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采矿证并不等于取得矿区土地使用权吗?

麻秋娟 2019-12-21 1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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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四条、关于纳税人的确定: 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第六条、关于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确定: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你可根据以上文件精神自己确定。
连亚欣2019-12-21 20: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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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认为是要缴税的,时间是你取得土地证的次月缴纳,虽然你没有使用,但不影响缴税,实际面积不确定,可以暂估缴税,等到实际测量在多退少补,税法是这样规定的。
    连保健2019-12-21 20:37:05
  • 以前我们开矿,需到地质矿产局办理采矿许可证,再到土地局办理采矿用地手续。自从地质矿产局和土地局合并组建国土资源局后,开矿办理采矿许可证和采矿用地手续都向国土资源局申请。有人说,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就视为同时取得了矿区范围采矿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不必再办理用地手续。请问,这种说法对吗?广东读者邝四答:根据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开办矿山企业开采矿产资源应当办理采矿许可证,因从事开采矿产资源等生产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应当办理建设用地手续。认为只要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就同时取得矿区范围采矿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的观点,没有法律依据。在取得采矿权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开采矿产资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采矿权人享有根据生产建设的需要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等权利,该条第二款规定,采矿权人行使前款所列权利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或者履行其他手续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采矿权人享有根据矿山建设的需要依法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等权利。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土地进行建设。从上述规定可知,矿产资源开采权和土地使用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分别由矿产资源法律规范和土地管理法律规范进行调整。需要取得采矿权和采矿需要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分别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取得采矿权后,采矿权人因从事开采矿产资源等生产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二款关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或者履行其他手续的”事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申请办理用地批准手续。虽然国土资源局集地矿行政管理职能和土地行政管理职能于一身,但其行使地矿行政管理职权时,充当的角色是地矿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依据是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行使土地行政管理职权时,充当的角色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采矿权一样,土地使用权是经申请、批准取得的,取得采矿权后不申请使用土地,是不可能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的。建议你们根据采矿生产需要,及时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范俊明。
    齐晶晶2019-12-21 20:05:19
  • 一个体老板利用某地的石灰石资源,出资兴办了一个精细粉厂。自1998年以来,在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当地地矿部门就将约200亩有石灰石资源的山地,作为矿区划给了精细粉厂,并发给了采矿许可证,至今已经生产了7年之久。在精细粉厂没有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就将农民的山地划给精细粉厂开采并发给采矿许可证的行为是否合法?取得采矿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关系如何?读者陈莉答:对你在来信中提出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以下答复意见,。来信提出的问题实际上是关于矿业用地的问题,包括了矿区的划定与土地使用权的关系以及采矿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关系。划定矿区范围并不以取得土地使用权为前提。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申请开采矿产资源,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其中并没有把取得采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中规定,工矿用地属于建设用地范畴。所以采矿需要使用土地的要按照建设用地的要求办理审批手续。来信中所反映的精细粉厂在取得采矿权后,还要依法办理建设用地的审批登记手续,取得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才能进行矿产资源开采。否则即使取得了采矿许可证,也是不能进行开采作业的。需要指出的是,划定的矿区范围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采矿用地是不相同的概念。来信中提到的精细粉厂需要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采矿用地,是开采石灰石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而不是精细粉厂划定的矿区范围内的200多亩土地全部都要取得土地使用权。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吴永高。
