连续暴涨时,投资者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采用多开户手段。证券市场的波动,大部分原因是“政策市”的存在,为了控制交易价格,政府往往通过各种手段在证券市场上托市或抑市。这种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市场机制的调控作用,使得有价证券的供求关系不能通过市场反映出来。4.证券中介机构自律性不强我国证券市场中介机构作为证券发行与交易的服务机构,在经营规模、经营手段、经营方式等方面依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具体存在以下几个问题:①由于政府实行不透明的资格审批制,在机构设立或者获取证券业务上,造成不公正、不公开、不科学的结果,影响了证券机构及业务的发展及规范。②中介机构的上级部门,为了追求高效益和高份额指标,往往放松对营业部的内部管理和调整控制。③中介机构由于利益驱使,没有建立有效的考核标准,也没有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④虽然有的中介机构制订了一套完善的管理、控制制度,但是有些营业部却没有切实的贯彻执行。三.监管的基本原则从国外对证券业与银行业监管的实践来看,监管奉行三个基本原则:①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卖主自行当心原则”;②旨在促进公平竞争的公平交易原则;③以法律为基础的依法管理原则。1.“卖主自行当心”原则美国证券监督,在发展初期,并没有保护证券投资者的法律,证券市场上通行的原则是与一般商品市场相同的“买主自行当心”原则,由证券投资者自己识别证券的质量,判断公司性质,决定是否购买,至于是否上当受骗则是买主自己的事。当时不仅上市审查程序不严格、不规范,而且允许大量透支炒股。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导致市场破坏性的大崩溃。2.“公平”原则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最一般准则,所有投资者都平等交易,具有资金优势的不能享有垄断特权,具有信息优势的也不可能借此获利。各国都有有关法律或规定,明令禁止各种形式的价格操纵以及内幕人员的证券活动。并且,还设置了有效的证券交易监控系统。以证券交易中的委托、成交、持股记录为基础,根据交易的时间,证券的选择等有关记录,判断交易活动的性质。3.以立法为基础的依法监管原则、改从发达国家监管的实际情况看,无论是对直接金融交易市场的监管,还是对间接金融交易中银行部门的监管,统一监管加强立法管理是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监管的重要特征。通过立法形式把一定时期内的管理政策固定在法律基础上,这样,就使证券市场的交易行为有了准则,管理有了依据,从而使管理具有强制性、规范性、稳定性。四.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监管的建议1.适当放宽市场准入机制的约束与其他国家的许可制相比,我国对基金设置了较高的准入条件。我国《基金法》第13条规定,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另外,将基金发起人资格限定为三类金融机构,即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并要求每个发起人的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应当在保证市场秩序的范围内,适当放宽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条件、降低基金托管人的参与门槛,使基金在规模上能够有较大的提高,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通过声誉机制等方式让市场对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构成足够的压力,从而形成自我约束力,提高基金运作的效率。2.引入公司型基金制度,丰富基金的组织形式契约型与公司型作为证券投资基金的两种不同的组织形式,在法律依据、法律地位、资金的性质等方面存在不少差别。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的监督是动态的、即时的,能有效弥补董事会事后及定期监督的不足。所以,我国的基金立法应当顺应历史潮流,在优化契约型基金治理的同时,尽快引入公司型基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的机会,同时也有利于有效治理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问题,切实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强化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管由于基金的持有者相对较为分散,而且基金可以随时被赎回,基金份额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使得基金持有人无法作为日常的监督主体,基金治理中需要引入独立的第三方来代为行使基金契约的监护权。基金经营业务的特殊性,以及管理人行为的不易观察性,决定了监督权的实施同样是高成本的,监督者需要获取相应的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这既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需要专业的技术和知识,如果将这种监督权赋予专业机构或人员,监督的效率将大大提高,这就是基金架构中设置托管人这一角色的原因。
