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债券投资利息收入是企业营业收入吗

连卫东 2019-12-21 19: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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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一般是用来冲减财务费用的因为财务费用的余额一般在借方。所以,可以用借方负数红字凭证来表示。取得利息收入时:借:银行存款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逐日计提持有期债券利息时:借:应收利息贷:本科目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全部转入"本期收益"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扩展资料收到利息时的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短期投资-债卷投资、投资收益-利息。1、企业持有的除国务院财政以外部门发行的债券利息收入不免税。如企业持有的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2、企业持有的各种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不免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债券利息收入应计入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5号文件规定: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19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2、企业持有的各种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不免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债券利息收入应计入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3、企业在二级市场上转让国债所取得的收益以及企业代销国债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均不属于国债利息收入,均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债券利息。
黄石全2019-12-21 19: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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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利息收入应计入投资收益科目。会计分录为:一、购买时借: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贷:银行存款二、利息时借:银行存款贷:投资收益三、收回本金时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对于一般工商企业来说,购买国债属于“长期债权投资-债卷投资”,所以利息收入属于“投资收益”,既不是主营业务收入,也不是营业外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收入。拓展资料国债利息收入的相关规定对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是一项已执行多年的政策,1992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国务院令第95号第十二条规定,国库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也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对国债的利息收入免税也是一项通行的做法,这主要是由于国债的利息完全是由国家财政资金支付的,如果对其征税,一方面相当于对国家财政支付的利息通过征收所得税的方式再收回一部分,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另一方面将减少国债购买者最终得到的利息收入,不利于鼓励企业购买国债。而且企业购买国债在取得利息收入的同时基本上没有对应的成本费用支出,因此对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也不违背收入和成本费用的配比原则。因此,本法保留了这一政策,在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中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值得注意的是,本法虽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但并不意味着与国债有关的收入都可以免税,对于国债持有者在二级市场转让国债获得的收入,还是应当作为转让财产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债利息收入。
咨询热线 ZIXUNREXIAN,总公司发行债券,目的是把筹集到的资金用于子公司的项目上。总公司从子公司收回的利息用于支付应付的债券利息,请问如果借给子公司的借款利率与发行债券利率一致,总公司从子公司收回的利息是否缴纳营业税?是否可以参照统借统贷的模式免交呢?专业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中的问题十问: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如企业与企业之间借用周转金而收取资金占用费,行政机关或企业主管部门将资金提供给所属单位或企业而收取资金占用费,农村合作基金会将资金提供给农民而收取资金占用费等,应如何征收营业税?答:《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规定,贷款是指将资金有偿贷与他人使用包括以贴现、押汇方式的业务。以货币资金投资但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的行为,也属于这里所称的贷款业务。按资金来源不同,贷款分为外汇转贷业务和一般贷款业务两种。第十一条规定,一般贷款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种加息、罚息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金融机构统借统还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针对的是企业主管部门或所在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贷款并统一归还情况。由上可见,总公司从子公司收取的债券利息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