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当自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多少天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多少天内在报纸上公告

齐敦伦 2019-12-21 2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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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黄石健2019-12-21 20: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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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步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所需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公司股东会决议。办理时间:十天注销营业《需要的资料》股东会决议、登报的报纸、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注销登记申请书、公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国地税注销回执原件。注销代码《需要的资料》执照注销回执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正副本、代码卡注销公章《需要的资料》国地税注销回执原件及复印件、撤销银行回执、执照注销回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注销回执、刻章登记卡原件、公章、财务章及其它有在公安局备案的章。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连东红2019-12-21 23:56:41
  • 一、适用范围不一样:1、公司简易注销:简易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2、公司注销有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原因,内部原因例如公司经营不善,市场不好等。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销、撤销等。二、注销登记公告时间不一样:1、公司简易注销:注销登记公告时间为20天内,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2、公司注销: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三、提交的资料不一样:1、公司简易注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只需提交《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发起人承诺书》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只需提交《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盖章的《承诺书》和营业执照正、副本。2、公司注销:需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备案确认申请书》、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扩展资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简易注销通知-公司注销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龚小超2019-12-21 21:21:16
  • 该公司上述活动中,存在着以下与《公司法》规定不相符之处:1《公司法》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不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该公司设立时总股本3000万元,其中向社会募集2200万元,发起人认购的仅为800万元,仅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6.7%.2《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应与前一次发行间隔1年以上.该公司1996年1月8日增发新股,与上次发行间隔时间不足1年.3《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当自作出合并协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该公司在合并过程中,其通知债权人的时间、公告发出时间及公告次数均与法律规定不相符.该公司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未满90日进行合并的工商登记也与法律规定不相符.4《公司法》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此,甲的委托合法有效;而乙和丙委托非董事出席,其委托违法无效,因为被委托者无权出席董事会会议.5《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该公司董事会成员为15人,合法出席会议的为7人即本人出席者6人,甲委托出席1人,不足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一半,董事会会议的召开不符合法律规定.6议事日程事项中第2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第4项为公司经理的职权,不应由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7董事会会议决议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而不是出席会议的董事半数通过。
    龚家裕2019-12-21 21:07:56
  • 公司解散时,应当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没有次数的限制。所以是错误的。
    龚岩栋2019-12-21 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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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制度》你可以去这个网址下载一些作为参考!http://www.xiaoshuo.com/doc/20001354.html《公司章程》范本"╳╳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公司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六十五条清算组织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历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不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未按前第二款的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第六十六条清算组织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公司债务时,立即停止清算,并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清算组织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第六十七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织应制作清算报告,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六十八条清算组织成员应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织成员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已谋取私利。清算组织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六十九条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职员必须按公司,赋予的权力行使职权,不得利用在公司地位和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侵占公司财产。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予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第七十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公司研究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第七十一条公司职工依据《公司法》建立工会组织。工会依法开展活动。第七十二条依法需要建立其他组织或机构的,公司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十四章附则第七十三条本章程未规定到的法律责任和其他事项,按法律、法规执行。第七十四条修改本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改本章程,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修改,补充条款,均为本章程的组织部分,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备案后生效。股东签名:╳╳有限公司二零╳╳年╳╳月╳╳日。
第六十四条 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第八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债权人会议就重整计划草案作出说明,并回答询问。第八十六条 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第九十七条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第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第二,不能清偿的是已到期限,提出清偿要求、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第三、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第四、不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第五、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即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资本金指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向企业投入的外汇注册资本。一、外商投资企业向银行申请资本金结汇,事先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办理资本金验资。二、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应当在政府审批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除另有规定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除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购买非自用境内房地产。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境内股权投资,其资本金的境内划转应当经外汇局核准后才可办理。三、外商投资企业向银行申请资本金结汇,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2.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支付命令函。3.资本金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用途证明文件。包括商业合同或收款人出具的支付通知,支付通知应含商业合同主要条款内容、金额、收款人名称及银行账户号码、资金用途等。企业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偿还人民币贷款,须提交该笔贷款资金已按合同约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的说明。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验资报告须附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的回函。5.前一笔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对外支付的相关凭证及其使用情况明细清单和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印章的发票等有关凭证的复印件。若该笔结汇为一次性或分次结汇中的最后一笔,企业应当于结汇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交前述材料。6.银行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企业备用金结汇的,企业无需提交第3.5项文件,其资本金账户利息可凭银行出具的利息清单直接办理结汇。企业资本金结汇用于本企业备用金周转、工资奖金发放的,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可在企业自身的人民币账户留存。第一次提供合同等材料,第二次需要提供发票银行支付凭证等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