现金流对于企业,就像血液对于人。只有血液充足且流动顺畅,人体才会健康,良性循环的现金流可以使企业健康成长。企业若没有充足的现金就无法运转。如果现金流出现负债,将会导致企业正常营运活动的中断,并引起连锁反应,导致企业事业的夭折。企业管理者应经常关注企业现金流,充分考虑资金的流入流出,并做好一旦现金流出现负值的防范措施。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保证现金流不中断非常关键。近期出现的科龙事件和德隆事件,都与现金流断裂有着必然的关系。现金流的平衡是现代企业融资发展中不可忽视的关键问题。对于企业的生存来说,现金流量比利润更重要,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利润指标容易受人为操纵和控制,并不能给企业的持续经营带来实质性的帮助。而现金流却是企业生存的必要元素,可以反映企业的支付能力。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的企业虽然账面盈利颇丰,却因企业现金流量不充沛而倒闭,有的企业虽然年年亏损,确因有足够的现金流量而得以长期维持生存,最后抓住机遇发展壮大,因此可以说,现金流量是利润质量高低的检测器。一个企业要想持续经营,靠的不时高额利润,而是必须保持良好、充足的现金流量。否则,如果企业资金周转失灵,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就会引发财务危机,甚至导致破产。我国的一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发展是奉行的大多是先资源后市场、先机会后威胁的模式,只要手里有相关资源,只要觉得某一行业有市场,企业就会选择进入,而没有考虑企业的实力是否能够支撑这一决策,没有考虑企业即将面临到的威胁。我国企业的这种发展模式显然是与其“借力型”的资金运用模式相一致的。据有关调查显示,我国企业的发展大多都是以银行借款为主,有的企业资产负债率严重超过65%的国际警戒线。有的企业,甚至所有的现金流都来自银行贷款。现金流陷阱是中小企业成长过程中非常大的问题。在中小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其表现有所不同。1、业务飞速增长时期。业务增长永远不会均衡,如果业务模式没有设计好,或缺乏抗风险能力,那么企业就会面临风险。业务告诉增长,削弱了企业对付款回款周期的控制能力。为了获得更多业务,许多企业经常采取滞后回款期的方式,而在付款期上一拖再拖,导致信誉境地,最终必然要受到惩罚;而且,当一家企业进行惩罚你时,就可能有多家企业进行惩罚,面对这种多米诺骨牌效应,很少有企业能够应对自如,尤其是处于快速成长期的企业。2、潜在的付款周期到来时。一些潜在的付款周期,如房租、税费,发放工资等,往往从财务报表上不容易反应出来,忽略了这些档期的存在将给企业现金流带来巨大影响,也给企业管理带来问题3、DSO周期过长,且大于35天时。DSO是指一家企业把它的账目变成现金的平均时间。对于一般企业特别是二级代理企业而言,DSO就意味着“我卖出产品的平均回款周期”,应收款DSO小于应付款DSO时,现金流失良性的。两者之间的差异越大,企业的增长也就越快。应收款DSO提供了一个警戒值,大于35时,企业就不应盲目扩张了,因为越扩张,风险就越大,现金流危机就越深刻。现在许多企业比较关心融资问题,但DSO理论告诉我们,如果企业不能很好地解决其内部的现金流管理问题,企业的增长空间是不会很大的。4、库存过大,特别是库存指数大于2时。库存不仅占用了资源,而且随时都会贬值,因此库存是增加企业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现在现实经营中,库存有时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如何减少库存风险呢?这就要挤靠库存指数理论。库存指数=现有库存量+过去四周销量平均值”。当库存指数大于2时,说明公司的库存面临着问题,如果这个数字大于5时,那么问题已经是相当严重了,若不仅快解决,企业的发展将受到巨大影响。当然有些行业的自身特点也会影响其临界值。
中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研究中的三个问题一,关于研究的理论基础问题目前,我国学术界对我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的研究,几乎都是以"有效市场假说"这一理论为理论基础的.法玛把大量对证券市场效率的观测,发展成有效市场假说.该理论的实质,是研究证券市场场价格对全部相关信息反应的速度和分布.有效市场假说较完全市场假说,无疑是前进了一大步,为人们指示现实中的证券市场效率与有效市场假说中的三种不同市场效率的差距,查明其原因,进而对症下药,以达到提高证券市场效率的目的,提供了理论指导.但是,有效市场假说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基于有效市场假说存在的缺陷,彼得斯提出了分形市场假说,以替代有效市场假说.