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承销的代销和包销有什么区别

樊春燕 2019-12-21 19:43:00

推荐回答

证券的包销、代销最长不得超过90天。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1、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2、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扩展资料:证券发行的规则:1、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2、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3、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赵飞霞2019-12-21 19:55:45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针对您的问题,国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给予如下解答任何事都有两面性,对于投资者来说,不能单纯说哪个更好,代销价格可能更市场化,而包销也说明了,证券公司对此公司比较有信心。但价格可能也会更高。希望我们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的回答可以让您满意!回答人员:国泰君安证券客户经理朱经理国泰君安证券——知道企业平台乐意为您服务!如仍有疑问,欢迎向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官网或企业知道平台提问。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车建侯2019-12-21 20:54:43
  • 有以下几个区别一、两者销售形式的主体不同1、全额包销,是指按照约定的证劵数量,由主承销商和承销团其他成员负责向社会公众全部销售。2、余额包销,是指证劵发行人和承销商共同按约定期限内向外发售,至约定的销售期满后,剩余的证券,再由承销商按协议价格全部认购。二、两者的销售风险系数不同1、全额包销,发行人的证劵由承销商按约定价格买下,然后承销商再销售出去。因此承销商要承担的是全部发行风险。2、余额包销,在约定的期限内,承销人和发行人共同销售证劵,承销人只收取佣金。到约定期限后,再去购买未销售完余下证劵,因此承销商对余下的证劵销售风险系数相对来说就没有全额包销的系数高。也就是说余额包销的承销商要承担部分发行风险。三、两者的销售所获取的收益是不同的。1、全额包销,由承销商按约定价格买下约定的全部证券,然后以稍高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出售,即承销商低价买进高价售出,赚取的中间差额为承销商的利润。它的收益是比余额包销理论上是要高一些的。2、余额包销,承销商前期是和发行人共同发售证劵,并收取了佣金,后期剩余的证劵才是承销商自主向外发售,因此总体收益理论上是没有全额包销的多。余额包销-全额包销-证劵承销商。
    连俊强2019-12-21 20:37:10
  • 1.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2.包销分两种情况:一是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然后再向投资者销售,当卖出价高于购入价时,其差价归证券公司所有;当卖出价低于购入价时,其损失由证券公司承担。二是证券公司在承销期结束后,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3.代销与包销最大的不同在于发行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同,前者仅为一般的委托代理关系,后者实质上是股票购销关系。4.代销方式下,在约定的发行有效期内,如证券公司没有将所有证券出售出去,剩余部分将退回发行人,证券公司不承担任何风险,因此,代销方式的承销佣金相对较低。5.包销方式下,在约定的发行有效期内,如证券公司没有将所有证券出售出去,剩余部分由证券公司自行购买,因此,证券公司的风险较大,承销佣金也较高。扩展资料1.网店代销可以免费为网店提供货源,方便了一些想开店但没有资金的初级卖家,这是它的最大好处,但越来越多的代销网站只注重销量,不怎么注重管理渠道,导致代销容易造成各个代销客户之间恶意竞争,影响正规卖家的利润,同时容易对产品品牌造成不利影响。当前在代销的基础上,国内已经有一些网站开始发展分销渠道,分销作为销售渠道的重要一环,有别于代销,它将对整个销售渠道及过程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2.包销协议本身不是买卖合同,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一般交易条件,其主要内容如下:包销的商品、地区、期限。协议应规定包销商品的种类或型号,并对包销商享有经营权的地理范围作出规定,这些都按出口商的营销意图和包销商的销售能力和所承诺的销售数量,由双方商定。包销期限即为包销协议的有效期限、通常规定为一年至两年,也有不规定期限,只规定中止条款或续约条款。参考资料-代销参考资料-包销。
    辛坤奇2019-12-21 20:19:26
  • 当一家发行人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时,就要聘请证券经营机构来帮助它销售证券。证券经营机构借助自己在证券市场上的信誉和营业网点,在规定的发行有效期限内将证券销售出去,这一过程称为承销。它是证券经营机构的基本职能之一。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形式。1、证券代销,又称代理发行,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2、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包销又可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形式。
    齐敏珺2019-12-21 20:05:26

相关问答

《2019版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统编教材:证券发行与承销》内容简介: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日渐显著,不断提高证券经营机构的竞争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提升证券业从业人员和广大证券市场参与者整体素质,显得尤为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从业资格。凡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都可参加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上述规定对扩大证券市场从业人员队伍,提高证券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规范证券业从业人员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适应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中国证券业协会根据一年来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市场的发展,对《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统编教材》进行了修订:第一,随着我国股指期货的推出,在《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投资分析》等书中,增加有关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及其交易规则、股指期货投资的风险分析等内容;第二,根据新修订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在《证券发行与承销》中修订有关发行保荐制度的内容,增加有关创业板发行、上市、督导等操作上的特殊规定等内容;第三,对《证券交易》书稿进行全面梳理,调整了部分章节设置,根据新颁布的法规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增加了有关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管理方面的内容,同时,简化了有关证券交易结算方面的内容;第四,根据新发布的有关基金销售的规范,修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中的相关内容,增加了分级基金、基金评价等内容;第五,在《证券投资分析》中增加了有关证券估值方法、债券估值等内容;第六,在《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中增加了有关证券交易、发行制度介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方面的内容;第七,对原教材中的基本概念、理论和基本框架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和修订,对错漏之处进行更正,删除了已不再适用的内容。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