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谈一谈债券,信托哪个更好一点

黄琪雄 2019-12-21 19: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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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性质不同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债券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借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2、特点不同债券的特点低风险,低收益,费用较低。由于债券投资管理不如股票投资管理复杂,因此债券基金的管理费也相对较低。信托管理内容上的广泛性:一切财产,无形资产,有形资产;自然人、法人、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国家。管理目的的特定性,管理行为的责任性,发生损失,只要符合信托合同规定,受托人不承担责任;如违反规定的受托人的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受托人有赔偿责任。3、作用不同信托将零散的资金巧妙的汇集起来,由专业投资机构运用于各种金融工具或实业投资,谋取资产的增值;信托财产的管理的运用均是由相关行业的专家来管理的,他们具有丰富的行业投资经验,掌握先进的理财技术,善于捕捉市场机会,为信托财产的增值提供了重要保证。从债券的投资方来说,需要逐步提高非存款货币类机构投资人持有债券比重,为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入市创造条件,采取多种方法丰富投资人结构。债券-信托。
车建侯2019-12-21 20: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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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的,信托就是信用委托,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信托业务是由委托人依照契约或遗嘱的规定,为自己或第三者债券。企业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通常泛指企业发行的债券,中国一部分发债的企业不是股份公司,一般把这类债券叫企业债。
    齐晓怡2019-12-21 20:37:38
  • 债券的主要风险是利率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如果你持有到期,那么主要风险是通货膨胀风险,如果你中途需要周转资金,那么就需要卖掉手中的债券,这个时候就涉及到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了。但总的来说,债券的风险是小的,基本能收回本金,但是股票就是风险很大了。有可能连本金都收不会来。另外:买债券要看发债的主体实力如何,从债券的可靠性来看,风险从小到大依次为:国债、金融债、三A企业债、次级债。所以当你买到信用等级差的债券,也有不能兑付本金和利息的风险。信托,目前市场上主要以固定收益为主,和持有到期债券或者存定期差不多。目前市场上信托产品兑付风险很小,风险程度比债券还小些,但是会涉及到流动性风险,就是你需要流动资金的时候不能提现,需要有人来接盘你手里的信托份额。随着金融市场的动荡也许未来信托也会发生不能兑付或者不能足额兑付的事情。毕竟信托产品是不能承诺保本保收益的。
    黄益生2019-12-21 20:19:59
  • 都是投资品种。在你做选择的时候,不能笼统的分析。因为债券和信托两种产品中都有好的,也有差的。根据你的资产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不同的投资品种。这两个类型风险都不高。信托管理能力和风控能力比较强。现在债券也是爆违约了。
    齐晓勇2019-12-21 20:06:04
  • 信托风险更大:一:信托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二:债券债券投资是投资者通过购买各种债券进行的对外投资,它是证券投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说,债券按其发行主体的不同,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债券投资的风险是指债券预期收益变动的可能性及变动幅度,债券投资的风险是普遍存在的。与债券投资相关的所有风险称为总风险,总风险可分为可分散风险和不可分散风险。
    齐春娟2019-12-21 19: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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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分析角度看,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主要区别有几个方面:!给分哦!!!第一,发行主体的差别。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19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券狭窄得多。在我国各类公司的数量有几百万家,而国有企业仅有20多万家。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的发行属公司的法定权力范畴,它无需经政府部门审批,只需登记注册,发行成功与否基本由市场决定;与此不同,各类政府债券的发行则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由授权机关审核批准。第二,发债资金用途的差别。公司债券是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它的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资金来源的结构、调整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支持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等等,因此,只要不违反有关制度规定,发债资金如何使用几乎完全是发债公司自己的事务,无需政府部门关心和审批。但在我国的企业债券中,发债资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直接相联。第三,信用基础的差别。