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债券是股东会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还是特别决议?

连丽红 2019-12-21 19: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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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里面提到的特别决议—需要持股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的决议包括:修改章程、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公司法》44条)
发行公司债券是股东会决议范围的内容,但是并没有对投票通过比例有特殊规定,因此是普通决议。
齐智国2019-12-21 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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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根据法律依据来看,应该是普通决议,不是特别决议。
    chaicenzhun2019-12-22 22:19:28
  • 发行公司债券是股东会决议范围的内容,但是并没有对投票通过比例有特殊规定,因此是普通决议。
    赵飞船2019-12-21 20:19:28
  • 普通决议
    赵颖轶2019-12-21 19:55:47

相关问答

特别决议。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增、减股本和发行任何种类股票、认股证和其他类似证券;发行公司债券;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公司章程的修改;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认为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公司年度预、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他财务报表;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扩展资料发行债券的优缺点介于上市和银行借款之间,也是一种实用的融资手段,但关键是选好发债时机。选择发债时机要充分考虑对未来利率的走势预期。债券种类很多,国内常见的有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以及可转换债券。企业债券要求较低,公司债券要求则相对严格,只有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两个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有发行资格,并且对企业资产负债率以及资本金等都有严格限制。可转换债券只有重点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才能够发行。采用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其好处在于还款期限较长,附加限制少,资金成本也不太高,但手续复杂,对企业要求严格,而且我国债券市场相对清淡,交投不活跃,发行风险大,特别是长期债券,面临的利率风险较大,而又欠缺风险管理的金融工具。发行债券-关于执行《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的通知。
看了一下公司法股东会的权力: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批董事会报告4、审批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5、审批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可见,发行公司债券是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定的,而发行公司债券属于公司融资的一种形式,由此推出,如果公司融资在公司章程没有做出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应该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再看一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权力: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级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可见,董事会应该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因此,对于公司融资事项,应该由股东会做出决议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