分形市场说是应用"分形几何学"这一20世纪下半叶最伟大的科学成就来研究证券市场,有专家认为,分形市场假说集中反映了现代资本市场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与时下居主流地位的有效市场假说大相径庭,因此,对我们证券有效性的研究,应以这一理论为主要理论基础之一,才能较客观地揭示出证券市场的特性及有效性.二,关于研究的方法问题目前,对我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的研究,更多的是对我国证券市场是达到弱型效率还是达到半强型效率进行检验.其中,对证券市场是否达到弱型效率的检验,基本上都是采用"随机游走模型"和"过滤检验"两种方法;对证券市场是否达到半强型效率的检验,基本上都是采用"市场模型"和"夏普一林特勒模型"两种方法.而不同的则只是样本的时间及数据不同.由此可见,目前我国学术界对证券市场有效性进行研究的方法,主要是实证法,尤其是经验性实证法.这对于我们解释和预测我国证券市场有效性达到什么程度,无疑是必要且重要的.但是,我们同时也应该看到,实证法本身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其表现主要有:实证法力图用有限的事实和现象去证明普通的命题,其研究结果便不可避免地带有概率或然性;过分强调假设和数学模型化,可能导致把研究对象过于简单化,从而使研究结果产生较大的系统性偏差,远离现实.忽视甚至否定价值判断,可能造成"是什么"和"为什么"之间的割裂,出现"描述主义"倾向,等等.因此,在研究我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的过程中,实证分折和规范分折都是必要的,缺一不可的.把这两种研究方法结合起来,既有助于说明"是什么的问题","为什么是这样的问题",也有助于说明"应该是怎样的问题".三,关于研究的定位问题笔者认为,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应集中地体现于:证券市场与国民经济运行保持一致性,即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运行和发展中能够真正起到了应有的促进作用.因为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以及功能和作用,只有在国民经济运行和发展这一大背景下,才能得出正确的理解和评价.而且,还应该看到,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在证券市场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上经济环境下,又有着不同的具体内涵和侧重点.这就客观上决定了在不同的经济环境下,对证券市场有效性的研究有一个"定位"问题.只有"定位"正确,才能使证券市场有效性的研究为充分发挥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促进作用,提供理论指导和政策建议.在我国,证券市场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至少应该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筹资效应";二是"改革效应",即促进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和内部治理结构的转变;三是"配置效应",即促进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但相比之下,后两大作用更加重要.因为对国有企业来说,增强其活力和竞争力的根本问题不在于"缺钱",而在于缺少把钱用好的机制.因此,这两大作用的发挥,应是我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的集中体现,或者说是我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的第一目标.然而,目前有许多学者在对我国证券市场有效性进行研究中,则把其定位单纯地放在证券价格对有关信息做出如何反映的检验上.显然,这便忽视了证券市场与国民经济运行的一致性,对当前如何发挥证券市场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而且,由于这种检验的范围仅局限于证券二级市场,忽视了证券一级市场的作用.事实上,证券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是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只有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全面而有效地发挥证券市场的功能.原作者:张兆国宋丽夕张新朝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黄迪摘自《中南财经大学学报》2000年第6期走出弱型有效市场的误区――――对中国股市EMH实证检验及其结论的评述与思考股票市场对资源的配置是通过价格机制实现,因而对股票价格行为和定价效率的研究,一直是金融理论研究中的重要问题.由于价格机制是市场配置资源的核心机制,因此,西方学者对资本市场的效率进行研究时,大多数是对价格效率进行研究,即研究金融市场中的资产怎样定价才是有效率的,并以此来研究和验证资本市场本身的效率.其中,最有影响的有效市场假说EMH是主流的金融市场理论.