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关于公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律师工作报告以及法律意见书的模板

米培培 2019-12-21 19: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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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是债券和股票的混合融资品种,它与普通可转债的本质区别在于债券与期权可分离交易2.分离可转债不设重设和赎回条款,有利于发挥发行公司通过业绩增长来促成转股的正面作用,避免了普通可转债发行人往往不是通过提高公司经营业绩、而是以不断向下修正转股价或强制赎回方式促成转股而带给投资人的损害。且上市公司改变公告募集资金用途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持有人与普通可转债持有人同样被赋予一次回售的权利,从而极大地保护了投资人的利益3.普通可转债中的认股权一般是与债券同步到期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则并非如此。分离交易可转债“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因为认股权证分离交易导致市场风险加大,缩短权证存续期有助于减少投机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赵颜鹏2019-12-21 20: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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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上就是把传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嵌入的期权部分进行独立分离,形成权证和纯债两个各自独立部分进行交易。其发行目标是可以获得较低的债券融资成本,一般权证部分都是属于欧式看涨期权,且一般存续时间是自该权证上市交易日算起的两年内行权,若到期行权时,发行者的股票价格高于该权证的行权价格时,一般都会被行权,并且行权则会额外得到一笔股权融资,从而减轻未来纯债部分偿付本金的压力,必须补充一点,纯债部分的存续期要比权证部分的存续期要长,一般纯债部分的存续期多数少则五年,长则达到八年。其风险主要源于权证部分很多时候是欧式看涨期权,若期权存续期内发行者股票价格明显高于该权证的行权价格时都不能像传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那样有提前回售条款,可以让投资者提前行权,所谓提前回售条款就是发行者股票的价格在转股期内的某段时间内连续多少个交易日或连续多少个交易日内有多少个交易日高于转股价格30%以上就可以被发行者实施提前赎回条款,而提前赎回的价格一般要比该传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值要低,由于这种情况导致存在期权到期时发行者股票的价格达不到行权价格而得不到额外一笔股权融资,从而产生对于未来纯债部分到期时的偿付压力,且传统可转换债券一般是自发行日算起的六个月以后到债券到期日前都可以让投资者实施转股,也就是说传统可转换债券的转股期要比分离债的权证部分要长。
    黄盼盼2019-12-21 20:37:21
  • 主语: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表语: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是针对已参评的对象开展的续评工作,评估机构一般以一年或二年为跟踪评级时限。请参考http://baike.baidu.com/view/65910.htm跟踪评级阶段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6263679.html。
    齐显尼2019-12-21 20:19:39
  • 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除符合公开发行债券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的规定包括: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等。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黄登欣2019-12-21 19:56:02

相关问答

律师事务所催债,是在律师事务所以函件催收、当面沟通或者诉讼的方式帮助委托人追索欠款,是在法律的尺度范围之内、合理合法地催收。而外包公司催收的方式多种多样,费率也应该很高。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第八十九条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扩展资料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第九十一条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第九十三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什么是私募债?根据天交所《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的规定,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公司、企业及其他商事主体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募集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券。发债主体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募集债券,每款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目前在天交所备案发行的私募债券的发行人基本都是政府平台公司或国有企业,并要求有经四大评级机构评为AA的关联主体为债券如期兑付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且要求发行人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出具债券备案发行支持文书。2、私募债券特点列举:①私募债券采用备案制;②直接融资方式;③采用非公开的方式募集,每次备案的私募债券投资者人数不超过200人;④采用合格投资者制度,目前要求自然人投资者提供100万元金融资产证明;⑤可分次备案分期发行,投资者认购金额可以低于100万元;⑥方案设计灵活,可做结构化设计,可附选择权等;⑦要求发行人提供一定的内外部增新措施;⑧债券存续期间有适当的信息披露要求;⑨交易功能:投资者在债券存续期间可以通过天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转让;⑩私募债券的参与机构主要包含: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受托管理人?3、天交所是什么单位,在私募债中担当什么角色?①天交所为私募债券的备案机构;②私募债券发行完成后,需在天交所登记托管,投资人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交易;③私募债券需通过天交所网站或合格投资人专区披露相关公告;④督导发行人按时兑付本息。4、谁是私募债券的管理人,谁在跟进融资方的还款计划?私募债券采用了受托管理人制度,债券存续期间根据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义务。5、若融资方违约,债权人如何维权?如融资方违约,担保方私募债的发行人主体为政府平台公司或者国有企业,安全性是建立在政府信用基础上的,安全性等同于政府平台融资信托。
非公开发行债券在完成注册后6个月内必须完成首期发,公司债券完成首期发行后,剩余数量应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一、私募债券是指向与发行者有特定关系的少数投资者募集的债券,其发行和转让均有一定的局限性。私募债券的发行手续简单,一般不能在证券市场上交易。二、债券的发行条件其主要内容有:拟发行债券数量、发行价格、偿还期限、票面利率、利息支付方式、有无担保等等。债券的发行条件决定着债券的收益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直接影响着发行者筹资成本的高低和投资者投资收益的多寡。三、具体发行对象有两类:一类是机构投资者,如大的金融机构或是与发行者有密切业务往来的企业等;另一类是个人投资者,如发行单位自己的职工,或是使用发行单位产品的用户等。四、债券按募集方式分类可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1、公募债券公募债券是指向社会公开发行,任何投资者均可购买的债券,向不特定的多数投资者公开募集的债券,它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转让。2、私募债券是指向与发行者有特定关系的少数投资者募集的债券,其发行和转让均有一定的局限性。私募债券的发行手续简单,一般不能在证券市场上交易。五、私募发行一般多采取直接销售的方式,不经过证券发行中介机构,不必向证券管理机关办理发行注册手续,可以节省承销费用和注册费用,手续比较简便。但是私募债券不能公开上市,流动性差,利率比公募债券高,发行数额一般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