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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等3家银行如今获银监会批准,可发行专项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共1100亿元。其对应的单户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兴业银行表示,发行专项金融债券所募集的中长期资金不用缴纳存款准备金,可百分之百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的发放,能帮助缓解小微企业贷款“融资难”问题。据了解,民生等3家银行发行专项金融债的相关事项还需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也就是说,小企业专项金融债具体的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发行结构、发行价格都要等人民银行批准后才能确定。业内相关人士表示到春节前这段时期,是小微企业产销旺季,企业资金需求量大,相关银行也会愿意在年底之前正式发行该项金融债,以及时补充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过,在年底之前整体资金成本还是偏高,发行金融债的成本也不会太低。银行发行债券的成本在年息4%至6%,而一般银行吸收存款的平均资金成本为3%左右,发债成本高于吸储成本。再加上人工成本、小微企业贷款较高的不良率损失成本等,发行小微企业的利得财富专项金融债的成本不低。金融专家赵庆明说。作为银行额外的小微企业贷款资金来源,一些市场人士表示,后续监管必须到位。如果后续监管措施不到位,银行在发行成本较高的情况下,或将募集的资金挪作他用。如今这方面的监管措施还未出台,需加快研究制定一套动态持续性的监管跟踪机制。郭田勇认为,监管机构应制定出相应的办法,使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做到“专款专用”,防止银行利用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所募集的资金贷款给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行业以及其他投资业务。但是,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不是一笔‘救济金’,商业银行会按照市场原则来操作。赵庆明说,“后续监管政策必须到位,同时也得尊重市场规律,不应过分压缩银行的利润空间。
辛国江2019-12-21 21: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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