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持有者死亡,土地证上有女儿的名字,但是户口簿上没有怎么办有继承权吗?

齐春玲 2019-12-21 2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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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这种情况应该是属于父母相当于赠与给儿子的吧,个人觉得女儿应该是没有该房产继承权的。要么去访问中律师咨询贴吧直接问一下房产律师这样的法律人士去啊。
黄盛彬2019-12-21 20: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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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女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叔叔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权存在的前提下,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支持,是不能分一份的。
    齐明浩2019-12-21 20:38:09
  • 母亲已经离婚不存在继承问题了,反之继母应当有继承权,总之,不以土地证上是否有名字判断。
    龚少英2019-12-21 20:20:35

相关问答

1、概念不同在市场发展中,一企业因经营发展向实力雄厚的大型金融机构贷款融资,在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和借款企业抵押或质押后,如果符合融资条件,大型金融机构会将资金借予该企业从而获取一定的债权收益。由于业务及自身发展,大部分金融机构会将这些基础财产的部分收益权在合法的交易场所挂牌转让出去,以此来实现资产证券化提高资本的运用效率,增加收入来源。这个过程就是收益权转让。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2、处置资产的权限不同股权质押是债务人将股权质押给债权人,质押后所有权仍是债务人所有,只是债务人有权在债权人违约的情况下处置股权。股权收益权转让却不能,一般都是因为该股份无法质押、退而求其次,采用收益权转让的方式。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3、对象不同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通常来说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原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所以在某些投资理财产品中,融资方会有通过股权质押来取得融资,质权人以此获得投资收益。股权收益权类项目多为信托产品。通常由银行面向合适的法人客户和具有相关投资经验和较强风险承受能力的高资产净值客户发行的,其所募资金通过设立信托计划向特定企业购买非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股权的收益权,相关股权质押给信托计划。股权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