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的职业规划问题女,33岁,法律本科毕业。

辛培军 2019-12-21 2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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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资格证的考取是没有年龄限制的。教师招聘考试一般有年龄年制,有些要求在30周岁以下,有些地区要求在35周岁以下,各个地区的要求不尽相同,但是如果有比较丰富的经验,有些地区还是可以放宽条件的。教师资格证的报考条件为: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需要二级甲等。一般报考时不作要求,申请认证教师资格证时用。
齐晓桦2019-12-21 2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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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为什么企业信用评级必须由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来评?一、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不符合政策法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确定的重要任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因此,政府参与企业市场化的经济活动,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指导方向。浙江省政府令〔2019〕第194号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所属的机构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企业信用评比活动”。二、商业银行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只能内部使用,不得向社会公布。商业银行为了保证其资产的安全性、营利性和流动性,在贷款发放时都要进行贷前审查和信用等级评估,这种审查和评估一般称之为“内部评级”。内部评级是利益关联方的评判,银行对贷款人这种缺少第三方的评判不可能客观。按照《贷款通则》规定,银行内部评级只能“内部掌握”,因此它的评定结果既不必告知被评企业,也不能对外向社会公布。三、商会协会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不符合国家规定。商协会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商协会不具备信用评级独立、专业、见证的功能。根据全国整规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商会协会对会员企业进行信用评价要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不得以盈利为目的。首先,商会协会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只能限于会员企业;其次,必须实行自愿的原则;再次,对会员企业评信用评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四、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认定的信用评级机构,主要进行企业信贷信用评级。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信用评级机构,主要是对全国性企业债券和银行间债券信用评级以及企业信贷信用评级。此外还有证监会认定证券市场资信评级,这类信用评级主要应用于金融市场领域,不适用于通常意义下的市场商务活动,而招标投标行为,本质上属于市场经济中的商务活动。参与这类信用评级的企业,就全国企业整体数量而言,可谓少之又少,根本无法满足商务领域对信用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五、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足够客观、公正、科学。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发挥专业化优势,采用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的信用评级服务程序,对企业的基本素质、经营水平、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履约状况、管理水平和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并以国际通用符号标明信用等级,向社会公示。其作用是为社会各界提供科学、公正、及时的信息和商务合作决策参考,有助于在商务活动中防范合作风险,同时也是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申请资质、政策扶持、签订购销合同中有效的信用“身份证”。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业务规则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业务规则1991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证券交易系统正常运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和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在本规则中下列名词具有本条所规定的含义:一、中证交: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的简称,中证交的英文译名:ChinaSecuritiesTradingSystemCorporationLtd.是与证券商签订委托契约的委托人向证券商下达买卖证券委托指令的证明文件。第四十七条委托单应按交易系统所规定的统一格式制备,买进委托单以红色印制,卖出委托单以蓝色印制。委托单应记载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委托日期、时间、证券种类、股数或面额、限价、有效期间、交易员签字、委托人签字。第四十八条证券商必须依据委托人或其代理人的书信、电报、电话或当面委托,由交易员填造及承办前条所规定的委托单,当面委托须经委托人确认,电报、书信委托,以电报、书信为确认文件。电话委托先以电话录音为确认证明,待委托买卖成交后,委托人应补办签章。第四十九条证券商交易员受理委托单前,应验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和股东编码,并查询委托人的资金帐户或证券托管帐户,确认是否有足够委托买入资金卖出证券。如数量不足,不能受理委托。数量足够时,须锁定委托人帐户中与委托买入证券数量相应金额的资金,或与委托卖出相应数额的证券。第五十条证券商接受委托时,应在每一委托单上依序注明接收时、分,并依据委托单所载委托事项及其编号顺序执行,在委托有效期内,证券商不得擅自撤消委托单,或不予执行。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7265。
所得税是对企业的利润所得征税,利润的来源是企业收入与获取收入所付出的成本费用的差额。企业债务所支付的利息是合法成本费用即财务费用,不是允许从税前利润扣除,而是计算税前利润必须的一项减少额,和管理费用一样。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在计算所得税前需要扣除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上述支出,必须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同时,又必须是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所以企业债务的利息是允许从税前利润中扣除的。之所以企业债务的利息允许从税前利润中扣除,是因为企业债务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而财务费用属于期间费用,企业的利润=收入-成本-费用。所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继而抵免了企业所得税。扩展资料:扣除利息时需要注意的问题: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应当扣除。2、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3、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4、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5、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的扣除条件:企业与个人之见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企业所得税-税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