    齐文艳2019-12-21 19: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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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基金是以国债、企业债、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因为其投资的产品收益比较稳定,又被称为「固定收益基金」。根据投资债券的比例不同,债券型基金又可分为纯债券型基金与偏债型基金。债券基金是指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国债、企业债等债券的基金。假如全部投资于债券,可以称其为纯债券基金,假如大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少部分投资于股票,可以称其为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比纯债券基金潜在收益和风险要高一点。一般来说,债券型基金不收取认购或申购的费用,赎回费率也较低。低风险,低收益:由于债券型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债券,收益稳定、风险也较小,所以,债券型基金风险较小,但是同时由于债券是固定收益产品,因此相对于股票基金,债券基金风险低但回报率也不高;费用较低:由于债券投资管理不如股票投资管理复杂,因此债券基金的管理费也相对较低;收益稳定:投资于债券定期都有利息回报,到期还承诺还本付息,因此债券基金的收益较为稳定;注重当期收益:债券基金主要追求当期较为固定的收入,相对于股票基金而言缺乏增值的潜力,较适合不愿过多冒险、谋求当期稳定收益的投资者。我们为什么不自己直接购买债券,而是购买债券基金来进行投资呢?当我们进行投资决策的时候,你要注意到个人和机构之间有着重大区别。这主要表现在:一是规模差异。个人或者家庭的资金有限,不可能在不同的投资上进行广泛的配置,你的投资可能就局限在有限的你所熟悉的几个品种上;而机构却不同,由于他们规模巨大,少则几亿几十亿,多则百亿千亿之巨,倘若没有法律上或者契约上的约束,他们的投资范围将会非常广泛,从国内到国外,从金融到商品,从基础证券到衍生品,这将是个人无法做到的。二是期限上的差异。个人投资的期限较短,虽然我们也做了长期投资的打算,但是就个人而言,由于生命有限,在人生的不同阶段上,你都需要现金的支付,你的投资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现金来满足你的要求呢?这是在你配置资产的时候就要考虑的。而机构却不同,理论上说他们可以无限期地持续下去,因为不同的投资者的进进出出使得资金规模能够保持稳定甚至还有增长,所以基金在配置资产的时候对于现金需求考虑的角度与个人投资者就完全不同,他们更加关注资产的收益是否足够吸引更多的资金提供者。三是专业上的差异。个人的投资水平千差万别,由于每个人的知识结构、年龄、能力、投资的经验和禀赋等的不同,导致了不同投资者之间投资收益率的巨大差异。但是作为普通投资者,他们的情况可能相似,没有太多的投资知识,只是口口相传的一些基本知识;没有太多的投资经验,跟着「专家」不停地奔跑,偶尔也能获利,但大部分情况业绩不佳,他们对于投资不缺乏热情,但是比较盲目,因为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只是知道再投钱进去,希望产生更多资金。而机构却不同,他们往往拥有自己专业的研究和决策团队,这些专业人士往往具有高学历,对于投资的知识驾轻就熟,有些人还有长期投资的经验,掌握了投资的一些技巧和法门。此外基金还有一些专门的信息渠道,由于他们在资金规模上的优势,或者他们参与的一些发行、承销、认购、参股或者调研、合作论坛等活动,都有可能通过正规和非正规途径获得投资的信息,因此相比个人投资者,他们具有信息上的优势。个人或家庭投资要做的就是看好你的钱,不能轻易让它损失。无疑,债券提供的就是这样一种好投资。
房地产抵押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借款人提供房产或地产作为还款的物质保证的抵押贷款。它是房地产信贷业务的主要形式,在贷款业务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当前在房地产抵押贷款中存在哪些风险呢?又要如何去控制这些风险呢?有哪些风险控制措施呢?一、当前房地产抵押贷款存在的风险1、内部操作风险。一是信贷人员风险意识不够强,总认为发放房地产抵押贷款比保证贷款、信用贷款要好许多,有看得见、摸得着的房产担保基本不会出现风险。对于我们银行来说,抵押贷款虽是一种很“保险”的贷款方式,当借款人不能按规定履行还款义务时,银行可以通过对抵押物行使权力而收回款项。正是由于抵押贷款的这种特点,易造成信贷人员对房地产抵押贷款风险的认识不够,不能正确认识到抵押贷款风险的存在及其程度,忽视了房地产抵押贷款风险会危及信贷资金的安全,若抵押的设定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素,将会影响其法律效力和实现,并最终给农商行主债权的实现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二是信贷人员不按操作流程要求或规章制度办理业务,如在贷款发放之前不进行现场真实性调查、未进行认真的事前尽职调查和贷后评价、未正确评估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和房地产合理的市场价格等因素,往往导致贷款决策失误,准入不严谨,贷后管理失效。2、抵押物权利瑕疵风险。一是贷款银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时,若只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而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抵押的房产将无法处置变现。二是光土地使用权抵押,若抵押人购置并抵押的土地在规定期限内未建造厂房或进行项目开发,政府会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所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就将面临政策障碍,即使能够处置,也要付出非常高昂的成本。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