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国务院43号文件。棚户的改造由地方政府还是中央,国务院来做?43号文件有这样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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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总理曾指出,“城镇化要以人为核心,其他的一切都要为人服务。推进城镇化意不在‘地’,不在‘楼’,而在‘人’。2019年,国务院在推进新型城镇化上继续发力:城镇落户条件放宽了,居住证制度得以完善实施;越来越多的棚户区居民搬进了新家;公共服务设施日益完善,地下管廊建设稳步推进……回首这一年,这一条条政策为你我的生活带来哪些新变化?国务院客户端为你细数——600万套棚户区住房改造!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今年我国计划完成棚户区住房改造600万套,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住建部统计信息显示,今年1-9月,棚户区住房改造已开工577万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96%,完成投资1.2万亿元。4月20日,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发文,亮出多项硬举措,加大对今年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力度。两部门要求各地对棚改项目严格按规定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棚改安置房建设用地,按规定实行划拨方式供应的,除依法支付征地补偿和拆迁补偿费用以外,免缴土地出让收入;对棚改项目涉及的税收按规实行减免优惠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要求,要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支持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租赁补贴。完善租赁补贴制度,结合市场租金水平和保障对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租赁补贴标准。要提高公租房运营保障能力,鼓励地方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点击房产信息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齐文玲2019-12-21 21: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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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2019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大规模推进实施。2019年至2019年,全国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缓解了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但也要看到,目前仍有部分群众居住在棚户区中。这些棚户区住房简陋,环境较差,安全隐患多,改造难度大。为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让更多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早日得到改善,同时,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助推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的积极效应。
赵高博2019-12-21 23: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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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4日,国务院以国发〔2019〕25号全文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要重点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及独立工矿棚户区、三线企业集中地区的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2019年至2019年改造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使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意见》提出,将从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建设用地供应、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完善安置补偿政策等四大方面支持棚户区改造。其中在筹措资金方面要求增加财政补助、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扩大债券融资、企业和群众自筹等办法筹集资金。
齐晓松2019-12-21 21: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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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到:“2019年到2019年,全国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缓解了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解读:回过头来看,前几年的棚户区改造在摸索中趟出了一条可行的路子,这对今后几年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有借鉴意义。一是确定中长期改造目标,分步组织实施改造。二是以改善居住条件为目的,确保居民得到实惠。三是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高改造质量和效率。四是因地制宜,务求实效。意见》明确:“确保建设用地供应。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地”。解读: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与货币补偿、住户自行购买相结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就近安置为主;异地安置的,需要地方落实安置住房建设用地。为确保安置住房用地供应,《意见》重申了既有土地政策。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地。意见》强调:“优化规划布局”、“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解读:在大规模推进棚户区改造中,必须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困难群众能住上放心住房:一是,规范建设程序,明确质量安全工作要求。这两年,在国务院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文件中,对加强包括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项目必须确保足额投入,严格履行法定的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严格建筑材料验核制度。二是,建立了质量责任追溯制度,推行质量安全永久责任制度。要求项目法人对住房质量负终身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逐步推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个人终生负责制。三是,加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四是,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违规企业坚决清出市场,对监管失察的行为也要追究责任。同时,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监察部把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情况,纳入了对各地住房保障工作约谈问责范围。各地区也将质量安全工作,纳入了对市县人民政府约谈和问责的范围。
车广东2019-12-21 21: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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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国务院没有指导文件。这个政策有各地方政府制定人大批准实施就可以。
米多多2019-12-21 20:5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