一,有效市场假说及其缺陷有效市场假说实际上是信息效率理论.该理论认为如果信息以不带任何偏见的方式在证券价格中得到反应,那么就可认为市场是有效的.有效的股票市场意味着股票的现实价格充分地表现了对股票的预期收益,也反映了影响股价的基本因素和风险因素.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现象已无法在这一理论框架下得到合理的解释,如收益率的尖峰和胖尾,元月效应,小公司效应,低市盈率效应,过度反应和反应不足等等,尽管EMH的支持者为了应对来自各方的挑战,一再对该理论描述做出修正,EMH仍有着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其主要争议表现在:1信息界定的模糊性.2市场价格本身并不能反映所有信息.3"联合假设"的检验问题,有效性的检验犯了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4EMH没有涉及到市场流动性问题.5EMH的线性范式.二,传统EMH检验方法对中国股市的有效性检验及其结论到目前为止,已经有相当数量的关于中国股市的弱型有效和半强型有效检验方面的研究.传统对EMH检验半强型有效的方法主要有三类:一是基于公司特征的交易策略的检验,典型的方法有小公司效应检验和低市盈率效应检验;二是市场对于信息的过度反应或反应不足的检验;三是对专业投资者业绩的检验,看专业投资者能否凭专业技能获得超额收益.如果证券市场中存在以上情况,则说明未达到半强型有效,反之则认为达到了半强型有效.对于中国股市半强型有效的检验,学者们基本得出了一致的结论,即认为中国股市末达到半强型有效.检验弱型有效的代表性的方法有随机游走检验,游程检验和过滤检验.该类检验实质上是考察证券价格间是否存在相关性,如果证券价格间不会表现出某种可观测或可统计的确定趋势,则认为市场达到了弱型有效.早期对中国股票市场的弱型有效检验认为中国股票市场未达到弱型有效,随着股票市场的发展,后来的使用传统EMH检验弱型有效的方法对中国股市的检验倾向认为,中国股市已经随着时间的推移,达到了弱型有效.三,对我国股市弱型有效结论的反思中国的股票市场目前还不具备用传统EMH检验的外部条件,用对中国证券市场的传统EMH检验得出的弱型有效市场的结论来定位中国股票市场的有效性,其结论的可信度不高.原因如下:1,传统有效市场检验本身的问题主流的EMH检验中应用的都是线性计量模型,独立性和正态分布是其基础假设.然而,实际情况却不一定如此.在对我国股票市场有效性的检验中,我国学者已经注意到了价格行为的非线性关系对传统EMH检验的影响,在非线性的框架下,研究结果都拒绝传统方法对中国股市弱有效性的判断.2,中国股票市场自身存在严重的价格偏离问题股票价格对于所代表的企业价值产生偏离,造成中国股票市场的价格严重脱离基本面因素决定的真实价值.用主流EMH检验方法得出的中国股票市场弱式有效的结论,定位中国股票市场的有效性,几乎说明不了中国股票市场定价对于上市公司价值评估是否有效,多大程度有效的问题.四,结语总而言之,之所以不能照搬国外的EMH理论对中国股票市场检验得出的结论,归根到底是由于中国股市及其外部环境的不成熟性,决定了中国股票市场中信息的规范性,真实性,充分性和分布的均匀性等都与成熟市场有较大差异.这加剧了投资者行为的非理性,导致反应和反映信息的价格对于企业价值的评估很难是"有效"的.当然,经验检验仍然有其参考价值.市场有效性检验是对市场运行结果的检验,如果价格确实是随机游走的,至少说明股票市场的运行已经能比较充分,迅速地对历史信息做出反应,这也是股票市场自身运行效率提高的表现.但如果谈到股票市场定价对于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仍然需要对市场本身的运行机制,外部制度和经济环境进行综合分析,这样,才可能对我国股票市场的效率有比较完整和准确的把握,从而进一步改善我国股票市场的效率,提高股市在我国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原作者:郑伟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黄迪摘自《郑州纺织工学院学报》2001年12月第4期论中国股市非有效的市场结构性因素中国股票市场的非有效尽管为大家所接受,但问题是,须正确地探求造成中国股票市场非有效的原因.中国股市信息披露的不规范,有些人利用资金优势操纵股市,内幕交易等类似因素只是中国股票市场非有效的一些浅表性原因,而中国股市效率的基础性原因是市场结构,其他因素均须在此基础上才能产生作用,所以不能把影响股市效率的各种因素相提并论.中国股市的市场结构表现为,从股市投资者构成角度看,许多个股的流通股部分,由一个或多于一个"庄家"与大量"散户"所共同拥有.将中国股票市场非有效的基本原因归之于中国股市的这一市场结构是因为股票市场的效率需建立在这一股市接近于完全竞争市场的基础上,而中国股市的这一结构,完全破坏了完全竞争市场的条件.我们知道,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成熟的股市中,经济学家通过对股市有效性所作的大量实证检验,比较一致地得到了中强有效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强式有效的结论.发达国家成熟的股票市场之所以有效,其基础在于这些国家股市相对较为合理的市场结构,使股市成为一个非常接近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第一,市场上有众多的买者和卖者,任何一个投资者只能是市场价格的接受者而不能操纵市场.