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利息收入计入什么科目

齐月华 2019-12-21 2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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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科目,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债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龚峰彪2019-12-21 20: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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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应该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cedakan2019-12-28 16:01:16
  • 企业购买国债取得的国债利息,可以计入到财务费用——利息科目。
    齐晓凡2019-12-21 21:01:16
  • 国债利息收入应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窦金乾2019-12-21 20:39:19

相关问答

事业基金:非营利组织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来源为非财政补助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其他来源包括:1、已完项目的拨入专款结余,按规定留给本单位使用的,转入事业基金。2、单位年终结账后,发生以前年度会计事项调整或变更,涉及到以前年度结余的,一般应直接转入或冲减事业基金。但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对外投资时,投出资产的评估价或合同价、协议确定的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直接记入或冲减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应设置“事业基金”科目,核算事业基金,并在该科目下设“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个明细科目。具体分录:年终,某事业单位将未分配结余8600元转入事业基金。会计分录如下:借:结余分配 8600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8600扩展资料根据事业单位的具体业务,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几种渠道。①单位未分配收益。即事业单位事业收支结余和经营收支结余在进行结余分配后的转入,其会计分录通常表示为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它是事业基金的最主要来源,事业基金的多少直接取决于与事业单位专业业务及相关业务开展的好坏。因此事业单位要想获得更多的事业基金,必须努力开拓业务,降低业务支出。②按规定留归单位的专项拨款结余。即有拨入专款的事业单位,其专项活动或工程结束后的净结余,经拨款单位同意后留归本单位的部分。其会计处理通常表示为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这种来源所形成的事业基金,对于事业单位而言,首先要取决于有拨入专款的存在,其次专项拨款有结余,再次要经拨款上级单位同意,因此它对于事业单位事业基金的形成是相对偶然的。③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材料等。其会计处理通常表示为借记“现金”、或“材料”科目等,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它对于事业基金而言也是一种非经常性形成渠道。④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所形成的权益。新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对事业单位的业务进行了前瞻性的考虑和制度规定,体现在会计核算方面增设了诸如“对外投资”等科目。而事业基金的另一来源正与此有关,事业单位以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对外实施投资时,评估价高于或低于原帐面价值的部分按规定应增加或减少事业基金。这部分所形成的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是一种由投资而形成的潜在权益,而非现实的资金,对此,单位应区别于第一种性质的事业基金加强对权益项目的管理,让其为单位带来更多现实的收益。上述1-3项来源所形成的事业基金即为事业基金中的一般基金,是一种未限定用途的资金。而第四项来源即为事业基金中的投资基金,更多表现为投资权益。事业基金。
国债利息收入应计入投资收益科目。会计分录为:一、购买时借: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贷:银行存款二、利息时借:银行存款贷:投资收益三、收回本金时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对于一般工商企业来说,购买国债属于“长期债权投资-债卷投资”,所以利息收入属于“投资收益”,既不是主营业务收入,也不是营业外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收入。拓展资料国债利息收入的相关规定对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是一项已执行多年的政策,1992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国务院令第95号第十二条规定,国库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也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对国债的利息收入免税也是一项通行的做法,这主要是由于国债的利息完全是由国家财政资金支付的,如果对其征税,一方面相当于对国家财政支付的利息通过征收所得税的方式再收回一部分,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另一方面将减少国债购买者最终得到的利息收入,不利于鼓励企业购买国债。而且企业购买国债在取得利息收入的同时基本上没有对应的成本费用支出,因此对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也不违背收入和成本费用的配比原则。因此,本法保留了这一政策,在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中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值得注意的是,本法虽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但并不意味着与国债有关的收入都可以免税,对于国债持有者在二级市场转让国债获得的收入,还是应当作为转让财产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债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