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务中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的会计分录是怎么处理的?

章跃进 2019-12-21 19:54:00

推荐回答

“买入返售方在回购期间不得背书”不得转让背书属于“背书禁止”范畴,就是法律赋予票据有关当事人有权对票据权利的转让性加以限制。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该票据即失去流通性,即使该票据转让,也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受让人不享有票据权利。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在背书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并不会使票据丧失流通性。它的效力仅在于背书人只对其直接的被背书人承担责任,而对此后的一切当事人,包括以后的被背书人、背书人、最后持票人等不负担保责任。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银行不能进行贴现,持票人也不能作质押背书,向银行申请质押贷款。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商业汇票,贴现或质押后的持票人不享有票据权利;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商业汇票,贴现或质押后的持票人不得对此背书人行使票据权利。
齐敏珺2019-12-21 20:20:05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因为它属于非存款形式的理财产品。利息收入利息收入铁路债券的利息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征所得税,但其他债券的利息应当纳税。因此,购买铁路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照章缴纳所得税。
    齐晓庆2019-12-21 20:55:04
  • 一、承兑汇票由持票人。此处所说的“买入返售”是针对转贴现的买入行而言。
    齐文良2019-12-21 20:37:42
  • 买入返售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按照协议约定先买入金融资产,再按约定价格于到期日返售给该金融机构的资金融通行为。通俗点的意思就是:路人甲想要做一些事情或者弄一些东西,可是手上并没有那么多钱来操作。这个时候路人乙恰好手上有足够的钱可以帮到路人甲,路人甲就先将自己的一些东西卖给路人乙,两个人规定一个时间和价格,到时候路人甲再用这个价格把东西买回来。买入返售资产期末未到期的,按应计提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金融企业往来收入”科目;买入返售资产协议到期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按本科目的账面余额。扩展资料:银行的“票据买入返售”业务,实质是银行同业间的资金拆借业务,用票据作为载体。当甲银行手里有很“已贴现但未到期”的承兑汇票,又需要资金时,就可到乙银行开展买入返售业务,先用这些票据质押从乙银行拆借资金,并约定甲银行会以一定价格回购。企业年金基金与其他有关方面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按一定价格买入证券,到期日再按合同规定的价格将该批予以返售。这种业务实际上是以证券为抵押向交易对方融出资金,而有价证券并不真正转移,目的是获取买卖价差收入。买入返售-买入返售证券。
    黄砥中2019-12-21 20:06:10

相关问答

会计分录为:借:长期借款等负债科目贷:股本、资本公积等债转股账务处理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理:一是债转股实现日的会计处理。当债务人为股份制企业时,债务企业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份额确认为股本;当债务人为非股份制企业时,债务企业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份额确认为实收资本。股权份额的公允价值与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股权份额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借:长期借款贷:股本资本公积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二是债转股实现后企业运作阶段的会计处理。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债转股后企业维持正常持续经营,其会计业务核算按一般业务处理。在这个过程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参与国有企业的经营的决策,但不干预其日常运作,因而其会计处理与一般经营周期相似。在年终分发股利或分红时,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一般投资人处理。三是金融公司阶段性持股后退出国有企业时的会计处理。由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只是解决银企不良债权债务关系,中介的性质决定了对其企业的持股只是阶段性的持股,实现持股目标收回资金后必须退出企业。这分为两种情况来处理,一种是企业摆脱困境,实现盈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达到收回投资目的,不良债权转化成功,则可以转让股权,退出企业;另一种是企业经营失败,最终导致企业清算破产。前一种情况有两种方式:一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股权出售给其他公司,此时债务企业的会计处理应为:若为上市公司,无需作处理;若为非上市公司,应在减少“实收资本——资产管理公司”股票份额的同时,增加等额的“实收资本——**公司”的股票份额;二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将股权出售给其他企业,而是直接出售给债务企业,这种情况下,债务企业的会计信息应同时反映货币资金的减少和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对后一种情况,只能适用于破产清算会计,实际上是把企业破产时间延后,债转股时的潜在风险还是转化成为实际的投资损失。
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和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区别:1.买断式回购是有债券所有权的转换,逆回购方在融出资金时收到的债券是可以自己支配的,并且也能获得债券利息收入。而质押式是一种抵押方式,逆回购方融出资金时并没有债券的所有权,债券的利息收入归正回购方。2.买断式回购是买断的,到期可以不履约,承担违约责任即可。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是必需履约的。3.买断式回购与质押式回购的区别在于初始交易时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是将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而不像是质押式回购那样质押冻结,债券所有权随交易的发生而转移。4.质押式回购的初始交易中,债券所有权并不转移,逆回购方只享有质权。而债券质押式回购债券所有权发生转移。买断式回购的初始交易中,债券持有人将债券“卖”给逆回购方,所有权转移至逆回购方。5.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在将债券出质给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回资金。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在将一笔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再由卖方正回购方以约定价格从买方逆回购方购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扩展资料: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资金融入方。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