第二,信息是完全的.第三,资本可以自由流动.第四,产品是同质的.而在中国的股票市场上,尽管证券法规限制股市寡头操纵个股,例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证券法》对机构投资者投资一个个股的份额限制为该个股总流通股的5%以内,个人限制为5‰以内.但在实际上,熟悉中国股市的人都知道,股市寡头炒作个股持有的流通股比重通过分散持仓等手段远远超过这个比例,否则,所谓的"庄家"概念就不会在中国股市如此流行.这就是说,在中国股市中,这一法规条文很难得到有效执行.现在,我们来分析中国股市的这一市场结构怎样决定了股市寡头和中小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和投资活动,及这些决策和活动的过程怎样成为破坏中国股市实现接近于完全竞争市场的基础性条件,从而导致了中国股市的非有效.由于股市寡头的特征是通过占有个股相当大的份额,从而操纵该个股的价格走势,因此,股市寡头和中小投资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就具有典型的博弈性质.为了说明上的方便,我们先假定他们之间的博弈属于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的类型,那么,这一博弈就类似于博弈论中著名的"智猪博弈"的例子."智猪博弈"这一例子讲述大猪和小猪需作决策,由谁去按能够使其获得食物的按钮.分析这一博弈,大小猪均为最优的战略,即纳什均衡,是大猪按,小猪等待,结果是大小猪均获得相同的收益,各能吃到4个单位的食物.在股票市场上,股市寡头就类似于大猪,中小投资者就类似于小猪.股市寡头要赢利,只有自己收集信息,利用资金优势操纵价格,获取差价.中小投资者既无能力收集信息,也无能力操纵价格,他们的最优战略只能是跟随股市寡头.但前提是,这一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类型假设成立.但在实际中,中小投资者却远没有"小猪"那么幸运.事实上,他们跟庄的结果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亏损而不是获利.原因在于,中小投资者与股市寡头在中国股市特定的市场构造下进行的博弈并非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类型.换个角度说,中国股市的市场构造,使中小投资者与股市寡头的博弈是在中国股市远离了完全竞争的市场状况下进行.首先,从信息角度来看,股市寡头与中小投资者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严重不对称,他们之间的博弈是不完全信息的博弈.其次,从资本流动性角度来看,中国股市中的中小投资者资金流动实际上受到了极大的阻碍.再次,从产品同质性角度看,中国股市存在同股不同权不同利状况.中国上市公司的股票大多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三部份,其中,国家股,法人股不能通过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原作者:李雅珍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黄迪摘自《浙江社会科学》2001年第5期市场有效理论对我国股市发展的启示股票市场是否有效是股票价格对市场信息的反应程度.根据对深沪股市1995年以来的检验表明,我国股市基本呈弱式有效市场.同时,运用市场有效理论有助于政府金融管理当局对股市的监管,也有利于我国股市发展中对机构投资者的培育以及对个人投资者的保护.以下从两个方面分析我国股票市场的有效性对股票市场发展的启示.市场有效性理论对监管当局的启示政府在股票市场中主要有两种方式的干预行为:一种是通过宏观经济调控,试图通过调整股票市场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对股票价格的长期走势进行控制,不能猛涨也不能暴跌,即把凯恩斯的市场干预理论运用到证券市场中;另一种是通过立法等规范市场行为的手段,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保证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规避违约风险.通过对资本市场有效性理论的研究,我们认为,对于第二种干预,是完全符合有效市场理论的,而对第一种干预则是不可能达到预期效果的.资本市场上,有效市场理论告诉我们,股票价格的最终决定因素是它所包含的信息而不是供求关系,换句话说,无论市场处于强式或半强式或弱式状态下,试图以行政方式改变股票宏观供求状况希望达到对股票市场的长期运行进行调控是不可能的.在有效的股票市场中,信息是决定股价的最主要因素,所以信息在一个股票上的传导途径,传导速度和传导质量,就成为影响该股票市场体现为何种效率的关键.而政府对一个有效的股票市场进行干预的最好途径是对信息的传导机制进行完善和监管.