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资本包括哪些内容

贺龙风 2019-12-21 2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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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的资本构成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VAR资本,如果只是说资本充足比率,那便有所不同,当中有三个层面,第一层是核心资本,第二层是次级资本,第三层是只可作市场风险用的资金.而各资金占整体资金的比例又有限制,它们的用途也有规定。
齐新燕2019-12-21 20: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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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本,应当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入账。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超过其在该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入账。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项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入账。企业应在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扩展资料企业应按照企业章程、合同、协议或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收到的货币、实物及无形资产来确认投入资本。设立公司必须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资。对于以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应以各项有关凭证及文件资料作为确认与验证的依据。外方合营者出资的工业产权与专有技术,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实收资本。
    龚宇飞2019-12-21 23:54:57
  •  银行营运资本包括: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贵金属、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资产等。如购买的国债、拥有的各类债券、上市流通股票,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贷款和一年以内期限的短期贷款等等都是流动资产。营运资本"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的解释。广义营运资本的意义就是企业的流动资产总额,是指一个企业投放在流动资产上的资金,具体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应收账款、存货等占用的资金。这个概念主要在研究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和周转状况时使用。狭义的营运资金是指某时点内企业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称为净营运资金。
    米国连2019-12-21 20:37:54
  • 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主要包括:贷款,又称放款,是银行将其所吸收的资金,按一定的利率贷给客户并约期归还的业务;贴现,就是商业银行根据客户的要求,买进未到付款日期票据的业务;证券投资,指购买有价证券的经营活动;金融租赁。资产业务是指银行运用其资财的业务。银行信用业务的一种。在我国,银行的资产业务主要指贷款业务,即按一定的利率和期限贷出货币资金的信用活动。按贷款的用途划分,有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金贷款及个人消费贷款。扩展资料贷款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业务。包括:信用放款单凭借款人的信誉,而不需提供任何抵押品的放款,是一种资本放款。透支放款,银行通过允许客户在其帐户上透支的方式向客户提供贷款。提供这种便利被视为银行对客户所承担的合同之外的“附加义务”。普通借款限额,企业与银行订立一种非正式协议,以确定一个贷款,在限额内,企业可随时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限额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90天。普通贷款限额内的贷款,利率是浮动的,与银行的优惠利率挂钩。资产业务。
    齐敦苏2019-12-21 20:20:18
  • 商业银行资本是银行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注入的资金。是金融管理部门实施控制的工具。银行面临的未来风险越大,资产增长越快,则银行所需的资本量就越多。商业银行总资本包括:1、核心资本。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
    齐方洲2019-12-21 20:06:29

相关问答

商业银行的三大基本业务: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中间业务。负债业务:负债业务是形成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业务,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前提和条件。归纳起来,商业银行广义的负债业务主要包括自有资本和吸收外来资金两大部分。资产业务: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是其资金运用业务,主要分为放款业务和投资业务两大类。资产业务也是商业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除了留存部分准备金以外,全部可以用来贷款和投资。中间业务: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按会计准则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其资产负债总额,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改变银行资产报酬率的经营活动。扩展资料业务范围:基本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中国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等。按照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政府债券以外的证券业务和非银行金融业务。尽管各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名称、经营内容和重点各异,但就其经营的主要业务来说,一般均分为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以及表外业务。随着银行业国际化的发展,国内这些业务还可以延伸为国际业务。商业银行。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将或有负债定义为两种义务:一种因过去事项而产生的潜在义务,其存在仅通过不完全由企业控制的一个或多个不确定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另一种是因过去事项而产生,但未予确认的现时义务,之所以没有确认,是因为结算该义务不是很可能要求含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予以计量。二、或有负债无论作为潜在义务还是现时义务,均不符合负债的条件,因而不予确认。但是,如果或有负债符合某些条件,则应予披露。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第9条规定,企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或有负债:1、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形成的或有负债;2、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3、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4、其他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三、或有负债披露的基本原则: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企业一般不予披露,但是,对某些经常发生或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较大影响的或有负债,即使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小,也应予以披露,以确保会计信息使用者获得足够充分和详细的信息。四、对或有负债披露的具体内容如下:1、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2、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预计,应说明理由;3、获得补偿的可能性。