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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债券市场的投资者主要分类如下:1.特殊结算成员包括人民银行、财政部、政策性银行、交易所、中央国债公司和中证登公司等机构。2.商业银行包括四大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3.信用社4.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邮政局等金融机构。5.证券公司6.保险机构7.基金8.非金融机构9.个人投资者10.其他市场参与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所有在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注册的市场投资者称作“市场成员”,可以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的成员资料查询功能,进行成员属性、成员资格、所属地区和注册时间段的组合查询,获得更详细的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资料。同时还可获得所有债券发行的承销团名单、成员变更通知,和成员招聘启事。各机构持有量占比首发成功,发行额150亿当天全部售罄。8月30日,财政部通过国债发行远程招标系统在银行间债。
黄盼璐2019-12-21 21: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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