所以,政府对股票市场的管理与干预应以目前的行政手段为主的格局逐渐转变为大力加强建立在三公原则上的信息披露渠道,完善和规范信息披露内容和形式以及监督信息披露质量等方面,使股票市场体现更高的效率,以最低的交易成本发挥其重大作用,真正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二,股票市场有效性理论对投资者的启示对机构投资者的启示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在一个有效率的市场中所扮演的角色首先应该是提供一级市场的发行业务,而就个人投资者而言,提供投融资服务,以收取服务费的方式对各种不同投资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不同的投资服务应是其主要的经营方式,一方面,这样才能使机构投资者在有效的资本市场中有持续稳定发展的可能,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有比个人投资者更低的投资成本,从而降低整个股票市场的交易成本.而形成这种局面的前提必然使内幕交易的利润不足以抵付其交易成本,包括直接的交易成本和违法成本.因此,必须大力培育中国的机构投资者,通过机构投资者的理性投资以保证股票市场的稳定.2.对个人投资者的行为也是有重要意义的1对技术指标的态度.市场有效性理论告诉我们,股票价格波动符合随机漫步模型,历史价格只包含历史信息,这对技术分析赖以成立的前提――历史是不断重复的,历史价格包含所有信息是一种巨大的挑战,而大多数对技术分析实证研究也表明,即使技术分析能够带来超额利润,这种超额利润也通常是在不考虑交易成本的情况下出现的,技术分析能否可以让投资者持续地获取超额利润是有疑问的.2对理性投资概念的理解.股票市场有效性理论告诉我们,只要投资者对新信息作出必要的有利于自身的反应,其行为就是理性的,这与股票市场价格的稳定性是没有关系的.相反,如果在一个价格反映出无法进行长期稳定投资的市场中进行长期投资,这种投资行为才是不理性的.所以作为投资者来说,应该明确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并不是划分理性与非理性投资的标准,只有对市场信息进行充分反映的投资行为才是真正的理性投资行为.3对个人投资者投资成本的思考.在一个低效率的股票市场中进行投资的成本是非常之大的,这个成本包括进行交易所直接花费的费用,信息成本和机会成本,在考虑成本后在一个效率较低的市场中所获得的收益实际上并不如投资者所期望的那么多.总之,股票市场有效性理论对发展我国股票市场具有重大的借鉴作用,它对股票市场的设立者,监管者和不同的投资者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特别是在我国股票市场各方面仍不完善的时期,研究股票市场有效性理论有利于我们在发展股票市场的过程中少走一些弯路,使股票市场这个市场经济的中枢在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最大作用,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原作者:李木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黄迪,刘梅摘自《财经科学》2001年第2期关键字:问题有效性研究证券市场中国三个。
中国政府为了应对亚洲金融危机造成的对中国经济的不利影响,采取了一系列旨在刺激经济的扩张性的宏观调控政策,主要有,在当时已经算奇迹了。以后10年的日本的经济增长速度最高只有6.1%。美国经济自南北战争后到大萧条前的平均增长速度不到5%。这一阶段美国完成了“超英”转折,取得了世界霸主的地位。无论从世界经济发展历史经验看,还是根据康德拉耶夫长波理论,未来10到20年中国经济还继续保持8%~9%的高增长可能性是不大的。第二个问题:中国经济能否承受中速增长,也就是说年均增长率在4%-7%之间。如果中国经济不能承受中速增长,只要经济增长速度低于8%,方方面面的问题就暴露出来,矛盾就尖锐化了,政府就不得不再用尽各种办法刺激经济,这样中国经济实际上就是患了“高增长病”。大繁荣后就是大萧条,经济波动就会演化为经济周期。三、政策建议中国经济经过了25年的高速增长,目前已经到了高风险期,控制风险和及时化解风险,应该成为中国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主旨。第一,逐步降低对经济增长速度目标的控制底线,要允许经济增长有一定程度的下滑。第一步将经济增长的“靶向”目标下调到7%,最终下调到5%。要让中国的企业及金融系统逐渐适应中速增长。同时,通过下调经济增长的“靶向”目标,使中国经济系统中各种结构性的矛盾逐步得到释放,避免出现在高经济增长的掩盖下,使各种结构性的矛盾逐步积累,最终演变成为类似于1929年的大萧条。第二,要特别防范金融系统和资本市场的风险,尽快建立起健康、运行稳定的金融体系。第三,按中国银行系统的资产比例如20%~30%,保持一定量的外汇储备。国际经验证明,中央银行保持充足的外汇储备,是中央银行在发生金融危机时,能够履行最后贷款人责任的重要保证。
1998年香港金融保卫战回眸一场不见硝烟的“战争”1997年下半年,美国著名金融家索罗斯旗下的对冲基金在亚洲各国和地区发起了连番狙击,并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使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和地区几十年来积存的外汇一瞬间化为乌有,由此引发了二战后对这些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层面冲击最巨的亚洲金融危机。1998年6-7月间,索罗斯把矛头对准了港元,开始有计划地向香港股市及期市发动冲击。兵临城下将至壕边港币实行联系汇率制,联系汇率制有自动调节机制,不易攻破。但港币利率容易急升,而利率急升将影响股市大幅下跌。这样,只要事先在股市及期市沽空,然后再大量向银行借贷港币,使港币利率急升,促使恒生指数暴跌,便可象在其他市场一样获得投机暴利。