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有权以应付货款随时抵销乙方对甲方到期或未到期的债权不论种类或性质”是不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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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规定合理但是不合法。说他合理,是因为基本上所有单位都是这么操作的,而且一般大工程,甲方都没有资金提前给付乙方作为货款,而且惯例就是这样的。不合法因为法律是不会保护这种行为的,这种行为明显是违法的。
桑青青2019-12-21 2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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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违法,《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二百三十六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齐晓字2019-12-21 20: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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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如不按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价款,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扩展资料:承包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行使优先受偿权,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发包人不支付价款的,承包人不能立即将该工程折价、拍卖,而是应当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如果在该期限内,发包人已经支付了价款,承包人只能要求发包人承担支付约定的违约金或者支付逾期的利息、赔偿其他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不能支付价款的,承包人才能将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以优先受偿。2.承包人对工程依法折价或者拍卖的,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发包人对工程折价的,应当与发包人达成协议,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一定的价款把该工程的所有权由发包人转移给承包人,从而使承包人的价款债权得以实现。承包人因与发包人达不成折价协议而采取拍卖方式的,应当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将该工程予以拍卖。承包人不得委托拍卖公司或者自行将工程予以拍卖。3.工程折价或者拍卖后所得价款如果超出发包人应付价款数额的,该超过的部分应当归发包人所有;如果折价或者拍卖所得价款还不足以清偿承包人价款债权额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发包人支付不足部分。4.根据规定,按照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承包人不能将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如该工程的所有权不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就不得将该工程折价。如国家重点工程、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等也不宜折价或者拍卖。中国人大网-分则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
辛培刚2019-12-21 20: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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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中的第八条,付款期限;甲方在接收到乙方货物之日起,若未提出产品质量、数量方面异议的,若甲方连续有新订单需要制作时,须付清上批货款,若甲方一月内没有订单时,须在30日前付清已交货订单货款,若甲方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止生产现有甲方定单,并按每日以该笔订单货款10%/天的金额扣除甲方迟纳金。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分界线,生效之前的货款按我上面说的办,生效之后的货款按合同的约定办。
童裕孙2019-12-21 20: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