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发行债券吗具体的法律法规,,谢谢

龙康华 2019-12-21 1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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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公司发行的债券数额超出法律规定,累计发行量不能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这里应该是最多2400万。2.上次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的情形下不得发行新股。3.股票发行可以溢价发行、也可以平价发行,但不得折价发行。4.股票发行必须由证券公司承销,不能由公司销售部门负责发行。
赵颖蕾2019-12-21 20: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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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买入了股票就成为了股东。作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获取股东身份凭证权股份公司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因此,股东手中的股票就是证明股东身份最有力的证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的股票可以是记名股票,也可以是无记名股票。也就是说,股票上可以不记载股东的姓名,公司的股东名册上也可能没有股东的名字,只要手中拥有公司签发的股票就是股东。因此,公司不能以股东名册上未记载该股东姓名来对抗股票的持有者。但是,在实践中,一些股份公司的运作并不规范,有的未向股东交付股票,有的甚至根本未印制正式的股票。对于这种情况,可以综合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股款缴纳证明、股东名册和注册登记文件等各种形式来确认其具有股东资格,股东也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公司履行股票交付义务。对于上市公司的股份,因其已经采取无纸化形式,股东所持股份的证明形式就是中央证券登记公司的股票登记。因此,股东的身份可以通过股票交易记录予以证明,如果股东起诉请求公司交付股票的,就不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2,知情权根据新《公司法》第98条的规定,股份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表。并未规定股东有对公司会计帐簿的查阅权,这是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在知情权上存在的最大差异。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不仅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财务状况,而且还要向社会公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定期披露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见《公司法》第146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证券法》第65条:“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中期报告,并予公告:。两者有所差别的原因在于:股份公司股东以自由转让股份为原则,以限制转让为例外,股东退出公司的途径较多。而有限公司以限制转让为原则,在内部股东之间才可以自由转让股权,股东退出公司的途径较少。
    齐昆明2019-12-21 20:36:40
  • 对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劵等事项有决定权的是。
    齐旭明2019-12-21 20:04: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赵高凤2019-12-21 19:54:53
  • 具体要根据该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中会对对外投资决定权限作出具体规定,明确管理层、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超出董事会权限的要经股东大会批准,如果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要回避表决。未履行审批程序的股东可以依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尽管程序存在问题,但合同是有效的,通过起诉,法院判决可以中止合同执行,已执行的应该有效。
    连俊兰2019-12-21 19: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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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催债,是在律师事务所以函件催收、当面沟通或者诉讼的方式帮助委托人追索欠款,是在法律的尺度范围之内、合理合法地催收。而外包公司催收的方式多种多样,费率也应该很高。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第八十九条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扩展资料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第九十一条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第九十三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债权债务如何概括转移?一、意定概括转移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2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4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5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二、法定概括转移根据《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进行转让的、按照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进行转让的、依照法律的规定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等,不得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21、公司的基本构成要素包括A、资本B、员工C、章程D、执照E、机关22、下列关于公司章程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制定章程是设立公司的必经程序B、章程必须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制定并签名、盖章C、制定章程是一种要式行为,须采书面形式D、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和相对必要记载事项都是法律所列举的记载事项E、记入章程的任意记载事项与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效力不同2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A、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B、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C、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D、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E、不同意也不购买的股东视为同意2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权包括A、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B、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C、主持股东大会D、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E、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25、我国对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活动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A、投资管理B、工商行政管理C、人事管理D、物资管理E、进出口管理26、破产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的申报书中应包括的内容有A、债权发生事实及相关证据B、债权性质C、债权数额D、债权有无财产担保E、债权有财产担保时的担保证据27、下列不属于我国有关规章所规定的关联方关系的是A、与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机构B、合营企业C、联营企业D、同为国家控制的企业E、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企业28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的方式有A、特许设立B、发起设立C、集资设立D、核准设立E、募集设立29、定清算以进行程序不同可以分为A、正常清算B、普通清算C、任意清算D、特别清算E、破产清算30、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发行公司债券,应提交的文件是A、资产评估报告B、公司登记证明C、公司章程D、验资报告E、公司债券募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