对冲基金在对香港金融市场进行冲击时,往往受制于香港金融监管部门的传统作法———提高短期贷款利率。而事实已经证明,在前3次冲击1997年10月、1998年1月、1998年6月中,香港金融管理局的措施便是提高短期贷款利率,金融管理局主席任志刚也因此被戏称为“任一招”。利率的上升会提高投机的成本。在这次炒家冲击香港金融市场时,与以往最大的不同点就是,炒家没有进行即期拆借活动,而是预先屯集了大量的港元。这些港元来自多方面,但一个很重要的来源是一些国际金融机构1998年上半年在香港发行的一年至两年期的港元债券,总金额约为300亿美元,年利息为11%。这些国际金融机构将这些港元掉期为美元,而借入港元的主要是一些对冲基金。这些港元成为对冲基金攻击香港金融市场的低成本筹码,使投机者具备了在汇市进行套利的有利条件。而对冲基金又在外汇市场上买入大量的远期美元以平衡风险。据说索罗斯旗下的基金就持有总金额约400亿美元的买入合约,到期日为1999年2月。声东击西兴风作浪自1997年10月以来,国际炒家4次在香港股、汇、期三市上下手,前3次均获暴利。1998年7月底至8月初,国际炒家再次通过对冲基金接连不断地狙击港币,以期推高拆息和利率。很明显,他们对港币进行的只是表面的进攻,股市和期市才是真正的主攻目标。声东击西是索罗斯等国际投机者投机活动的一贯手段,并多次成功。1998年6、7月,当恒生指数攀升至8000点高位的时候,对冲基金大举沽空恒指,建立了大量的恒指空仓头寸。对冲基金之所以建立恒指空仓,是因为它们预计港股在受到冲击后恒生指数必然会大幅下跌。而恒指期货合约的价格是每点50港元,也就是说,若建的是空仓,恒生指数每下跌一个点,就可以给做空者带来50港元的利润。众所周知,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这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大事,开启了香港的新时代。但是,对国际炒家而言,这正好为他们兴风作浪提供了机会。香港的未来何去何从,香港的经济、社会会发生什么变故等一系列问题,不仅令局外人生疑,香港人也是心中没谱。而恒生指数代表香港金融市场,乃至整个香港经济、政治前景,就是香港经济的“晴雨表”。只要能动摇恒生指数,就能打击人们对香港经济的信心。在这种情况下,恒生指数大幅下挫,很可能引起广大投资者盲目恐慌,从而到达坐收渔翁之利的目的。妖言惑众浑水摸鱼国际投机者在证券市场上大手笔沽空股票和期指,大幅打压恒生指数,使恒生指数从1万点大幅度跌至8000点,并直指6000点。在山雨欲来的时候,证券市场利空消息满天飞。1998年8月初,投机者大肆宣扬人民币将贬值10%,其中,上海、广州等地的人民币黑市交易中曾跌到了1美元兑换9.5人民币左右。投机者散播人民币将贬值的谣言,是想借此来影响人们对港币的信心。除此之外,投机者还大肆宣扬内地银行不稳定等谣言,其目的仍是为了其狙击港元创造心理条件,其手段真可谓无所不用。有一家海外基金甚至开出了1998年8月12日香港联系汇率脱钩的期权。炒家们趁机大肆造谣,扬言“港币即将与美元脱钩,贬值40%”,“恒指将跌至4000点”云云。其目的无非是扰乱人心,制造混乱状态,然后趁机浑水摸鱼。8月13日,恒生指数一度下跌300点,跌穿6600点关口。在压低恒生指数的同时。
国债市场按照国债交易的层次或阶段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国债发行市场;二是国债流通市场。国债发行市场指国债发行场所,又称国债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是国债交易的初始环节。一般是政府与证券承销机构如银行、金融机构和证券经纪人之间的交易,通常由证券承销机构一次全部买下发行的国债。国债流通市场又称国债二级市场,是国债交易的第二阶段。一般是国债承销机构与认购者之间的交易,也包括国债持有者与政府或国债认购者之间的交易。它又分证券交易所交易和场外交易两类。证券交易所交易指在指定的交易所营业厅从事的交易,不在交易所营业厅从事的交易即为场外交易。我国自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之初,主要采取行政摊派方式,由财政部门直接向认购人主要是企业和居民个人出售国债,带有半摊派的性质。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国债发行市场始于1991年。该年4月,财政部第一次组织了国债承销团,有70多家国债中介机构参加了国债承销。1993年建立了一级自营商制度,当时有19家金融机构参加,承销了1993年第三期记账式国债。所谓一级自营商,是指具备一定的条件并由财政部认定的银行、证券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它们可以直接向财政部承销和投标竞销国债,并通过开展分销、零售业务,促进国债发行,维护国债发行市场顺畅运转。1994年,在以前改革的基础上,国债发行着重于品种多样化,推出了半年和一年期短期国债和不上市的储蓄国债。1996年开始采取招标发行方式,通过竞价确定国债价格,市场化程度大为提高。例如:对贴现国债采取价格招标,对附息国债采取收益率招标,对已确定利率和发行条件的无记名国债采取划款期招标。同时,推出了3个月、6个月、1年、3年、7年和10年等7个不同期限的国债品种,其中3个月、7年和10年国债是新品种,3个月国债是目前最短期国债,7年和10年则是目前最长期国债,又是附息国债,在国债品种与期限结构上开始同国际接轨。我国国债发行市场经过几年的发展已基本形成。