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利息收入为什么计入收入总额

赵魁伟 2019-12-21 2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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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利润=2000万元。但应纳税所得额不等于2000万元,需要调整。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税收滞纳金罚金须在“税后扣除”。所以,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国债利息收入+税收滞纳金罚金=2000万-25万+15万=1990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990*25%=497.5万元企业净利润=会计利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000-497.5=1502.5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净利润*10%=1502.5*10%=150.25万元。
黄登清2019-12-21 2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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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的,相当于一起提取了。盈余公积是按照税后的净利润提取的,不是利润总额。利润总额中含的国债利息收入,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相当于这部分利息收入完全进入税后的净利润了。所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包含了国债利息收入。
    黄相柏2019-12-21 21:01:41
  • 其实你混淆了一个概念,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企业的收入总额。收入总额概念: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而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国债利息收入即为不征税收入,当然要减除了。
    龙宪连2019-12-21 20:57:00
  • 国债利息收入计入营业利润,国债利息收入应计入投资收益科目。纳税人因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黄石安2019-12-21 20: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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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利息收入应计入投资收益科目。会计分录为:一、购买时借: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贷:银行存款二、利息时借:银行存款贷:投资收益三、收回本金时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对于一般工商企业来说,购买国债属于“长期债权投资-债卷投资”,所以利息收入属于“投资收益”,既不是主营业务收入,也不是营业外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收入。拓展资料国债利息收入的相关规定对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是一项已执行多年的政策,1992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国务院令第95号第十二条规定,国库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也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对国债的利息收入免税也是一项通行的做法,这主要是由于国债的利息完全是由国家财政资金支付的,如果对其征税,一方面相当于对国家财政支付的利息通过征收所得税的方式再收回一部分,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另一方面将减少国债购买者最终得到的利息收入,不利于鼓励企业购买国债。而且企业购买国债在取得利息收入的同时基本上没有对应的成本费用支出,因此对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也不违背收入和成本费用的配比原则。因此,本法保留了这一政策,在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中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值得注意的是,本法虽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但并不意味着与国债有关的收入都可以免税,对于国债持有者在二级市场转让国债获得的收入,还是应当作为转让财产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债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