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注册资金200万破产了需不需要还所欠的二十多万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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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公司没有抽逃出资等行为,且注册资本已经全额缴清,那么股东不需要承担责任。同时,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即使公司全部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股东也无须承担责任。此时,公司即应进入破产程序。所谓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赵驻军2019-12-21 21: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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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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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净资产=200-500=-300,破产时,还要支付破产清算费用,那么,你的投资,注册资本,是得不到偿还了。
赵骏凯2019-12-21 2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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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剩余验资部分在30年内还清。这个条款是无效的。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1、如果你以技术入股,从法律角度讲,你的技术入股后,就不再是你个人的了,而是公司的。这个技术,如果有人看中了,同样可以作价出售。2、如果在工商登记中,你作为股东,有现金出资份额登记在册的,你也要承担责任,你的责任限额以工商登记为准。3、至于你朋友跟你的约定,那是你们内部之间的事,对外是无效的。换句话说,你对外赔偿后,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你朋友兑现承诺。这里,你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你朋友曾经答应过帮你出资。如果你没有书面的材料,那你想胜诉则毫无希望。三、你有没有分红,跟你对外承担赔偿责任之间,毫无关系。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到位时,对债权人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0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根据上述规定,虚假出资的股东应该在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的债权人承担责任。针对你的提问,你占10%,你要承担100万元的债务;你朋友欠出资100万,尚欠800万,还要再补上这800万,即承担800万元的债务。
齐方梅2019-12-21 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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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时,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与注册资金没有关系。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债务不再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赵高升2019-12-21 21: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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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公司注册资本,是要股东要各公司缴纳的出资数额。而公司承担的债务数额,是以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的。也就是说,不论注册资本多少,只要公司有财产,都需要用来偿还债务。另外,即使公司注册资本再高,如果已经没有财产,公司会破产,债务消灭,股东不需要为此承担责任。
黄益绍2019-12-21 21: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