其基本结构是:以差额招标方式向国债一级承销商出售可上市国债;以承销方式向承销商,如商业银行和财政部门所属国债经营机构,销售不上市的储蓄国债凭证式国债;以定向招募方式向社会保障机构和保险公司出售定向国债。这种发行市场结构,是一种多种发行方式配搭使用,适应我国当前实际的一种发行市场结构。我国从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到1988年的7年期间,还没有国债二级市场。债券在一定期限终止了持券人的购买力,使持券人感到不方便。因此,解决居民手中债券的变现问题,就成为当务之急。1985年曾经搞过一个贴现办法,但是实行起来效果并不好,因而建立国债流通市场是既方便居民,又防止购买力膨胀的重要途径。我国从1988年开始,首先允许7个城市随后又批准了54个城市进行国库券流通转让的试点工作。允许1985年和1986年的国库券上市,试点地区的财政部门和银行部门设立了证券公司参与流通转让工作。试点主要是在证券中介机构进行,因而中国国债流通市场始于场外交易。1991年又进一步扩大了国债流通市场的开放范围,允许全国400个地区市一级以上的城市进行国债流通转让。同时,国债承销的成功,证券机构迅速增加,这些都促进了场外市场交易活跃起来。时至1993年,场外交易量累计达450亿元,大于当时的场内交易量。但是,由于场外交易的先天弱点:管理不规范,信誉差,拖欠现象严重,容易出现清算与交割危机;场外市场统一性差,地区牌价差价大,买卖差价大;不少场外市场有行无,流动性差,等等。这些因素导致场外市场交易不断萎缩,至1996年场外市场交易量的比重已不足10%。与此同时,场内交易市场虽然起步较晚,但由于自身优势却获得稳步发展。目前场内交易主要集中在四家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武汉国债交易中心1992建立,专营国债转让、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中心。由于这些场所的管理相对规范,信誉良好,市场统一性强,因而保证了场内交易量的稳州增长,至1996年已占整个国债交易总量的90%以上。当前中国国债流通市场的结构已形成以场内交易为主、以证券经营网点的场外交易为辅的基本格局,基本上符合中国当前的实际。我国自1991年兴起国债回购市场。所谓国债回购,是指国债持有人在卖出一笔国债的同时,与买方签订协议,承诺在约定期限后以约定购回同笔国债的交额动。如果交易程序相反,则称国债逆回购。国债回购是在国债交易形式下的一种融券兼融资活动,具有金融衍生工具的性质。国债回购为国债持有者、投资者提供融资,是投资者获得短期资金的主要渠道,也为公开市场操作提供工具。因而国债回购业务对国债市场的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国债回购市场的不规范,也会产生负作用。如买空卖空现象严重,回购业务无实际债券作保证,回购资金来源混乱以及资金使用不当等,都会冲击金融秩序。我国1995年曾对国债回购市场进行整顿,整顿后国债回购市场逐步走向正轨。为了有序地发展国债市场,首先,要巩固和发展交易所内的回购市场;其次,要建立规范的场内回购市场,建立统一托管清算体系,杜绝买空卖空,打击市场分割;最后,中央银行加大公开市场操作力度,使国债回购成为公开市场操作的有效工具。我国于1992年10月还曾一度推出国翩货市场。所谓期货交易是相对现货交易而言,其特点是买卖双方债券所有权的转让和货款的交割时间分割开来,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后不是立即付款和交付债券,只是到了约定的交割时间才进行买方付款,卖方交付债券。期货合同有四个要素:约定的时间、约定的价格、约定的国债品种、约定的交易数量,其约定办品种即为期货交易的标的国债。国债期货是国债现货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具有独特的功能:一是显示和引导国债价格或国债行市。国债期货市场是买卖双方经过公开竞价,使国债价格不断随供需状况而变化,并在市场上传递。由于期货市场是众多买者与卖者的意愿,是最有代表性的价格,对当前与未来的价格走势都有指导作用。二是套期保值。国债投资者可以在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上同时就某一品种国债做数量相同、买卖相反的操作,以求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盈亏相补或相抵,从而实现保值。三是投机获利。国债期货投资者还可以在期货市场上的不同债种之间投机获利,也可以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之间投机获利,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对冲机会。我国于1992年推出国债期货伊始,投资者反应冷淡。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以及人们金融意识的增强,上海证券交易所也于1993年10月正式推出规范式的国债期货合同。从此国债期货日益为广大投资者认同,成交量日益扩大,从日成交量不到亿元发展到日成交量超千亿元。但是,由于我国发展国债期货市场的条件还不成熟,又加上法规建设滞后,于1994年下半年至1995年上半年之间曾发生多起严重违规事件,在监管部门采取提高保证金比率、实行涨停板制度、规定最高持仓量等措施后,仍难以走上正轨,于是国务院于1995年5月宣告国债期货的试点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