在市场经济中,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是公司债券的信用基础。由于各家公司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所以,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也相差甚多,与此对应,各家公司的债券价格和发债成本有着明显差异。虽然,运用担保机制可以增强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但这一机制不是强制规定的。与此不同,我国的企业债券,不仅通过“国有”机制贯彻了政府信用,而且通过行政强制落实着担保机制,以至于企业债券的信用级别与其他政府债券大同小异。第四,管制程序的差别。在市场经济中,公司债券的发行通常实行登记注册制,即只要发债公司的登记材料符合法律等制度规定,监管机关无权限制其发债行为。在这种背景下,债券市场监管机关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审核发债登记材料的合法性、严格债券的信用评级、监管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和债券市场的活动等方面。但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中,发债需经国家发改委报国务院审批,由于担心国有企业发债引致相关对付风险和社会问题,所以,在申请发债的相关资料中,不仅要求发债企业的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0%,而且要求有银行予以担保,以做到防控风险的万无一失;一旦债券发行,审批部门就不再对发债主体的信用等级、信息披露和市场行为进行监管了。这种“只管生、不管行”的现象,说明了这种管制机制并不符合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第五,市场功能的差别。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是各类公司获得中长期债务性资金的一个主要方式,在上世纪80年代后,又成为推进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的一只重要力量。在我国,由于企业债券实际上属政府债券,它的发行受到行政机制的严格控制,不仅明年的发行数额远低于国债、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券,也明显低于股票的融资额,为此,不论在众多的企业融资中还是在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中,它的作用都微乎其微。
欧盟与欧元区领导人日前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举行峰会,以期解决欧洲日益加深的债务危机的努力仍在继续。欧盟内部对应对欧债危机方案仍存在分歧,尤其是德法两国之间的歧见令市场充满不确定性,同时加剧了传言对市场的影响力。不过有消息称,欧盟可能将欧洲金融稳定基金合二为一,并从中释放大量救助资金,以恢复市场信心。规模4400亿欧元的EFSF已用掉或承诺约1600亿欧元,其中包括对希腊的贷款。预定2019年年中启动的ESM规模达5000亿欧元,将取代EFSF成为常设救助机制。据知情人士透露,对于提早在2019年年中让常设救助机制启动的共识已经浮现。欧盟官员预计,加速启动ESM也可有望省下一笔钱将削减出资国额外债务385亿美元,其中德国将省下115亿欧元,法国86亿欧元。经济学家和分析师指出,这种“双重用途”的选择是打破僵局的方法之一,这种僵局已在上周四推动了陷入困境的欧元区国家的债券市场、欧盟股票市场以及欧元汇率下跌,同时还促使欧盟宣布不得不在23日峰会以后再增开一次峰会。另外,在欧盟领导人举行会晤之际,欧盟外长也召开了会议。为避免未来发生危机以及各成员国更好地做到财政监管,外长们就是否并且如何修改欧盟协议进行了商议。据德国媒体报道,德国外长韦斯特韦勒称,这是一场必须进行的讨论,是一场“艰难、耗时,但必要”的讨论。很清楚的一点是:截至目前,欧盟对负债过渡国家执行惩罚性政策的程序还不够完善。韦斯特韦勒要求,欧盟必须有直接干预负债国财政预算的权利。卢森堡和奥地利拒绝了德国外长提出的这一要求,而其他成员国表示支持。到明年夏天,要召开一次特别会议对欧盟稳定公约进行修改,之后还必须获得27个成员国的批准。韦斯特韦勒表示,为重新赢得欧洲人对欧洲政治领导人的信任,这一程序是必要的。他说:“这样做不仅仅是为了获得人们对金融市场的信心,获得欧洲人的信任也是同等重要的大事。欧盟与欧元区领导人举行峰会,力图弥合各方在应对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上的分歧,争取就稳定欧洲银行业、扩大欧洲金融稳定基金规模等问题达成共识。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23日在一片争议声中揭开了“欧元债券”的神秘面纱。这份名为“引入稳定债券可行性绿皮书”的草案尚未出炉就遭到了欧元区“龙头”德国的强烈反对。欧盟希望各成员国就“绿皮书”草案进行深入讨论研究。欧盟在官方文件中提到,有关欧元区联合发行债券的讨论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欧债危机的发生,更是提高了外界对“欧元债券”的关注度。不少专家认为,发行“欧元债券”不仅有利于提高欧元区金融市场的效率及一体化程度,还有望为愈演愈烈的“欧债危机”提供解决方案。欧盟特地解释取名为“稳定债券”的缘由。欧盟表示,此前外界一直在使用“欧元债券”这一名称。欧盟委员会考虑到,此种债券有助于提高欧元区的金融稳定性,所以特地在“绿皮书”草案中将其命名为“稳定债券”。绿皮书”草案提供了发行“稳定债券”的三种可行性方案。第一种方案是在欧元区范围内发行“信托网稳定债券”,17个成员国提供共同担保。该方案最为“大胆”,效果也最佳,但需要对欧盟公约进行大范围修改。第二种方案是发行有限的优先“稳定债券”,“稳定债券”按一定比例取代各成员国国债,各国同时保留自主发债权。第三种方案是用“稳定债券”取代部分成员国国债,但该债券仅能从各国政府获得一定程度的担保,而非欧元区共同担保。在这个层面上,“稳定债券”有些类似于欧洲金融稳定基金EFSF发行的债券。该方案效果一般,但无需对欧盟公约进行修改即可操作实施。巴罗佐指出:“稳定债券不可能立即就解决问题,也不可能取代各国正在实施的金融改革措施。但是我们需要向外界表明我们严肃的态度,表明我们希望在欧元区内实施强有力的管理。推出稳定债券的计划,正好表明了我们的态度。巴罗佐表示:“事情很明显,就摆在那里。如果我们希望在欧元区内继续使用统一的货币来利得财富,我们就需要更多的协调管理与监控。德国总理默克尔强烈反对在欧元区内发行“稳定债券”。她表示:“这绝对是个麻烦。我对欧盟委员会草案的评价就是――不合时宜。默克尔认为,通过债务共担来摆脱欧洲货币联盟的结构性缺陷不会取得成功。欧盟“绿皮书”草案出炉当日,德国10年期国债拍卖遭遇“滑铁卢”,60亿欧元的国债仅成交38。89亿。同时,英国、法国、德国三大欧洲股市继续走低,23日指数跌幅均超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