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利息代扣代缴个税的是发行人还是承销单位

黄盛松 2019-12-21 2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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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个税 二、具体详见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黄石兵2019-12-21 23: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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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不需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基金的收益分配形式有:支付现金和增加基金单位。在美国,基金分配方式一般有现金分配和自动再投资购买基金份额。美国几乎所有基金都有自动再投资条款。大部分自动再投资都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有些基金公司还允许投资者的股利可再投资于其名下的其它基金,因此提供了更大程度的风险分散化。许多共同基金股东选择将他们的现金分配再投资于购买基金的额外股份上,而不是作为现金取出。扩展资料在基金收益分配的程序上,分配指示由基金管理公司下达到基金托管机构,由托管机构将核准的分配金总额拨付给指示的收款人。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收益分配基准日以及该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我国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可以由基金管理人或过户代理人办理,由基金管理公司下达支付指令给基金托管机构,由托管机构将核准的分配金总额拨付基金管理人或过户代理人。基金管理人或过户代理人决定投资者应得红利金额并负责支付给投资者。基金收益分配。
    连传杰2019-12-21 23:57:18
  • 购买企业债券所得利息的确是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银行扣除个人所得税的行为是一种代缴行为。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除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可免纳个人所得税外,企业债券利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按2003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个人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由兑付机构负责扣缴个人所得税。
    龚宏龄2019-12-21 22:54:14
  • 国债利息收入是免交个税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要交。
    龚少英2019-12-21 22:36:21
  • 债券利息代扣代缴个税的是承销单位,不是发行人。
    连东辉2019-12-21 22:18:18

相关问答

截止到2019年3月5日,取得公司债券利息收入的是需要缴纳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并且个人投资企业债券没有免征个人所得税照顾,在实践中公司债券利息收入也是需要缴纳税费的。个人投资者无论是在一级发行市场还是在二级市场购买企业债券,持有到期后取得的利息收入均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利息的机构负责代扣代缴。此外,个人投资者持有的企业债券在债券到期前转让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产生的价差收入,应按“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扩展资料: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第十五条 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第十六条 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所得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按照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第十七条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第十八条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个人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