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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齐晓兵2019-12-21 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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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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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刑事案件有以下特点:1、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2、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3、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4、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
车广义2019-12-21 23: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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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二是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1、立案的事实条件——有犯罪事实。有犯罪事实,是指根据已有的材料能够说明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包括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2、立案的法律条件——依照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所存在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立案材料属于下列6种情况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应立案: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齐晓光2019-12-21 21: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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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第一、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刑事案件的定罪标准主要规定在《刑法》的第二编“分则”的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第131条至139条中。第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刑事案件的定罪标准还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以上建议,。
黄瞻云2019-12-21 21: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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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为及时、准确打击经济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此规定立案侦查,各级检察机关应当依照此规定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分别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二○一○年五月七日一、危害公共安全案第一条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二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字数所限,你可以在搜一下。
齐晓春2019-12-21 20:5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