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回答
静态利差法以国债到期收益率曲线上各不同期限的收益率加上一固定利差作为定价的贴现率,再将未来各期现金流进行贴现以计算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价格。这种定价方式考虑到了不同期限的贴现率的不同,即反映了证券化产品与国债之间的风险贴水差异。因此,静态现金流量报酬率法是以债券的平均报酬率来确定债券价格,而静态利差法则是以整条到期收益率曲线来确定证券化债券的价格。静态利差法和静态现金流量报酬率法在现金流量比较集中的情况下,差异不大,但在现金流量分散的情况下,就会有较大差异。一般的公司债其最大现金流量集中在到期日,因此静态利差法和静态现金流量报酬率法的定价方式对于公司债的价格而言差别不大,但对于证券化产品来说却不一定。证券化所产生的许多债券中有很多是还本型债券,其特点是现金流量的流入比较平均地分布于各期而非集中于某一期,以静态利差法来评估就会较为准确。一般而言,平坦的到期收益率曲线较为少见,即期到期收益率都是随着期限的延长而提高,反映了针对长期而言不确定的风险溢价。因此,静态现金流量报酬率法只适用于短期的、现金流较为集中的证券化产品的定价;而静态利差法则适用于长期的、现金流入较为均匀的证券化产品的定价。但是不论何种方式,一个成熟的、能提供不同期限即期收益率曲线的国债市场是其能正确定价的前提条件。
龙崇德2019-12-21 20:20:31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