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只有一套住房的条件下,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

栾韶华 2019-12-21 22: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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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已经生效,超过法院判决履行期未履行的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齐文榜2019-12-21 22: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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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这个肯定是不行的。如果都要申请了财产保全。那么该人家的钱及债务就不用还了吧。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也有规定。一当你的房屋过大时。法院可以拍卖。剩下的钱。可以买个小的呗。
    辛国盛2019-12-21 23:57:37
  • 中小债权人赶快起诉,同时要求法院做财产保全,债务不分大小,只要是合法债务,偿还顺位相同,法院一般按比例分配拍卖所得来偿还债务。
    齐晓旭2019-12-21 23:37:56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以上规定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据此,法院可以冻结住房公积金。法院执行局给公积金下了协助执行通知而它拒绝执行的,法院可以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
    堵文斌2019-12-21 23:00:36
  • 只要是经过人民法院审结的判决,您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齐晓冰2019-12-21 22:36:58

相关问答

第一、现在承诺更多的住房,这些按揭是否可以密封的外壳,可以拍卖吗?这是一个不同的理解的存在,在实践中,我把重点放在上述情况如下两个问题的结合。首先,如果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安装公司抓住房屋的答案是肯定的。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由当事人或其他原因行为,判决不能执行或者案件难以执行,按照对方的要求,可以对财产保全的措施”在实践中,只要申请人申请并提供担保的,法院一般会裁定查封。第二,企业是否可以申请到完成各自的安装,因为住房抵押贷款东营市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银行,并每月约还款,没有违约事件,安装作为一般债权人该公司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行呢?“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若干问题”第38页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享受的一切其他债务人抵押,质押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出售所得款项后,抵押权人,抵押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权,遗嘱执行人申请债务清偿的平衡。根据规定,申请人完全有权要求拍卖或出售的房子。需要对银行的同意,同意吗?法律没有规定,但必须通知抵押权人,因为“担保法”第49条规定:“在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已登记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抵押的情况;抵押人不。通知抵押权人或者受让人没有通知转让是无效的,“根据”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规定“第六条规定:”对于执行及其扶养家属成员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拍卖,出售或止赎。房子情况不属于上述限制的房屋,使法院可以拍卖房子。综上所述,法院可拍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出售的财产要求,”根据之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一个定居点收益来自银行贷款,然后再安装公司清偿债务。
当遇到被执行人存在多个债权人的情形时,无非就是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另外一种情况是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这两种不同的情况下,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处置和分配方式是不同的。下面我们分别阐述在这两种不同的情况下,法院如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处置和分配,进而提示信贷机构在面临不同的情形时应当采取什么措施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一、当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当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按照《执行规定》第88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进行案款分配,有担保物权的先优先受偿,普通债权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执行规定》第88条第一款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第二款规定:“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第88条的适用虽然并没有注明“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这一条件,但在各地法院的实践中,第88条适用的前提条件都是“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例如在2019年出台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案款分配及参与分配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2款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按照《执行规定》第88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进行案款分配”。在浙浙江高院针对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财产分配的23个突出问题做出的解答中认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适用《执行规定》第88条第1款的规定,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1、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虽不足清偿全部债务,但尚在经营。注:需要注意的是,当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的处理原则是有担保物权的先优先受偿,普通债权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这里不需要区分被执行人是自然人、其他组织或企业法人,即无论被执行人是前述何种身份,当其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分配及处置原则是一样的。二、当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当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被执行人是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与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的情况,在处理起来适用的法律和处理原则完全不同,因此当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人,首先应当区分被执行人是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还是企业法人,然后再针对不同的情况,考虑不同的应对措施。区分以下情形分别予以处理:1、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如果债务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尽快取得执行依据,再依据取得的执行依据向法院申请轮候查封;如果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则不必等到取得执行依据,可以直接向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申请破产。如果被执行人已经被其他债权人申请破产,那么可以在申报债权的期限内积极申报债权。
《破产法》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子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有财产担保人,债权由担保合同确认的担保财产担保。担保财产不列入公司破产财产,只有在担保财产价值扣除已担保债务后的那部分金额才列入破产财产,才会最后与公司其他无担保财产一起,平均分配给无担保债权人。无财产担保债权人,就是拥有公司债权,但没有签订担保合同,没有为这笔债权设立担保财产的债权人。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就是在借给公司钱的同时,签订了担保合同,以特定的财产作为担保财产,在债务人不能按时清偿债务时,可以变现担保财产来抵债。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第三十六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