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的区别?

黄玉舫 2019-12-21 21:03:00

推荐回答

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辛国良2019-12-21 21:38:06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事业单位应当于期末将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将事业支出、其他支出本期发生额中的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年末,应当对非财政补助专项结转资金余额进行分析,将已完成项目的项目剩余资金缴回原专项资金拨入单位,或者留归本单位使用转入事业基金。1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各项财政补助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的结转和结余资金。2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财政补助结转包括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3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经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财政补助结余是指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资金。4事业单位应当于期末将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的本期发生额结转入财政补助结转,并于年末将财政补助结转余额中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部分转入财政补助结余。5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调出财政补助结转结余资金或额度,或者收到主管部门调入财政补助结转结余资金或额度的,相应减少或增加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6非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通过设置“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核算,以满足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管理要求。7非财政补助结余包括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两个组成部分。事业结余是指事业单位一定期间除财政补助收支、非财政专项资金收支和经营收支以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金额。经营结余是指事业单位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支相抵后余额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余额。
    黄百渠2019-12-21 22:02:17
  • 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都是贷方科目。结转时:借: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贷:财政拨款结转-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借:财政拨款结转-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贷: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齐智利2019-12-21 21:21:49
  • 行政单位的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这句话我认为是对的。虽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没有提到“其他资金结转结余”一说,但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净结余核算中提及到包括“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的核算。
    龙小红2019-12-21 21:08:34

相关问答

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有以下区别:1、预算执行情况不同财政拨款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的情况下的财政款项。而财政拨款结余就是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的财政款项。2、资金的管理不同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原则上结转下年继续使用,项目支出结转资金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要全部统筹用于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按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用在该部门相关支出。3、用途管理不同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不能随意修改用途,而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可以留着作为下年部门其他项目的预算。扩展资料:减少结转和消化结余资金的措施1、中央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对当年执行进度缓慢、预计年底可能形成较多结转或结余资金的项目,应及时提出调减当年预算或调整用于本部门执行中新增的重要支出的建议,报财政部审批。对经财政部审核调减的部门预算资金,全部收回中央总预算。2、除特殊原因外,对当年结转和结余资金比上年增加较多,或常年累计结转和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的中央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财政部将视其结转和结余资金情况,适当压缩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额。3、对以前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资金,因特殊原因已无法支出或已不需要支出的,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财政部可以商中央部门后通过调减部门预算等方式,将资金收回中央总预算。财政结转资金财政部官网-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事业单位不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而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目前还新兴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和社会资本举办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扩展资料:财政资金的分类:⒈国家投资,应当作为权益,计入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⒉资金使用后要求返还的本金,会计处理应当作为负债,计入借款或其他应付款处理,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借款或其他应付款。⒊企业取得的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财政资金,会计处理作为损益,原来有计入补贴收入的,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根据政府补助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的规定,企业收到的财政资金的会计处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⒈企业收到的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性质的财政资金,如基本建设投资、国债投资项目,这类资金属于国家以投资者身份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当增加“实收资本—国家资本”,对于超过注册资本的投资则应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增加实收资本的,应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⒉属于投资补助性质的财政资金,如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补助、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投资项目补助等,这类资金是对投资者投入资本的补助,但是与前一类资金最大的区别是国家不一定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主要是政府为了贯彻宏观经济政策或实现调控目标,给予企业的具有导向性的资金,企业应当根据政府部门下达的文件规定增加“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或根据文件精神由某个单位持有或享有。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